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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城县杭埠镇创新大道和玉兰路交叉口东南角局部地块(2018-30-A号地块)规划条件

发布时间:2019-01-03 00:00 信息来源:住建局 阅读次数: 字体:[    ]我要纠错

依据《舒城县杭埠镇北环路以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同意舒城县杭埠镇创新大道和玉兰路交叉口东南角局部地块(2018-30-A号地块)按下列规划条件进行设计:
1    用地情况
1.1  用地位置:杭埠镇创新大道和玉兰路交叉口东南角(具体位置详见附图)。
1.2  规划用地面积:56358㎡,约合84.5亩。
2    用地使用性质
     居住用地。
3    用地使用强度
3.1  容积率:不小于1.0不大于2.2
3.2  建筑密度:不大于24%
3.3  绿地率:不小于35%

4    建设项目性质
   住宅楼、公建配套服务设施(含配套商业)、道路、绿地等。其中配套商业建筑面积占规划总建筑面积的比例不大于3%(上述建筑面积为计容积率建筑面积)。
5    规划建筑±0标高控制(m)
    依据周边用地现状及规划高程合理设置。
6    地上建筑物退让距离
退让创新大道、玉兰路道路红线距离不小于25米;
退让五星路道路红线距离不小于13米;
退让东侧用地边界距离不小于7米;
7   公建配套设施建设要求
7.1  停车位
(1)机动车停车位
居住:1个车位/100㎡,商业:1个车位/100㎡;
(2)非机动车停车位
居住:1个车位/100㎡;商业:4个车位/100㎡
7.2 配建12班幼儿园一所(生均占地面积不小于15㎡);
7.3 其他公建配套设施应结合《舒城县杭埠镇北环路以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合理设置。
8  相关要求
8.1规划住宅楼(含底层设置商业的商住楼)建筑高度之比不得大于3。
8.2 建筑空调器室外机及附属设施应统一隐蔽设置。
8.3居住类建筑每层阳台(含各类形式的阳台、露台、入户花园、空中花园、活动平台等非公共活动空间)水平投影面积之和不应超过该层建筑水平投影面积的15%,进深不应大于2米,阳台宽度不应大于阳台所连接居室开间宽度(限一个居室),每套住宅阳台个数不应超过2个。
8.4 每套住宅设置的飘窗数量不得超过3个。
8.5围墙采用虚实结合的形式,总高度不宜超过2.2米,围墙内外须做适当绿化,对围墙进行遮挡。


遵守事项
  1、持本通知书委托具有符合承担本项目规划设计资格的单位进行方案设计。
2、方案设计应符合国家、省、市相关技术规范、规定等要求。
3、方案设计应符合《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
4、公共服务设施应结合实际需求合理设置,公共服务设施产权归属应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
5、该宗土地与2018-30-B号地块如由同一家公司竞得,则上述两宗土地在统一规划时,容积率、地下室、临用地东界建筑退让距离、公建配套等相关指标可统筹考虑。
6、本通知书中所列规划设计条件是我局审核设计方案的依据。
7、本项目为局审项目,审核后报县规划委员会审定。
8、规划文本以A3文本格式报审,内容需满足修建性详细规划的相关规定,且应包含下列内容:
(1)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
(2)区位分析图(标明在总体规划中的位置);
(3)规划用地现状图;
(4)周边用地规划分析图(应标明出让地块与周边用地的关系、以及周边用地的规划情况);
(5)规划总平面图(需标注各栋建筑使用功能、层数、长宽、正负零标高、北檐口高度);
(6)绿化景观平面规划图(含绿化工程平面布置图、绿地面积统计表);
(7)沿城市道路绿化景观规划图(含绿化工程平面布置图、效果图);
(8)商业设施广告位设计图;
(9)分析图[功能结构、交通、 公共设施、消防、商业和停车分析图等];
(10)总平面定位图(须标注各单体建筑的坐标、建筑间距、建筑退让道路红线距离);
(11)竖向分析图(须标注地面、道路高程、各单体建筑北檐口高度、建筑基底±0标高);
(12)工程管线图(给水、排水、燃气、强电、弱电管线,说明书中需明确给水、电力、燃气抄表到户);
(13)所有建筑单体平、立、剖面,建筑材料须标注;
(14)日照分析报告(须加盖资质单位印章);
(15)鸟瞰图、建筑效果图以及其它需表现的效果图;
(16)建筑色彩与材质规划图(文本中须交代建筑外墙色彩、材质);
(17)设计单位对规划方案符合国家和省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以及面积统计准确的承诺函(附经济技术指标表、单栋建筑分项功能面积统计表)。
9、本项目涉及消防、供电等问题时,应与有关主管部门取得联系。
10、本项目在申报规划设计方案前,应取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意见或有关协议。
11、本通知书附图1份(出让用地范围图1份),图文一体方为有效文件。
12、其他未尽事项,请参照国家相关规范和标准。
13、本通知书有效期二年(从发出之日算起),逾期无效。
                         
                                 

                                2018年 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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