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第50号(总第483 号)
(2020年9月10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20年1月,县审计局对城关镇人民政府组织建设的城关镇舒勤、孔集村安置小区工程(二标)竣工价款结算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城关镇舒勤、孔集村安置小区工程(二标)由舒城县发改委批复立项,城关镇人民政府组织建设,安徽建信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实施监理,安徽工程勘察院进行勘察,上海尧舜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实施设计,原舒城县招投标中心(现更名为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实施招标代理,经公开招标由安徽华林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现更名为安徽中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标承建。
本工程包括7栋六层框架结构的住宅楼,总建筑面积约为23473m2。2011年11月28日,城关镇人民政府与安徽华林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施工合同,采用固定单价合同形式,合同价为21451078.8元(含预留金268641.88元)。合同约定工期总日历天数为255天,实际开竣工日期为2012年3月1至2014年8月20日,工期延误非施工方责任,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达成了互不追究责任的意见。城关镇人民政府组织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等对该工程进行了验收,验收结论为合格,并办理了竣工验收备案。
城关镇人民政府报送的送审造价为21900275.05元,审计核定造价为20204054.23元,净核减金额为1696220.82元,核减率为7.75%。加建设单位核减造价4247878.19元,总计核减5944099.01元。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城关镇人民政府在本工程建设过程中履行了招投标程序,实施了工程监理,但也存在超安置时间问题。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和和审计建议
前期准备工作不充分,导致严重超工期,影响安置工作。
对此问题,县审计局已经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提出了有针对性的调整建议。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上述问题,城关镇人民政府正在按照审计建议整改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