2019年第89号(总第411号)
(2019年10月17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条规定,2019年1月23日至1月30日,县审计局对春秋塘自来水有限公司2016年和2017年资产、负债和损益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㈠公司基本情况
春秋塘自来水公司为县自来水公司全资子公司,2017年在册员工19人,雇佣临时工2人;该公司实行独立核算,其核算业务由县自来水公司财务人员兼任;截至2017年12月31日,春秋塘自来水公司账面资产总额68.1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5.03万元,固定资产净值33.08万元;负债总额334.35万元;净资产总额-266.24万元。
㈡审计情况
1.生产经营情况
春秋塘自来水公司占地36.68亩,一期供水能力2万吨/日,扬程一般在32至42米。供水范围涉及5个乡镇33个行政村和1个工业园区(舒茶工业园),约10.5万人。2016年度产量212万吨,销售90.08万吨。2017年产量330万吨,销售157.32万吨。
2.资产负债情况
经审定,截至2017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1,509,683.29元,负债总额2,073,919.49元,净资产为-564,236.20元,即累计亏损数。
5.损益情况
2016年度各项收入1,814,591.55元,各项支出2,669,526.52元,经营亏损755,323.17元。
2017年度各项收入3,539,638.22元,各项支出3,348,551.25元,盈利191,086.97元。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春秋塘自来水公司日常财务管理制度基本能够得到有效执行,会计核算基本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但在经营、管理以及会计业务处理时,存在以下问题,影响当期利润总额。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少计收入1,763,200.00元;二是多计成本费用334,984.62元;三是职工薪酬发放标准较高;四是水损较大,远超同行业水平;五是县水利局实施的饮水安全工程部分固定资产未向该公司移交
四、处理处罚决定及审计建议
对上述问题,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并针对具体问题分别提出了审计建议。
五、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这次审计发现的问题,春秋塘自来水公司对少计收入、多计成本费用问题已经整改到位;对职工薪酬发放标准较高问题。春秋塘自来水公司下一步将加强人员管理,完善职工薪酬奖惩体系;对水损较大问题,该公司正在整改落实;
固定资产未移交问题。目前仍未整改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