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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城县公安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7-06-05 00:00 信息来源:舒城县人民政府 阅读次数: 字体:[    ]我要纠错
 

2016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619号)等文件,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与要求,围绕工作中的难点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强化政务载体建设,规范办事行为,扎实推进公安政务公开工作的开展。现将主要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健全组织,加强领导

我局自始至终把推行政务公开工作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转变机关作风、提高行政效能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切实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局党委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主要领导亲自抓,坚持将政务公开工作作为全局性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狠抓落实,推动了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健康发展。局领导班子成员以身作则,带头执行政务公开各项制度,全体民警积极参与,促进了政务公开每一项措施落到实处。

二、注重质量,规范信息公开

我局按照“公开是原则,内容要规范,程序要到位”的要求,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形式、活动、时间通盘考虑,严把公开质量关,提高了公开成效。

(一)注重公开内容。我们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一是主动公开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程序、决策结果和运行情况;二是积极公开与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三是全面公开人事等信息,包括机关内设机构、人事任免等信息;四是稳妥公开非警务工作秘密的其他信息。

(二)注重公开程序。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局政务公开办公室统筹协调,局纪委监督公开内容和范围,指挥中心具体操作公开事务。对将要公开的内容,由专人列出公开清样,按照程序分别送分管局领导和主要领导审核,由局公开办统一发布,做到了公开内容层层把关、逐级审核,杜绝涉密或敏感性政府信息盲目公开。2016年我局上传领导简介8条,领导活动15条,机构设置16条,人事信息22条,政策法规35条,行政执法56条,规划计划7条,财政预算29条,扶贫工作15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题25条,重大事项决策公开3条,重点工作落实2条等。

我局通过不断搭建多元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多渠道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已经逐步形成了以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和公安局门户网站为主,以各个政府信息公开查询点和公开橱窗为辅的公开格局。

(一) 做好公开平台信息录入。安排专人负责该平台信息更新,信息发布和依申请公开和公众留言意见回复,有效增强了政府信息公开、公众交流力度。

(二)夯实网站阵地建设。在县政府信息中心的指导下,健全了网站栏目,同时设立了警务动态、图片新闻、法律法规、警察故事、政务公开、网上办事等栏目,启动了警民互动、网上信访、公安微博、微信、QQ平台,为群众行使政务知情权提供及时方便的服务,保证了政府网站信息发布的畅通性、及时性,推进了政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三)重大信息集中公开。对一些重大的信息,采取在全县各街道悬挂横幅、张贴海报等方式进行集中公开,增强宣传力度。

四、政务公开下步工作打算

一是强化公开意识,坚持主动公开。通过建设,健全多种政务公开途径,把工作重点放在社会关注、群众期待的事项上来,依法将公安工作中涉及到公民切身利益的警务消息、法律法规,及时向社会大众公开,密切警民关系。

二是不断总结经验,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制度,牢牢把握政务工作要点,不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健全政府信息公开责任制,形成准确、及时、全面的履行政务公开责任的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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