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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舒城县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5-28 00:00 信息来源:县政府(政府办) 阅读次数: 字体:[    ]我要纠错

舒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舒城县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万佛湖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

现将《舒城县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9528

 

舒城县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的部署要求,推动政府职能转向减审批、强监管、优服务,推进政务服务向数字化管理转型,提高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的效率和质量,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911号)、《安徽省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和《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六安市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六政秘〔201956号),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以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目标,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部署要求,针对市场和企业反映的突出问题,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通过优化再造流程、精简合并事项、实施分类管理、强化监督监管,构建科学、便捷、高效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和管理体系。统一审批流程,统一信息数据平台,统一审批管理体系,统一监管方式,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四统一”。 

(二)改革内容

全面落实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全流程、全覆盖改革,实施对政府和社会投资的房屋建筑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等工程从立项到竣工验收和公共设施接入服务等全过程审批改革,开展行政许可等审批事项和技术审查、中介服务、市政公用服务以及备案等其他类型事项全流程规范化和标准化再造。

(三)主要目标

20196月底前,全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压缩至100个工作日以内,其中带方案出让土地的非工业类建设项目压缩至80个工作日以内,工业建设项目压缩至40个工作日以内。初步建成本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框架与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平台;到2019年底,努力实现与相关系统平台互联互通。到2020年底,努力打造审批事项最少、办事效率最高、投资环境最优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和监督管理体系,并与全国、省、市相统一。

二、统一审批流程

(四)精简审批环节

1.全面梳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坚决取消不合法、不合理、不必要的审批事项。20195月底前,梳理并提出所有审批事项的处理意见。

2.下放审批权限。20195月底前,制定并实施配套制度,承接上级机关下放的审批事项。

3.合并审批事项。20195月底前,确定合并审批事项目录,制定并实施审批事项合并办理的具体规定,明确审批主体、办事流程和完成时限。

4.转变管理方式。对于能够用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方式替代的审批事项,调整为内部协作事项。20195月底前,确定调整为政府内部协作的事项、管理方式和相关要求。

5.调整审批时序。优化供水、供电、燃气、排水、通信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办事环节,报装提前到开工前办理,在工程施工阶段完成相关设施建设,竣工验收后直接办理接入事宜。在审批流程图和办事指南中明确所有审批事项的办理时序。

(五)规范审批事项

按照国务院、省、市政府统一要求,对我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进行全面清理,统一审批事项和法律依据,逐步形成与省、市相一致的审批事项清单(审批事项名称、申请材料和审批时限)。

(六)合理划分审批阶段

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划分为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四个阶段。每个阶段实施“一家牵头、并联审批、限时办结”,由牵头部门组织协调相关部门严格按照限定时间完成审批,每一阶段审批结束后,建设单位一次性领取相关审批文件。

制定全县并联审批相关管理办法。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阶段由县自然资源局牵头负责,施工许可、竣工验收阶段由县住建局牵头负责,相关部门协同配合。原各部门直接对建设单位的外部程序改为内部程序操作,但法律主体关系不变,各部门依法依规出具审批意见、备案结果。其他行政许可、强制性评估、中介服务、市政公用服务以及备案等事项纳入相关阶段办理或并行推进。

(七)分类制定审批流程

明确各类工程建设项目的审批阶段、审批部门、审批事项和审批时限等审批流程,20195月底前,分别制定我县政府投资、社会投资等不同类型工程的审批流程图。简化社会投资的中小型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含工业建设项目),对于带方案出让土地的项目,不再对设计方案进行审核,将建设工程许可和施工许可合并为一个阶段。

(八)实行联合审图和联合验收

1.推行“联合审图”。将消防设计审核、人防、技防设计审查等技术审查并入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由建设单位委托施工图审查机构进行审查,相关部门直接依据施工图审查机构的审查报告出具审查意见,不再进行独立的技术审查。县住建局牵头制定我县施工图多图联审管理办法,明确全面推行多图联审的具体工作及审查内容、审查标准、审查方式和审查时限,施工图审查机构按照统一审查标准进行审查,承担技术审查责任,优化审查工作流程,原则上审查时限不超过15个工作日。

