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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县乡村取消政务服务事项申请材料清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1-07 00:00 信息来源:公安局 阅读次数: 字体:[    ]我要纠错

舒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

县乡村取消政务服务事项申请材料清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万佛湖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派出机构、直属事业单位: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整治“两难两多一长”改善营商环境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皖政办秘〔2018141号)和《六安市编委关于转发省编办〈关于在市县全面开展“减证便民”整治申请材料多专项行动的通知〉的通知》(六编〔201816号)要求,我县对县乡村三级政务服务事项申请材料进行全面清理,严格按照八个一律取消原则,取消不合法、不合理以及为规避责任、转嫁矛盾而提供的各种申请材料,切实解决奇葩证明多、申请材料多,企业群众办事难、办事慢等问题,强化政务服务意识,全面提高行政效能。经过全面清理,县级政务服务事项申请材料减少3869项,精减比例57.6﹪,乡镇申请材料减少398项,精减比例60﹪,村级申请材料减少118项,精减比例53.4﹪。现将取消政务服务事项申请材料清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取消政务服务事项申请材料清单

政务服务事项申请材料取消后,各地、各部门要及时调整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同步精减办事大厅办理相关事项的申请材料,做到线上线下同步精减;不得变相要求申请人提供已取消的申请材料,切实解决申请材料多、群众办事难等问题。

二、注重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服务

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协同推进“放管服”改革要求,对照政务服务事项申请材料取消后的办理方式,优化办事流程,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服务,积极推动信息互联共享,让群众办事更方便、创业更顺畅。要加强实地调查核实工作,制定完善申请人书面承诺书等制式文书,整合优化申请材料内容,及时修订完善相关文件规定,避免出现管理真空和服务空档,确保依法全面正确履职。

三、健全完善政务服务事项申请材料清理常态机制

政务服务事项申请材料实行动态管理,各地、各部门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修订,结合“互联网+政务服务”和信息共享推进情况,及时精减取消政务服务事项申请材料,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持续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附件:1 附件1舒城县县直单位取消政务服务事项申请材料清单.xls

2 附件2舒城县乡镇取消政务服务事项申请材料清单.xls

3 附件3舒城县村级取消政务服务事项申请材料清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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