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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城县副县长梅家宏关于《舒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社保兜底脱贫工作的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18-05-10 00:00 信息来源:政务服务中心 阅读次数: 字体:[    ]我要纠错

一、出台背景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确保到2020年我县农村贫困人口实现全面脱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县委县政府印发了《中共舒城县委 舒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舒发〔2018〕9号)举全县全社会之力,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着力实施包括“实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兜底脱贫工程”在内的“十大扶贫工程”。近日,县委县政府又印发了《中共舒城县委办公室 舒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舒城县脱贫攻坚实施方案〉的通知》(舒办发〔2018〕1号),按照县委县政府要求,结合舒城县社会救助和扶贫工作实际,为认真组织实施好我县的社保兜底脱贫工程,确保如期实现社保兜底脱贫目标任务,制定了《关于社保兜底脱贫工作的实施方案》(舒政办〔2018〕27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二、《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包括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社保兜底脱贫的措施和标准、保障措施三大部分。

第一部分是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明确提出了总体要求是要确保无法依靠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脱贫的贫困家庭全部纳入社会保障救助范围,共享发展成果;在主要任务方面,要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供养制度,确保供养人员基本生活得到保障;进一步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确保如期实现“两线合一”目标;进一步强化医疗救助制度,确保重特大疾病保障水平稳步提高;进一步规范临时救助制度,确保不发生因突发性困难致贫返贫现象。

第二部分是社保兜底脱贫的措施和标准。按照兜底脱贫的总体目标,细化了社会保障救助兜底的具体目标、任务、要求、时间节点和路线图。

第三部分是保障措施。在这个方面提出了强化组织保障的具体措施,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分工,强化了部门间密切协作办法,细化了保障《方案》得到有效实施的具体措施等。做到既与市政府文件相契合,又与我县实际相对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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