2.实行“联合测绘”。制定我县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联合测绘”工作制度,将竣工验收事项涉及的测量项目和产权登记手续涉及的房产测绘、地籍测绘,合并为一个综合性联合测量项目,实行“一次委托、统一测绘、成果共享”,明确实施范围、工作流程、资质要求等具体内容,并将“联合测绘”事项纳入网上中介服务大厅管理,做好机构入驻信息核查和行业行为监管。

3.实行联合验收。出台我县工程建设项目联合竣工验收实施方案,实行规划、消防、人防、档案等事项限时联合验收,统一竣工验收图纸和验收标准,统一出具验收意见;明确联合竣工验收的具体参与部门、验收事项及验收流程;将联合竣工验收工作纳入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平台管理,实现“同时受理、集中实施、统一验收、限时办结”。

(九)推行区域评估

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万佛湖管委会可以在各类有条件的区域,推行由政府统一组织对地震安全性评价、环境影响评价、节能评价等事项进行区域评估,发布区域评估报告。制定并实施我县区域评估细则,将原来需由企业分头进行的各项评估评审,改为由政府统一组织,按区域统一编制评估,将建设项目评估评审由单体把关转变为整体把关、申请后评审转为申请前服务,区域内工程建设项目共享区域评估评审结果,建设单位依据区域评估报告确定的相关要求进行设计。实行区域评估的,政府相关部门应在土地出让或划拨前,告知建设单位相关建设要求。

(十)推行告知承诺制

对通过事中事后监管能够纠正不符合审批条件的行为且不会产生严重后果的审批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对已经实施区域评估范围内的工程建设项目,相应的审批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20195月底前,制定我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告知承诺制管理办法,明确告知承诺制的具体要求以及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措施。

三、统一信息数据平台

(十一)建立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

1.建立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依托安徽政务服务网,整合各有关部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在20196月底前,与国家、省、市级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对接,实现审批数据实时共享,且具备“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在线并联审批、统计分析、监督管理等功能,覆盖各部门,实现统一受理、并联审批、实时流转、跟踪督办、信息共享。

2.强化信息共享。县数管局要加强部门系统整合对接,按照“谁建设系统、谁负责对接”的原则,201912月底前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与省、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以及相关部门审批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强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与“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平台、各部门审批管理系统等信息平台的互联互通,做到审批过程、审批结果实时传送。

3.财政部门要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整合建设资金安排上给予保障。

四、统一审批管理体系

(十二)“一张蓝图”统筹项目实施

制定项目生成管理办法。统筹整合各类规划,划定各类控制线,构建“多规合一”的“一张蓝图”。全面梳理我县各类规划与空间管控要素,建立“多规合一”协调机制;整合空间管控数据,明确生态保护红线、永久性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形成管控边界清晰、责任主体明确和管控规则明晰的空间规划图,实现利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的通过“多规合一”功能策划生成项目;完成差异图斑分析,制定消除空间规划矛盾和差异的工作计划;统筹各类规划,以“一张蓝图”为支撑,统筹协调各部门提出项目建设条件,加速项目前期策划生成。依托“一张蓝图”统筹安排年度项目,制定工程建设项目年度实施计划。

(十三)“一个窗口”提供综合服务

根据四个阶段,在政务大厅设立工程建设行政审批综合服务窗口,进一步完善“前台受理、后台审核”机制,在原有并联审批综合收发件基础上,进一步整合各部门和各市政公用单位分散设立的服务窗口,实行“一窗受理”,推行综合窗口“统一受理、分类办理、统一出件”。

(十四)“一张表单”整合申报材料

各审批阶段牵头部门要梳理审批事项办事指南,整合本阶段所有事项所需的申报材料,统一制作一份办事指南、一张申请表单,由同一阶段各审批部门共同使用,每个审批阶段申请人只需提交一套申报材料。20196月中旬,各审批阶段牵头部门制定各审批阶段的办事指南、申请表单、申报材料目录,主动为申请人提供项目需要审批的事项清单。不同审批阶段的审批部门应当共享申报材料,不得要求申请人重复提交。

(十五)“一套机制”规范审批运行

1.20196月底前,基本建立健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配套制度,建立审批协调机制,协调解决部门意见分歧,确保审批各阶段、各环节无缝对接。

