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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城县科学技术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0-01-10 15:50 信息来源:县科技局 阅读次数: 字体:[    ]我要纠错

舒城县科学技术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等要求,编制2019年度舒城县科技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1911日至20191231。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舒城县科技局联系(地址:桃溪路130号;邮编:231300;联系电话:0564-8621246)。

    一、总体情况

2019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分解政务公开目标任务,统筹谋划全年政务公开工作,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不断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力度。

(一)主动公开。我局积极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和网上政务公开,依托舒城县政府信息公开网平台,做到应公开、尽公开。2019全年按要求主动公开信息172条。

(二)依申请公开。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意见》,深入研究并妥善处理新情况、新问题,注意加强与申请人的主动沟通,做到依法有据、严谨规范、慎重稳妥。积极做好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严格执行政府工作信息依申请公开标准,继续在信息公开网上开通了“依申请公开”栏目。2019年我局无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建立了局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具体工作专人干的工作机制。2019年度,我局根据人员变化,重新调整政务公开经办人员,进一步细化分工,明确职责,抓好落实。围绕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形式等,要求遵循“谁公开、谁负责”和“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对拟公开的信息均应进行逐级审核,确保内容准确、表述规范,可公开,做到全程留痕、有据可查。

(四)平台建设方面。定期安排网站平台的维护、更新,配合做好上级安全评估和审查。每季度对政务公开的情况进行检查,汇总编制统计表,同时根据不同时期的工作重点,更新公开内容及时调整政务公开目录,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栏目,建立既符合县政府要求又体现科技工作特点的目录体系。逐步建立起结构清晰、分类科学、与时俱进的栏目体系。

(五)监督保障方面。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计划、季安排、月落实”的工作清单管理,对分解任务进行监测督查,认真督促各相关股室及时完成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建立舆情信息答复反馈机制,对市、县或上级主管部门领导批示的舆情信息,建立督办制度,由专人负责,各有关部门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并限期做出答复。

(六)贯彻新条例方面。组织单位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归纳总结新条例与之前版本的不同,将新《条例》中修订的信息公开新要求融入到实际工作中。积极参加由县政府办主办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宣传活动,发放宣传手册和政策解读宣传单,现场宣传讲解相关政策知识,进一步扩大宣传普及范围。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2

-2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1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单位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还有差距,还存在一些问题。比如,更新的频率有待提高、新媒体运用有待加强,互动氛围不浓厚。

下一步,我局将着力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一是做好补差补缺。对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对还没有及时公开的政策及信息进行自查,及时完善相应栏目和相关内容。二是形成长效机制。将政务公开工作与其他业务工作、扶贫工作、党建工作以及创建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完善公开制度、公开行为,建立政务公开长效机制,切实做好我单位政务公开的各项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0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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