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舒城县科技局产学研合作经费的作用,特制定《舒城县科技局产学研合作经费使用方案》。主要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和依据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人才下沉、科技下乡、服务“三农”,依据《舒城县创新驱动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舒政办〔2021〕5号)要求,制度本方案。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着力提升服务农业农村发展的能力水平,加快农业科技成果转化,鼓励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专家组建技术攻关团队,进行科技攻关,开展关键技术研发、技术成果应用与示范推广,带动当地产业发展,在科技助力乡村振兴中不断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舒城科技局办公室草拟了《舒城县科技局产学研合作经费使用方案》(征求意见稿),向各股室、相关乡镇、企业征求意见,最终形成《舒城县科技局产学研合作经费使用方案》,并发至各乡镇(开发区)。
四、工作目标
(一)农林畜禽水产育种提质增效
(二)农业智能装备、农业传感器与大数据系统、农产品电商平台等智慧农业
(三)资源节约、高效利用等绿色农业
(四)农产品精深加工技术突破
(五)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
五、主要任务
(一)企业申报应具备3项条件进行详细介绍。
(二)重点支持在册或发展(培育)中农业科技创新平台申报。
(三)行政事业等单位申报应具备的条件进行详细解读。
六、创新举措
产学研合作经费采取无偿资助的支持方式,核定支持总金额为每年50万元,同一年度内企业不重复享受各级产学研合作项目经费。
七、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计划
由符合条件的企业、行政事业等单位自主申报,于11月30日前报送《产学研合作项目备案表》至县科技局有关股室初核后,经局党组会议研究通过。
八、解读机关及解读人
解读机关:县科技局
解读人:卢月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