2.县数管局要建立跟踪督办制度,实时跟踪审批办理情况,对全过程实施督办。

3.各有关部门要主动加强与司法机构的沟通协调配合,在201912月底前基本完成改革涉及的相关规范性文件的“立改废释”工作,建立依法推进改革的长效机制。

五、统一监管方式

(十六)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建立与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相适应的监管体系,加强事中事后监管。20195月底前,制定并实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相关制度和监督检查办法。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明确工程建设项目检查事项清单和检查工作细则,实施重点检查和专项检查,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建立基于不同风险级别的项目监管检查机制,加大对高风险项目的监管力度。对于实行告知承诺制的审批事项,审批部门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对申请人履行承诺的情况进行检查,对申请人未履行承诺的,依法依规撤销行政审批决定并追究申请人的相应责任。

(十七)加强信用体系建设

建立信用监管体系,完善申请人信用记录,建立红黑名单制度,实行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对失信企业和从业人员进行严格监管,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机制。20196月中旬,建立并实施红黑名单制度,出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20196月底前,依托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与省、市、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信用信息平台互联互通。

(十八)规范中介和市政公用服务

1.20196月底前,建立健全中介服务和市政公用服务管理制度,实行服务承诺制,明确服务标准、办事流程和办理时限,规范服务收费。依托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建立我县中介服务网上交易平台,对中介服务行为实施全过程监管。

2.供水、供电、燃气、排水、通信等市政公用服务要全部入驻政务服务大厅,实施统一规范管理,为建设单位提供“一站式”服务。

六、加强组织实施

(十九)强化组织领导

县政府成立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县政府常务副县长和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住建局,办公室主任由县住建局局长担任。县发改委、自然资源局、城管局、经信局、公安局、财政局、环保分局、交通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文旅体局、卫健委、审计局、数管局(政务服务局)等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建立定期通报、工作例会、监督考核等机制,协调推进改革工作,以企业和公众感受为标准,统筹组织实施,定期及时向市住建局报送工作进展情况。

(二十)明确职责分工

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按照本方案明确的工作任务分工,切实承担本部门的改革任务,及时出台或修订配套政策和制度文件,全面贯彻落实各项改革措施,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县数管局(县政务服务局)会同县督查考核室,牵头建立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考评制度,出台考评办法,加大考核力度。定期对改革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对未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履行职责,完成工作任务的进行通报批评,确保改革顺利推进。

(二十一)加强沟通反馈和培训

建立上下联动的沟通反馈机制,各部门要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采用集中培训、网络培训和专题培训等方式,加强对本部门工作人员和申请人的业务培训,对相关政策进行全面解读和辅导,提高改革能力和业务水平。

(二十二)做好宣传引导

要充分运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宣传报道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相关工作措施和工作成效,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增进社会公众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了解和支持,提高社会认知度和认可度,增强办事企业的获得感。

 

附件:1.舒城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舒城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工作任务分解表

 

 

 

 

 

 

 

 

 

 

 

 

 

 

附件1

 

舒城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安徽省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和《六安市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扎实推进我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持续创优“四最”营商环境,县政府决定成立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张秀萍  县政府县长

副 组 长:杨丙红  县委常务、常务副县长

刘浦生  县政府副县长

李家响  县政府副县长、政府办主任

成    员:翟晓军  县政府办副主任

          武明仓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编办主任

          周  红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张前敏  县发改委主任

翟恩东  县经信局局长

王  涛  县司法局局长

肖  波  县财政局局长

王成斌  县人社局局长

方贤荣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杨  成  县住建局局长

许教育  县交通局局长

宗志松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董士勇  县水利局局长

盛方海  县商务局局长

万红兵  县文旅体局局长

 洪  飞  县卫健委主任

孔春春  县应急局局长

王树东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郭兴中  县统计局局长

卢月舒  县林业局局长

张俊社  县城管局局长

叶绍勤  县数管局局长

周家仓  县生态环境分局局长

王文宝  县气象局局长

曹前长  县重点工程处主任

谈业平  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任

黄  直  县督查考核室副主任

陈爱勇  县地震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住建局,杨成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副主任:韦发长(县发改委副主任)、方跃东(县住建局副局长)、孔海波(县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规划中心主任)、钟新生(县数管局副局长)。办公室负责改革工作的协调组织和具体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工作运行机制,抽调与改革任务需要相适应数量的专门人员,组建工作专班,实行集中办公。

附件2舒城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工作任务分解表.xls


附件:舒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舒城县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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