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作出《安徽省路基亚车业科技有限公司扩建电动车喷漆售后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0-09-11 10:55 信息来源:舒城县生态环境分局 阅读次数: 字体:[    ]我要纠错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安徽省路基亚车业科技有限公司扩建电动车喷漆售后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舒城县生态环境分局。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舒城县生态环境分局

2020年9月11日

联系电话:0564-8671580  

地 址:舒城县桃溪路生态环境分局三楼

项目建设地点:安徽省六安市舒城经济开发区纬三路

项目建设单位:安徽省路基亚车业科技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安徽阳益环保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本次扩建项目依托厂区原有2#厂房西侧部分区域,建设喷漆车间,用于对订购的半成品电动车外壳配件进行表面喷漆,用于公司电动车产品业务的售后更换服务,其他公辅设施依托原有项目工程。本次扩建项目建成后,可年喷漆2万件电动车外壳配件。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1)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次扩建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以及喷漆区产生的喷漆废水。

其中,本次扩建项目位于安徽省六安市舒城经济开发区纬三路安徽省路基亚车业科技有限公司厂区2#厂房,项目所在地位于属于舒城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受纳范围。因此,本次扩建项目产生的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厂区原有的污水管网及化粪池等设施,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总氮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B等级标准)后,接入北侧纬三路市政污水管网排入舒城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三里河。

本次扩建项目运营期喷漆区产生的喷漆废水,在循环水池中定期添加凝聚剂使漆渣凝聚成块、上浮,定期清捞,补充新鲜水,循环水池中水循环使用,每2个月清理更换一次,作为危废集中收集,委托有处理资质的单位定期清运处置。

因此,项目运营期外排废水可做到达标排放,对区域水环境影响较小。

(2)大气环境影响:

本次扩建项目运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喷漆工序产生的喷漆废气、打磨工序产生的打磨粉尘以及食堂厨房提供员工工作餐产生的油烟废气。

①有组织排放废气

喷漆车间内喷漆区设置整体独立封闭区域,设置负压抽风,调漆室、喷漆台(配有水帘,除漆雾)、烘干箱入口及紫外线光固机上方均设置集气罩对挥发产生的有机废气进行收集,然后经配套的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工艺为:水帘+过滤棉(目的除漆雾)+UV光解+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其风机风量为20000m3/h,收集效率90%,漆雾颗粒物处理效率为85%,VOCs处理效率为92%)。其喷漆废气中各污染物排放满足参照执行的上海市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表1中大气污染物项目排放限值。有组织排放的污染物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小于1%,对周围环境影响小。

②无组织排放废气

项目喷漆废气及打磨废气无组织排放满足参照执行的上海市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表3厂界大气污染物监控点浓度限值;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中NMHC监控浓度限值要求。无组织排放的废气污染物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小于10%,对周围环境影响小,厂界处浓度完全能够满足无组织排放厂界要求。

结合大气防护距离及卫生防护距离,以项目喷漆车间四周边界为执行边界,向外设置100m的环境防护距离。项目环境防护距离范围内无居民区、学校、医院等敏感保护目标。因此,本项目环境防护距离符合要求。

③食堂油烟废气

人员生活就餐依托原有项目配套建设的食堂,其食堂厨房提供工作餐产生的油烟废气经配套的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由专用烟道排放。

综上所述,本次扩建项目运营后大气污染物均可实现达标排放,对区域空气环境影响较小。

(3)声环境影响分析

本次扩建项目噪声源主要为自动喷漆设备、紫外线光固机及配套废气处理设备风机等运行产生的噪声。经采取选用低噪声风机设备,风机及废气处理设施设备底座安装减震垫等减震措施;加强设备的日常检修,避免设备运转不正常产生的高噪声影响;对车间及高噪声风机设备采取密闭隔声等措施后,项目运营期各厂界噪声排放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本次扩建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废主要是不合格电动车外壳配件,喷漆区循环水池定期更换的废水漆渣,使用漆料产生的废漆桶及废稀释剂桶,粘有漆料的抹布、手套和塑料袋,有机废气处理装置产生的废过滤棉、废UV灯管及废活性炭,打磨工段产生的废砂纸及布袋收尘装置收集的粉尘,以及职工生活垃圾。

其中:人员生活垃圾,车间外内设置生活垃圾收集桶,委托市政环卫部门日常清运处置;不合格电动车外壳配件,集中收集至一般固废暂存房,定期外售,综合利用;打磨工段产生的废砂纸及布袋收尘装置收集的粉尘,集中收集后,委托市政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废过滤棉、废UV灯管、废活性炭、废漆桶、废稀释剂桶及粘有漆料的抹布、手套和塑料袋以及喷漆区循环水池定期更换的废水漆渣,集中收集至危险废物暂存房,委托有处理资质的单位定期清运处置。

因此,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废均可实现清洁处理和处置,对区域环境影响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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