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第13号(总第446号)
(2020年6月5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 2019年9月,县审计局对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组织建设的护城河、玉带河清淤工程竣工价款结算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工程基本情况
舒城县护城河、玉带河清淤工程是按照县人民政府研究城区黑臭水体治理工作的专题会议纪要(第19号)实施的。由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组织建设,安徽新安江水利水电勘测设计有限公司设计,安徽亚通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实施招标代理,通过邀请招标方式由安徽春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标承建。
本工程施工合同采用固定单价合同,合同价为2767160元,合同工程内容是采用水力充挖排淤泥至南溪路南侧业主指定地点,包括河道中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清运,河道中岸坡杂草清除,原有护坡挡墙及围护护栏修复等。
本工程实际开竣工日期为2018年10月2日至2018年10月30日。2018年10月30日,建设单位组织施工、监理等单位对该工程进行了验收,验收结论为工程完成情况符合甲方施工要求,予以验收通过。
本工程送审造价为2630820.10元,审计核定造价为2626969.58元,核减造价为3850.52元。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县行政执法局在本工程建设过程中实施了工程监理,工程竣工后及时组织了竣工验收,但也存在下列问题。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和审计意见
㈠ 第三方测绘结果与实际不符。
㈡未按政府会议纪要要求组织询价。
对此,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并提出了具体的审计意见。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上述问题,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正在按照审计意见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