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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解读】《舒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全县食盐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19-11-22 11:41 信息来源:县经信局 阅读次数: 字体:[    ]我要纠错

一、起草目的

2016年国务院启动盐业体制改革,设置的改革过渡期已于2018年12月31日结束。2019年1月随着我省盐业体制改革中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工作人员的划转到位,安徽省圆满完成国务院《盐业体制改革方案》部署的相关改革任务。2019年1月30日市政府召开全市盐业体制改革专题会议,研究部署了全市盐业市场管理工作,并相继出台了食盐管理及其配套的相关文件。

目前我县盐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正在深入推进,盐业市场供应体系已经发生了深刻变化,公众和相关部门对新情况、新职责尚不熟悉,还达不到“公平竞争、监管到位”的要求,需要一份《实施意见》对全县食盐管理工作进行部署和指导。

二、起草依据

1.《食盐专营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96号)

2.国务院关于印发《盐业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6〕25号)

3.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盐业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政〔2016〕110号)

4.《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全市食盐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六政〔2019〕23号)

三、主要内容

《舒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食盐管理的实施意见》的主要内容有总体要求、重点工作和保障措施3个部分。

1、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坚持食盐专营制度基础上,创新管理方式、健全食盐储备、严格市场监管,实现市场公平竞争、监管到位,确保食盐质量安全和供应安全。

2、重点工作:共有8项。1、落实食盐批发环节专营制度,继续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2、明确职责分工,加强食盐专业化监管。3、明确规范经营标准,进一步释放市场活力。规范经营主体资格;规范购销渠道;规范批发销售行为。4、加强工业盐等产销管理。放开小工业盐及盐产品市场价格、放开工业盐运销管制,切实加强督查和责任追究。5、建立完善省市县三级食盐储备体系。建立由政府储备和企业社会责任储备组成的全社会食盐储备体系。6、落实信用体系建设。将盐行业企业和企业高管人员纳入国家统一的社会信用体系。7、加强科学补碘工作。做好动态监控,确保合格碘盐覆盖率达95%以上。8、建立食盐应急机制。研究制订《舒城县食盐供应应急预案》

3、保障措施:共有3方面。1、加强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盐业管理工作。2、坚持依法治盐,保证市场安全稳定。3、加大宣传力度,做好舆情引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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