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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会实录】舒城县奋力推进社会救助综合改革试点走向纵深新闻发布会

发布时间:2021-08-19 15:15 信息来源:舒城县政府办 阅读次数: 字体:[    ]我要纠错

舒城县奋力推进社会救助综合改革试点

走向纵深新闻发布会


 

【发布人】县民政局副局长            

【主持人】县政府办政务公开室主任    

【发布地点】县政府办一楼东边视频会议室

【发布时间】818日上午900

 

【主持人】各位媒体、新闻界的朋友们:大家好!让人民群众充分了解我县社会救助工作,加强社会救助的宣传,普及社会救助工作的相关政策信息。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舒城县奋力推进社会救助综合改革试点走向纵深的新闻发布会。热忱欢迎媒体新闻界的朋友参加。今天我们邀请了县民政局副局长阿婷同志出席今天的新闻发布会。下面,请阿婷局长向大家介绍社会救助相关的工作情况大家欢迎!

发布人:主持人好,各位新闻媒体朋友们,大家好!很荣幸出席今天的新闻发布会,本人受县民政局主要负责人的委托,很高兴有机会向大家介绍我县社会救助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并回答大家的提问。下面,我先将试点工作开展情况向各位作简要介绍。

一、试点基本情况

2018年8月,我县被民政部确认为全国35个社会救助综合改革试点县。作为全省唯一试点县,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县委主要负责同志牵头的社会救助综合改革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全县的社会救助综合改革工作。在安徽省民政厅、六安市民政局业务指导下,我们先后完成上报改革方案、完善试点办法、构建救助体系、先试点后推广,并于2020年11月顺利通过评估验收。

二、试点主要做法

开展了4项创新工作

1、4项试点:“救急难”工作;下放审批权;村民组长队伍建设;居家养老服务

2、分别介绍

1)救急难工作:是一项救助业务。通过救助系统由村干部上传资料,申请人足不出户就可获得救助的业务。

在救助过程,救助申请人只需提供因遭遇大病、灾、祸等急难情形,使生活陷入困境的事实证据材料,由村民政业务经办人员给予办理应急性、过渡性的救助。

此项工作于2017年10月在河棚镇黄河村开展试点,2018年3月在全县全面推广。在推进过程中,重点解决好资金筹集和救助时效两个问题。

资金筹集也就是解决钱从哪来的问题,我们采用政府出一点,村级拿一点,社会捐一点的办法,按照县财政配套资金1万元,村集体资金不多于1万元,社会捐款不少于1万元,也就是注册资金不少于3万元的标准为全县394个村的“救急难”互助社筹集到了救助的资金。

解决了资金也就是钱的问题后,就需解决救助时效,也就是解决如何便捷高效救助困难群众。在实际工作中,我们探索“自主救助+制度救助”模式,遵循分类分档、自下而上、逐级救助的原则,以现金救助为主,实物救助、转介服务为辅。

在村民组长主动发现或困难群众反映需要救助时,村互助社立即启动救急程序,在自费金额1万元以内的困难群众,由村级“救急难”平台给予不超过1千元救助;在自费金额3万元以内的困难群众,乡镇救助平台可给予不超过2千元救助,村乡两级累计封顶3千元;在自费金额超过3万元以上的困难群众,在村级、乡(镇)级累计救助3千元后,县级平台可再给予2千元救助,申报县级“救急难”组织救助,原则上,县乡村三级累计救助金额封顶5千元。对情况特殊的个案,报县“救急难”工作领导组研究决定,给予最高不超过2万元的救助。

“救急难”业务开展以来,全县共救助 11282人次,1183.1万元。其中2021年以来,全县共救助 2446人次,276.1万元。

2)审批权下放

已下放的事项:为有效提高社会救助时效性和精准度,实现审批和监督管事职能分离,自2019年6月份陆续将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临时救助、孤儿等事项审核审批权限下放至乡镇人民政府。

具体做法:

一是优化审批流程。按照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动态调整、公平公开的原则,逐步将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孤儿审批权限下放至乡镇,使“谁调查、谁审核、谁审批、谁负责”责任制真正落到实处。对重灾、重病等急需救助的对象,按照先受理后评议简易程序,做到“便民、利民、惠民”。

二是完善信息管理。全面应用并不断完善最低生活保障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低保网上受理、审核、审批,并及时、准确地更新数据和维护系统运行。

三是加大监管力度。县民政局按照每年新增人员不低于30%,原低保户、特困户抽查不少于5%的比例抽查检查,并纳入绩效考核。对于有疑问的投诉举报或是其他需要重点调查的城乡低保低收入申请,全部入户调查,确保审批公平公正。

3)村民组长队伍建设

村民组是农村工作的基础,是连接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与村民群众之间的桥梁和纽带,是农村各项工作中不可缺少的重要力量。村民组长队伍是农村基层干部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立一支素质优良、作用明显的村民组长队伍,对于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具有重要意义。

具体做法:

一是优化调整中心组范围。根据现有人口、自然村、历史传统、水系等因素,将全县8062个村民小组整合成为5520个中心组。

二是选优配强中心组长。根据已制定的《关于开展村级中心组长队伍工作的实施意见》,按照“奉公守法、身体健康、熟悉民情、办事公道、热心公益、常年在家”的要求,按照规定的选举办法选配中心组长并兼任所在中心组社会救助信息员。

三是适当提升报酬待遇。探索实行误工补贴+绩效奖励机制,将原来每人每年200元提升到1200元,县、乡镇、村按5:3:2比例承担,每年财政安排专项资金360万元。通过提高待遇,激活村级中心组长在基层治理中的作用,积极发挥在宣传政策、帮助困难群众申请救助、关注“三留守”人员信息等方面的作用。

