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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会实录】舒城县税务局2021年税收宣传月新闻发布会

发布时间:2021-04-16 14:54 信息来源:舒城县政府办 阅读次数: 字体:[    ]我要纠错

舒城县税务局2021年税收宣传月

新闻发布会

 

主持人】:县政府办政务公开室主任       

发布人】:县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郑冬生

发布地点】:县税务局五楼会议室

发布时间】:2021年4月15日下午3:00

主持人】:各位媒体、新闻界的朋友们:大家好!全国税收宣传月是1992年开始的,到目前已经有30年了,它是一个很好的平台和窗口,能让我们更多了解相关税收工作。今年全国税收宣传月设定的主题是什么?县税务局围绕这个主题开展的工作主要有哪些?本次新闻发布会我们邀请到了舒城县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郑冬生同志为我们介绍相关内容。大家欢迎!

发布人】:谢谢主持人,谢谢新闻界的朋友。大家好,很高兴在这里和大家见面。首先,我代表国家税务总局舒城县税务局衷心感谢新闻界的各位朋友以及社会各界长期以来对税收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并通过你们向广大纳税人、缴费人致以崇高的敬意。

今年4月是30个全国税收宣传月,主题是“税收惠民办实事  深化改革开新局”。全县税务系统一方面将税收宣传月活动作为庆祝建党100周年、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重要举措,着力解决纳税人缴费人的堵点、难点、痛点问题,办好惠民实事;另一方面紧扣中办、国办公布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深入推进精确执法、精细服务、精准监管、精诚共治,提高税法遵从度和社会满意度,为实现“十四五”良好开局、奋力谱写舒城高质量发展贡献税务力量。

在税收宣传月期间,全县税务系统在承接好国家税务总局、省局、市局重点宣传项目的基础上,紧紧围绕“税收惠民办实事 深化改革开新局”主题,广泛宣传税务部门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推行便民办税措施、办好惠民实事的积极探索及成效;广泛宣传税务部门落实《政府工作报告》和“十四五”规划中重要涉税任务,服务国家重大发展战略的举措;广泛宣传税务干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服务发展大局、助力全面小康的担当奉献精神;广泛宣传从30税收宣传月看税收改革历程和国家发展变化;广泛宣传税收法律法规和税费优惠政策,为高质量推进新发展阶段税收现代化、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实现“十四五”良好开局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主持人】刚才郑局长为我们介绍了县税务部门在税收宣传月期间主要工作。下面是媒体提问环节,哪位记者要提问,请举手示意,并请郑局长给予解答。

媒体记者】:减税降费一直是广大纳税人和缴费人普遍关心的问题,请问今年国家有没有出台新的减税降费政策?

发布人】:谢谢你的提问。为进一步减轻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税收负担,激发市场主体的活力,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和促进经济复苏,国务院近期下发了新一轮减税降费政策,为实体经济送上减税红利大礼包。

截止目前,已经陆续推出以下减税降费政策。一是从2021年4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二是延续执行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75%的政策,并将制造业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自2021年1月1日起,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三是将与疫情防控相关的由财政部、税务总局出台的2020年第8号、第9号公告执行期限延长至2021年3月31日,2020年第10号、第13号、第25号公告执行期限延长至2021年12月31日。

同时,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的其他减税措施也将陆续出台:一是从今年1月1日起至明年底,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到100万元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所得税,进一步降低实际税负。二是将运输设备、电气机械、仪器仪表、医药、化学纤维等制造业企业纳入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范围,实行按月全额退还增量留抵税额。

媒体记者】:2020年,县税务局在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方面取得了怎样的成果?下一步有何打算?

发布人】:谢谢你的提问。2020年,我局通过“成立专班、精准服务”,“内培外宣、扩大知晓”,“线上包保、网格服务”,“突出重点、强化帮扶”,“利用数据、主动服务”等工作举措,落实落细税费优惠政策。全年累计减免税费6.09亿元,办理出口退税2.57亿元(不含免抵调库0.55亿元),办理增值税留抵退税0.74亿元,办理延期申报210户次,办理延期缴纳税款113户次缓缴税款1.7亿元,办理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困难性减免136户,减免两税1682.58万元。减税降费政策的落实,有效降低了全县制造业税收负担,促进其转型升级,同时也稳定了居民就业,保障了经济根基。

“十四五”已经开启,下一步,全县税务系统将在总结前期经验的基础上,持续推进便民办税春风行动,高质量推进新发展阶段税收现代化,进一步把各项惠民利民税收政策落到实处,为助力实体经济发展,促进我县经济腾飞贡献更多税务力量。

媒体记者】:今年3月24日,中办、国办公布了《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请问它的出台对今后税收会工作产生怎样的影响?

发布人】:谢谢你的提问。《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对深入推进精确执法、精细服务、精准监管、精诚共治,深化税收征管改革作出全面部署。国家税务总局在3月29日国新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中明确表示,《意见》的出台将推动税收工作实现四方面的突破:

一是税收征管从合作、合并到合成的突破。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在税收征管方面经历三次大的变革,2015年中办、国办印发的《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推进的是国税地税“合作”;2018年中办、国办印发的《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实施的是国税地税“合并”;这次中办、国办印发的《意见》将推动税收征管的第三次变革,其特征可概括为“合成”,是执法、服务、监管的系统优化,是业务流程、制度规范、信息技术、数据要素、岗责体系的一体化融合升级。这就要求新阶段新税务要有新作为,促进税法遵从度和社会满意度大幅提高,以及征纳成本的明显降低。

二是税收服务、执法和监管深度融合的突破。《意见》落实建设服务型政府要求,不仅专门对大力推行优质高效智能税费服务作出部署,而且强调寓执法、监管于服务之中,把服务理念有机融入税收征管各个环节。比如,创新行政执法方式,提高执法的精确度,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在税务监管领域建立健全纳税缴费信用评价体系,让守信者健步阳光道,失信者要过独木桥。

三是税收治理实现数字化、智能化、智慧化的突破。《意见》提出,以发票电子化改革为突破口、以税收大数据为驱动力,建成具有高集成功能、高安全性能、高应用效能的智慧税务,全面推进税收征管数字化升级和智能化改造。

四是税收改革创新从渐进式到体系性集成的突破。《意见》强调,推动税务执法、服务、监管的理念和方式手段等全方位变革,并提出了一系列开拓性的改革举措。如到2023年,基本建成“无风险不打扰、有违法要追究、全过程强智控”的税务执法新体系,实现从经验式执法向科学精确执法转变;基本建成“线下服务无死角、线上服务不打烊、定制服务广覆盖”的税费服务新体系,实现从无差别服务向精细化、智能化、个性化服务转变;基本建成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互联网+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风险”监管为基础的税务监管新体系,实现从“以票管税”向“以数治税”精准监管的转变。

【主 人】:再次感谢郑局长的热情解答!感谢媒体朋友们的热情参与!由于时间关系,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就到这里,各位如果还有其它方面需要了解的,欢迎大家会后与县税务局进行联系。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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