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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城县公安局2021年7月22日-7月28日行政处罚结果公示

发布时间:2021-07-28 16:53 信息来源:舒城县公安局 阅读次数: 字体:[    ]我要纠错
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相对人类别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类别 处罚内容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机关
程** 自然人 身份证 ****** 舒公(度)行罚决字〔2021〕951号 盗窃 2021年7月12日,程**在舒城县高峰乡白屋村万佛湖水库水域利用绞丝网捕鱼方式盗窃万佛湖渔业资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十一条(一)款 行政拘留 行政拘留七日 2021/7/23 六安市舒城县公安局
李** 自然人 身份证 ****** 舒公(五)行罚决字〔2021〕952号 侮辱 2020年12月7日下午,在舒城县五显镇上河村下院组,因李**家在翻建厕所时与他人发生矛盾,李**于当日用手机拍摄含他人人像视频通过“抖音”APP在网上发布,并配有含“这对狗男女”等内容的词汇公然侮辱他人,直至2021年7月2日下午才删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 行政拘留 行政拘留七日 2021/7/23 六安市舒城县公安局
杨** 自然人 身份证 ****** 舒公(度)行罚决字〔2021〕953号  盗窃 2021年6月24日16时20分,在舒城县城关镇桃溪路舒城县公安局城中派出所户籍大厅内,班**使用伪造的居民户口簿办理相关业务时被民警现场发现并抓获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 行政拘留 行政拘留十五日 2021/7/23 六安市舒城县公安局
辛** 自然人 身份证 ****** 舒公(城中)行罚决字〔2021〕954号 寻衅滋事 2021年5月10日凌晨1时24分,在舒城县城关镇金字塔KTV大厅内,辛**伙同他人对他人进行殴打致人受伤。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第四项 行政拘留 行政拘留十日 2021/7/23 六安市舒城县公安局
童** 自然人 身份证 ****** 舒公(城中)行罚决字〔2021〕955号 侮辱 2021年4月25日8时许,在舒城县城关镇春秋菜市场内西侧通道上,童**与他人因打牌发生口角并对人进行辱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 罚款 罚款二百元 2021/7/24 六安市舒城县公安局
苏** 自然人 身份证 ****** 舒公(晓)行罚决字〔2021〕957号 吸毒 2021年7月4日、11日中午、夜间苏**共计三次从微信名为“*飞”的人处购买 “上头电子烟”,并于他人在其家中共同吸食;2021年7月15日晚上和7月16日早上,苏**从一个微信昵称为“**少年”处购买“上头电子烟”与他人共同吸食,该“上头电子烟”经过合肥市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研究所鉴定送检的电子烟中含有2021年7月1日以后列管的合成大麻素成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三项 行政拘留 行政拘留五日 2021/7/27 六安市舒城县公安局
何** 自然人 身份证 ****** 舒公(晓)行罚决字〔2021〕958号 吸毒 2021年7月15日22时许,何**与他人在从一个微信昵称为“**少年”处以249元的价格购买了一根电子烟,并在该酒店内一起吸食;2021年7月16日7时许,何某与他人从微信昵称为“**少年”处以600元的价格购买了一瓶“上头电子烟”烟油,后二人在该酒店内继续吸食电子烟。经合肥市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所鉴定,何某吸食的“上头电子烟”烟油内含有合成大麻素成分,吸食后有嗜睡、呆笑的反常表现。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三项 行政拘留 行政拘留五日 2021/7/27 六安市舒城县公安局
王** 自然人 身份证 ****** 舒公(晓)行罚决字〔2021〕959号 吸毒 2021年7月11日中午,王**驾车带着他人从微信号为“**飞”的人手中以450元的价格购买三支“上头电子烟”,在返回舒城的路上,王某与他人在车中吸食了“上头电子烟”;2021年7月11日晚上,王某与他人集资让一名出租车司机从合肥市带回两支“上头电子烟”,后王某与他人一起吸食了“上头电子烟”。该“上头电子烟”经过合肥市公安局刑科所鉴定含有合成大麻素,系国家管制类吸毒成瘾物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三项 行政拘留 行政拘留五日 2021/7/27 六安市舒城县公安局
**音乐会所 法人 身份证 ****** 舒公(城中)行罚决字〔2021〕960号 提供盈利性陪侍 2021年上半年以来,王**、李**、余**多次在该音乐会所内为客人提供陪唱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第二款和第四十三条 责令停产停业 责令停业整顿三个月 2021/7/27 六安市舒城县公安局
王** 自然人 身份证 ****** 舒公(经开)行罚决字〔2021〕961号 故意损毁财物 2021年7月22日21时许,在舒城县经济开发区周瑜大道“**排挡”内,王**因结账问题与饭店老板娘发生矛盾,并将饭店老板娘手机屏幕砸坏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第十九条第(二)项 行政拘留 行政拘留七日 2021/7/27 六安市舒城县公安局
叶** 自然人 身份证 ****** 舒公(干)行罚决字〔2021〕962号 殴打他人 2021年6月20日18时30分,叶**与他人发生纠纷并用扫把将对方右手背打伤。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六条 行政拘留;罚款 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七百 2021/7/27 六安市舒城县公安局
