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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会实录】舒城县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和农机社会化托管服务工作新闻发布会

发布时间:2021-08-19 15:17 信息来源:舒城县政府办 阅读次数: 字体:[    ]我要纠错

 

舒城县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和农机社会化

托管服务工作新闻发布会


 

【主持人】县政府办政务公开室主任            肖  悦

【发布人】县农业机械服务中心推广技术股股长王  珺

县农业机械服务中心管理股股长、项目办主任    王向阳

【发布地点】县政府办一楼东边视频会议室

【发布时间】2021年8月18日上午9:30

 

【主持人】各位媒体、新闻界的朋友们:大家好!根据安排,今天在这里召开舒城县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和农机社会化托管服务工作新闻发布会。热忱欢迎各位媒体、新闻界朋友参加。今天,我们邀请到了县农业机械服务中心推广技术股股长王珺同志和县农业机械服务中心管理股股长、项目办主任王向阳同志出席今天的新闻发布会。下面,请两位股长分别介绍一下我县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和农机社会化托管服务工作相关情况。大家欢迎。

【发布人】大家好!首先感谢大家对我县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和农机社会化托管服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我县从2004年开始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十七年来,共落实补贴资金一亿多元,补贴各类农机具14400多台,过万户农民受益,拉动社会投资2.1亿余元,强力推动了农机装备水平和作业水平不断提高。

今年省级下达我县实施8万亩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任务,通过实施这个服务项目,旨在加快培育多元化农业生产服务组织,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着力解决好“谁来种地”、“怎么种地”的农业生产现实问题。

很高兴有机会向大家介绍我县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和农机社会化托管服务工作,并回答大家的提问。

下面,我们首先简要汇报一下今年我县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和农机社会化托管服务工作开展情况。

一、工作开展情况

今年我县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主要做了以下几点。一是做好2020年剩余资金结算工作,完成发放2020年第二批审核的补贴资金52.66万元。二是对2020年超录的机具开展核验工作。截至8月已经完成审核户数253户,机具443台。今年我县农机购置补贴的申报工作暂未开展,将在我省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正式出台后进行实施。

今年我县农机社会化托管服务工作主要按照县政府办舒政办秘【2021】13号文件精神实施,2021年全县社会化服务项目计划任务面积8万亩,分别是水稻全程环节社会化服务面积6.2万亩,茶叶主要环节社会化服务面积1.8万亩。与任务配套下达的中央财政800万元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农业生产服务组织为水稻耕作、种植、防治、收获环节,为茶叶耕整、修剪、防治环节提供机械化作业托管服务,根据实施主体承接托管服务作业量给予财政补助。

今年我县确定了12个乡镇承担项目实施,明确了25个农业生产服务组织作为项目实施主体,并由农机部门将计划任务下达到相关乡镇及实施主体。

根据乡镇上报情况,到目前,各实施主体一是与服务对象全部签订了农业生产社会化托管服务合同;二是按照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服务期限、服务费用等,为小农户及各类农业生产组织全面开展了生产环节机械化托管服务。根据作业服务记录统计,茶叶生产耕整、修剪、防治环节机械化作业服务任务完成90%,水稻生产耕作、种植、防治、收获环节机械化作业服务任务完成70%。通过机械化作业托管服务,帮助农户实现了集中统一生产,既稳定了粮食生产,又提升了农业生产效益。

二、意见建议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对于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来说,下一步工作一是要扩大宣传,公开信息。加大政策宣传和信息公开力度,及时、主动公开所有可以公开的补贴资料、文件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各项补贴信息全部上网公开。待县农机中心2021年度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经批准后一周内下发到乡镇,宣传到村组,切实做到让政策家喻户晓。二是要规范操作,严格管理。严格按照规定的工作程序和流程,阳光运作、规范操作,严禁突破政策、违背政策的现象发生,确保录入信息的准确性和规范性。加强对乡镇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工作的督查与指导,提高政策的执行力。

对于农机社会化托管服务工作,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检查项目实施主体社会化服务托管合同履约情况,督促完成项目任务。并指导各主体做好社会化服务开展情况相关资料收集整理。

二是组织验收。由乡镇负责组织验收所在地项目实施主体开展社会化托管服务的真实完成情况,验收结果在服务区域公示,接受服务对象和群众的监督。

三是加强审计。县农机服务中心会同县农村经管站统一审核抽验乡镇验收结果,并聘请社会第三方审计机构开展项目实施情况审计。

四是兑现补助。项目实施经验收和审计后,统一进行社会公示,无异议后,由县农机中心会同县财政局按规定程序通过实施主体对公账户拨付补助资金。

 

【主持人】:刚才两位股长为我们详细介绍了我县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和农机社会化托管服务工作的开展情况。下面,欢迎各位媒体的朋友进行提问,并请两位股长予以解答。

 

【媒体记者】1.请问农业机具的补贴标准是什么?

