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作出《安徽田禾包装制品科技有限公司食品包装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0-10-12 10:11 信息来源:舒城县生态环境分局 阅读次数: 字体:[    ]我要纠错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安徽田禾包装制品科技有限公司食品包装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舒城县生态环境分局。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舒城县生态环境分局

2020年10月12日

联系电话:0564-8671580  

地 址:舒城县桃溪东路生态环境分局3楼行政审批股

项目建设地点:舒城县经济开发区春秋北路

项目建设单位:安徽田禾包装制品科技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安徽阳益环保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项目占地面积28.037亩,建筑面积19268m2,年产PE食品袋300吨,复合袋230吨。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1)大气环境影响:

有机废气防治:项目采取对吹膜、印刷、覆膜和熟化区域密闭,设置负压抽风收集有机废气后经“UV光解+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的尾气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食堂油烟防治:项目食堂灶头设置油烟净化器,油烟废气经净化后由烟囱排放。

在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有机废气排放满足上海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表1中标准限值要求与表3中厂界大气污染物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中NMHC监控浓度限值。食堂油烟排放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小型标准限值。

(2)水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运营期废水为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后各污染物排放浓度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氨氮、总磷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CJ343-2010)中B等级标准,项目废水可以实现达标排放。

(3)声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噪声源强主要为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经预测项目运营期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敏感点处声环境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

项目营运期固体废弃物主要分为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及生活垃圾。其中一般工业固废主要包括原料包装袋、边角料和残次品,经集中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危险废物主要包括废油墨桶、废溶剂桶、废胶水桶、废活性炭、废UV灯管和废棉布手套,废油墨桶、废溶剂桶和废胶水桶,集中收集后由原生产厂家回收,废UV灯管和废棉布手套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处置;生活垃圾经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日产日清。因此,项目运期固废可做到无害化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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