4)居家养老服务:是一项为特定人群提供家政服务的业务。

服务对象6类。特困供养对象、孤儿、烈属、老年烈士子女、贫困户中的失能人员、低保户中60岁以上人员等六类人群。

服务的内容:将原先每人每月60元现金补贴,改为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为有服务需求的6类特定人群提供保洁、理发、清洗衣物、精神慰藉等个性化服务。

已开展的乡镇:汤池镇(2018年度);桃溪镇、百神庙镇(2019年度);干汊河镇、棠树乡、杭埠镇(2020年度)

已取得的成效:自2018年以来,由3家社会组织累计为5637位特定群体开展居家养老服务52861人次,总体来说,服务活动获得了所服务群体的认可,社会反响还算良好。

2021年6 月 25 日,我县首家村级“一老一小”关爱服务中心在棠树乡云雾村揭牌并投入使用,设置有食堂、休息室、棋牌室、电子阅览室、书画室、健身康复室、文体活动室、影音室、舞蹈音乐室等,为周边 5 个村的老人、儿童提供日间照料、助餐服务、健康指导、文化娱乐、心理慰藉等服务。

(分析:首先是情况摸底,由中心所在乡、村组织人员对服务中心覆盖范围内的老年人、留守儿童、特殊群体等人员进行入户核查,信息录入服务中心管理系统。其次,根据老人、儿童身体状况及家庭照护能力,划分为重点关注、一般关注和关注三类,安排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社会组织和邻里群众分类开展不同频次的走访,提供适宜的关爱服务。

服务中心的功能则根据农村老人和儿童实际需求设定。老年人可以健身、娱乐和休息,儿童可以读书、上网、看电影等。为更好地发挥服务中心的平台作用,乡、村负责制定重点活动清单。同时,各村也根据本村实际,积极发动群众组织开展自娱自乐活动,县直单位、志愿者等也积极开展专题关爱服务活动,引导更多主体参与进来。

通过服务中心开展的活动,干群互动多了、邻里交流多了,不仅构建了乡村和谐文明新风尚,更能让党的声音和国家政策及时传递到群众中去,基层干部也能够更及时了解群众的心声和所需所盼。正如云雾村党支部书记孔凡中所说:“活动中心的建成使用,让干群之间距离上近了、心理上亲了,村里的工作也顺了”。

有了成功的经验,接下来,舒城县将做好全县村级“一老一小”关爱服务中心规划,整合乡村振兴、养老服务等资金,在全县建设 80个左右的村级“一老一小”关爱服务中心。届时,县、乡、村三级养老(爱小)中心将发挥更加强大的作用,让老人不孤独、儿童不寂寞。

三、试点工作主要收获与体会

舒城县社会救助综合改革,“救急难”、低保和特困供养人员审批权限下放、社会救助“物质+服务”试点、中心组长队伍建设四项改革举措试点运行以来,我们的体会是:“救急难”赋予村级临时救助1000元审批权,充分激发了基层干部服务群众的原动力;“审批权限下放”实现“放管服”改革,减少程序,提高工作效率;社会救助“物质+服务”试点充分发挥了社会组织作用,是对社会救助工作的有效补充;“中心组长队伍建设”增加了基层社会救助力量,实现了困难群众早发现、早救助。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们将紧紧围绕试点改革任务,进一步完善信息共享机制,建立困难群众数据库,利用综治网格化平台、低保信息系统等,实现数据交换、共享,及时分析、提示各类家庭可能出现的困难,探索预警和主动施救的可能。积极开展政府购买服务工作,加强对低保审批权下放后各项工作的抽查和监管。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强化社会救助资源统筹,优化社会救助流程,加强社会救助能力建设,破解制约社会救助发展的瓶颈难题,有效发挥社会救助在乡村振兴中的兜底保障作用,不断增强困难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主持人】刚才阿婷局长向我们讲解了我县社会救助工作的基本情况和工作进展。下面,欢迎各位媒体朋友就我县社会救助工作进行提问,并请阿婷局长进行解答

【媒体记者】刚才您提高到的第一项试点改革就是“救急难”,请问怎么办理?

【发布人】好的,我来介绍下相关流程。

一、申请对象。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家庭或个人。

二、救助程序。“救急难”按照个人申请、审核批准、公示发放的程序给予救助。

(一)申请。

申请人应按规定向“救急难”组织提交以下材料:1.《舒城县“救急难”基金申请审核审批表》;2.申请人户口簿、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查验),低保、五保、贫困人口等相关证明材料;3.导致突发性、临时性生活困难的相关证明材料。

(二)审核批准。

各级“救急难”组织在审批权限范围内,组织开展入户调查走访,对经核查符合救助条件的家庭,按程序及时审核审批。

(三)公示发放。

对符合救助条件的,村“救急难”组织自审批之日1个工作日内,乡镇“救急难”组织自审批之日3个工作日内,县“救急难”组织自审批之日5个工作日内完成救助。救助对象、救助原因、救助金额在救助对象所属村务公开栏公示不少于7天,接受社会监督。

标准一般按自付费用10%救助,村互助社最高可救助1000元;自付费用在1-3万的,可申请乡镇救助,最高2000元;自付费用在3万以上的,还可再申请县级救助,最高2000元。

【主 人】再次感谢阿婷局长的详细介绍。由于时间关系,今天的媒体提问环节就安排到这里。如果大家还有其他问题,可以在会后与县民政局的相关负责同志进行交流,同时可以参阅县民政局提供的有关材料。本场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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