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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向招生】招生公告!定向培养!

发布时间:2021-06-28 10:47 信息来源:六安市新闻网 阅读次数: 字体:[    ]我要纠错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定向培养乡村教师的实施意见》《安徽省教育厅 中共安徽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继续实施定向培养乡村教师计划的通知》,为做好我省2021年定向培养乡村教师招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生计划

2021年,全省计划定向培养2362名乡村小学全科型教师,其中,高中起点本科层次小学教育专业255名、初中起点专科层次小学教育专业2107名



二、报考对象及条件

报考对象应持有2021年公布的招生计划来源所在县(市、区)户籍,报考高中起点本科层次小学教育专业的对象为参加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报考初中起点专科层次小学教育专业的对象为参加2021年全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考生,且符合以下条件:

(一)忠诚党和人民教育事业,热爱乡村教育,自愿报考定向培养小学教育专业,且保证毕业后回报考户籍所在县(市、区)的村小、教学点任教不少于6年。

(二)身体健康,符合《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规定标准要求。

(三)报考高中起点本科层次小学教育专业的考生,高考成绩应达到2021年全省本科二批次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报考初中起点专科层次小学教育专业的考生,中考成绩应达到中考所在地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四)截至2021年8月31日,报考高中起点本科层次小学教育专业的考生年龄应不超过22周岁,报考初中起点专科层次小学教育专业的考生年龄应不超过18周岁。



三、录取程序

(一)填报志愿。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同级机构编制、财政、人社部门负责对本地户籍有报考定向培养计划意向的考生进行资格初审,组织初审合格的考生填报志愿。高中起点本科层次定向培养志愿填报与高考志愿填报时间同步,考生只可填报一所院校志愿及一个与本人户籍地招生计划对应的专业志愿;初中起点专科层次定向培养志愿填报与当地中考志愿填报时间同步,可采取考生只可填报一所院校志愿及一个与本人户籍地招生计划对应的专业志愿的填报方式,也可采取平行志愿的填报方式,具体方式由各市研究确定。志愿填报和确认地点由各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确定并公布。


(二)组织面试。面试工作由生源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同级机构编制、财政、人社部门和培养院校共同组织实施。


(三)签订协议。协议签订工作由生源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同级机构编制、财政、人社部门组织,培养院校协同参与。


(四)招生录取。按照事权不变的原则,高中起点本科层次教育招生录取工作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培养院校依据已签订协议的考生名单按照高考录取程序在提前批次办理录取手续。初中起点专科层次教育招生录取工作由市负责(广德市、宿松县分别由宣城市、安庆市负责),培养院校依据已签订协议的考生名单按照中考录取程序在提前批次办理录取手续,录取过程中如遇平行分一并录取,录取结果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批。


(五)入学资格复查。按照培养院校要求,被录取的新生应持录取通知书等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培养院校报到。培养院校按照学籍学历管理规定,在相应时间内完成新生入学资格复查。资格复查合格者,培养院校为其注册学籍,并在其《协议书》上签字、盖章,同时将《协议书》寄送达协议其他各方。资格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定向培养师范生资格,按国家有关招生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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