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司法局局长王涛解读《舒城县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
一、出台背景?
前期,我县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制度已经进行了试点,出台了《舒城县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指导思想、工作要求、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细化了工作步骤。成立了试点工作协调小组,全面部署试点工作。2017年10月底,全县31家行政执法单位相继制定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针对不同的重大执法决定,确定审核的范围和内容,并编制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流程,为该方案的出台打下了一定基础。为全面、优质、高效地完成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确定的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工作任务,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结合县情,特制定该方案。
二、制定依据?
制定该方案的主要依据有《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18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政办秘〔2019〕64号)、《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六政办秘〔2019〕87号)等规定。
三、主要内容?
该方案分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加大组织保障力度五个大部分,另外任务分解表明确了“三项制度”中具体措施和要求、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更直观可操作。
四、如何推行?
该方案明确各单位的主要负责同志作为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加强对行政执法工作的领导。附件任务分解表明确了“三项制度”中具体措施和要求、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充分利用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等平台,及时公开并解读“三项制度”,宣传全面推行“三项制度”的重要意义、主要做法等。适时结合我县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和2019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等工作,对“三项制度”进行了部署安排、业务培训,总结推广经验。以更好地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快推行“三项制度”,提高行政执法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