夏** 自然人 身份证 ****** 舒公(河)行罚决字〔2021〕963号 赌博 2021年7月27日上午8时许,在安徽省舒城县河棚镇龙骨村“**超市”内,夏**利用麻将牌打“推倒胡”的形式进行赌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 罚款 罚款三百元 2021/7/28 六安市舒城县公安局
黄** 自然人 身份证 ****** 舒公(山)行罚决字〔2021〕964号 赌博 2021年7月22日15时许,在舒城县山七镇俞河村许圩组黄**家中,黄**利用麻将牌以“推倒胡”的方式进行赌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 罚款 行政罚款壹佰元 2021/7/28 六安市舒城县公安局
黄** 自然人 身份证 ****** 舒公(山)行罚决字〔2021〕965号 赌博 2021年7月22日15时许,在安徽省舒城县山七镇俞河村许圩组黄**家中,黄**利用扑克牌以“斗地主”的方式进行赌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 行政拘留;罚款 行政拘留七日并处罚款二百元 2021/7/28 六安市舒城县公安局
李** 自然人 身份证 ****** 舒公(棠)行罚决字〔2021〕966号 寻衅滋事 2021年7月7日,在舒城县棠树乡西塘村西塘街道小刘卤菜店门前,李**因琐事与他人发生口角,引发冲突,冲突过程中,李**用巴掌对对方面部进行殴打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第四项 行政拘留 行政拘留十日 2021/7/28 六安市舒城县公安局
金** 自然人 身份证 ****** 舒公(山)行罚决字〔2021〕967号 赌博 2021年7月22日15时许,在舒城县山七镇俞河村许圩组黄**家中,金**利用麻将牌以“推倒胡”的方式进行赌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 罚款 行政罚款壹佰元 2021/7/28 六安市舒城县公安局
戴** 自然人 身份证 ****** 舒公(经开)行罚决字〔2021〕968号 故意损毁财务 2021年7月22日21时许,在舒城县经济开发区周瑜大道“**排挡”,王**在收银台砸东西被其他顾客喝止后发生争吵,戴**见状上前参与其中,对劝阻的顾客进行殴打同时砸毁四箱啤酒及酒精一桶。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行政拘留 行政拘留十日 2021/7/28 六安市舒城县公安局
黄** 自然人 身份证 ****** 舒公(山)行罚决字〔2021〕969号 赌博 2021年7月22日15时许,在舒城县山七镇俞河村许圩组黄**家中,黄**利用麻将牌以“推倒胡”的方式进行赌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 罚款 行政罚款壹佰元 2021/7/28 六安市舒城县公安局
汪** 自然人 身份证 ****** 舒公(山)行罚决字〔2021〕970号 赌博 2021年07月22日15时许,在安徽省舒城县山七镇俞河村许圩组黄**家中,汪**利用扑克牌以“拉拉丝”的方式进行赌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 罚款 行政罚款壹佰元 2021/7/28 六安市舒城县公安局
俞** 自然人 身份证 ****** 舒公(山)行罚决字〔2021〕971号 赌博 2021年07月22日15时许,在安徽省舒城县山七镇俞河村许圩组黄**家中,俞**利用扑克牌以“拉拉丝”的方式进行赌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 罚款 行政罚款壹佰元 2021/7/28 六安市舒城县公安局
俞** 自然人 身份证 ****** 舒公(山)行罚决字〔2021〕972号 赌博 2021年07月22日16时许,在安徽省舒城县山七镇俞河村许圩组黄**家中,俞**利用扑克牌以“拉拉丝”的方式进行赌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 罚款 行政罚款壹佰元 2021/7/28 六安市舒城县公安局
俞** 自然人 身份证 ****** 舒公(山)行罚决字〔2021〕973号 赌博 2021年07月22日17时许,在安徽省舒城县山七镇俞河村许圩组黄**家中,俞**利用扑克牌以“拉拉丝”的方式进行赌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 罚款 行政罚款壹佰元 2021/7/28 六安市舒城县公安局
俞** 自然人 身份证 ****** 舒公(山)行罚决字〔2021〕974号 赌博 2021年07月22日18时许,在安徽省舒城县山七镇俞河村许圩组黄**家中,俞**利用扑克牌以“拉拉丝”的方式进行赌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 罚款 行政罚款壹佰元 2021/7/28 六安市舒城县公安局
薛** 自然人 身份证 ****** 舒公(万)行罚决字〔2021〕975号 赌博 2021年7月20日12时40分至13时40分之间,在舒城县万佛湖镇白畈村白畈组朱**家小店内,薛**以打麻将推倒胡的形式进行赌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 罚款 罚款伍佰元 2021/7/28 六安市舒城县公安局
周** 自然人 身份证 ****** 舒公(干)行罚决字〔2021〕978号 殴打他人 2021年7月3日下午13时许,周**发现自家场地被他人搭建了院墙,遂与对方发生纠纷,在理论的过程中双方发生争执,周**用拳头多次击打对方的头部及胸部,致使对方平头部及胸部受伤。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二款第(二)项 行政拘留;罚款 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五百元 2021/7/28 六安市舒城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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