【发布人】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实行定额补贴。补贴品目各档次补贴标准按照《安徽省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执行。

 

【媒体记者】2.请问怎么办理农机购置补贴?

【发布人】2021-2023年我省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按照“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先购后补、县级结算、直补到卡(户)”的方式实施。

(一)自主购机。购机者自主选择购买机具,按市场化原则自行与农机产销企业协商确定购机价格与支付方式,并对交易行为真实性、有效性和可能发生的纠纷承担法律责任。鼓励非现金方式支付购机款,便于购置行为及资金往来全程留痕。

(二)补贴申请。购机者应及时携带所购机具、身份证、户口本、购机发票和“一卡通”原件,以及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要求的其他材料,自主向当地农业农村部门提出补贴资金申领事项,签署告知承诺书,承诺购买行为、发票购机价格等信息真实有效。实行牌证管理的机具,要先行办理牌证照。严禁以任何方式授予补贴机具产销企业进入办理服务系统办理补贴申请的具体操作权限,严禁补贴机具产销企业代替购机者到主管部门办理补贴申请手续。

(三)审验公示。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要按照农业农村部印发的《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核验工作要点(试行)》等要求,对补贴相关申请资料进行形式审核,对补贴机具进行核验,其中牌证管理机具凭牌证免于现场实物核验。对由于无法移动等原因不能带机申请的,申请者可预约农业农村部门上门核实。

农业农村部门在收到购机者补贴申请后,应于2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对因资料不齐全等原因无法受理的,应注明原因,并按原渠道退回申请;对符合条件可以受理的,应于13个工作日内(不含公示时间)完成相关核验工作,并在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实时公布补贴申请信息,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四)资金兑付。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应及时整理好补贴对象资金结算统计表(包括中央农机购置补贴、报废更新补贴)和补贴资金发放清册等,县级财政部门审核农业农村部门提交的资金兑付申请与有关材料,于15个工作日内通过国库集中支付方式向符合要求的购机者兑付资金。

补贴政策全面实行跨年度连续实施,除发生违规行为或补贴资金超录外,不得以任何理由限制购机者提交补贴申请,且补贴机具资质、补贴标准和办理程序等均按购机者提交补贴申请并录入办理服务系统时的相关规定执行,不受政策调整影响,切实稳定购机者补贴申领预期。购机者对其购置的补贴机具拥有所有权,自主使用,可依法处置。

 

【媒体记者】3.请具体介绍一下我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主体托管服务能力情况。

【发布人】农业生产社会化托管服务是在不流转土地经营权的情况下,将耕、种、防、收等作业环节委托给社会化服务组织,让专业的人干专业的事。因此社会化服务项目的重点是确定好项目实施主体。

我县项目实施主体是经统一遴选、社会公示确定的,这25个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主体多数是近年建设的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和家庭农场等我县农业新型经营服务主体。其中水稻生产14个,茶叶生产11个。都达到“五有”标准,即:有营业执照、有对公账户、有规章制度、有办公场所以及有与服务能力相匹配的作业机具;水稻服务主体拥有耕作收获机械 10台以上,茶叶服务主体拥有茶园管理机械 20 台以上。并有从事社会化服务两年以上经验。

同时项目实施主体都纳入“中国农业社会化服务平台”,确定了水稻全程“耕、种、防、收”四个环节机械化托管服务不少于1000亩,茶园管理机械化“除草、修剪、防”三个环节机械化托管服务不少于 500亩。

 

【主持人】再次感谢两位股长的热情解答,感谢媒体朋友们的热情参与。由于时间关系,本场新闻发布会就到这里,各位如果还有其它方面需要了解的,欢迎大家会后与县农业机械服务中心进行联系,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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