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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城县司法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0-01-22 17:36 信息来源:县司法局 阅读次数: 字体:[    ]我要纠错

本年度报告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结合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等要求,汇总2019年度舒城县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而成。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全文在舒城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县司法局公布,欢迎查阅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欢迎与县司法局办公室联系(办公地址:安徽省六安市舒城县城关镇花桥路中段舒城县司法局三楼办公室,邮政编码:231300,办公固定电话:0564-8621271,电子邮箱:scxsfj@qq.com)。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本单位认真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07年4月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2号公布,2019年4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公布修订后的《条例》,自2019年5月15日起施行。),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我局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作为工作重点,加大主动公开的力度,丰富主动公开的途径,积极打造阳光政务,扎实推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信息公开范围重点围绕公众关心的热点和重点问题,如法律援助、公证服务政策,专项资金使用等信息公开工作,实行项目安排、人事任免、资金使用实施过程公开。2019年,通过县政府部门公开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51条,通过广播、电视、政府网站、政府公报、微博、微信公众号、政务公开宣传栏及其他途径及时对外发布行政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申请情况:2019年度无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2.处理情况:2019年无处理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为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因人事变动,及时调整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局长担任组长,各领导班子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任由局办公室主任兼任,并落实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确保重要信息不漏报、不迟报、不误报。下设舆情监测办公室,负责政务舆情监测、研判和回应。对信息提供发布进行了分工,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学习培训,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和科学化。

(四)平台建设方面。参加县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组织的集中办公,根据《2019年舒城县县直部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规范》要求,对县司法局栏目组配进行了调整优化。

(五)监督保障方面。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保密审查制度》、《工作台账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相关工作制度,每个季度对公开的信息条数进行统计,按时公开年报。认真组织开展每季度测评结果整改工作,补缺补差。认真落实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成果巩固推广工作。

(六)新《条例》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情况。组织本单位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新《条例》,积极参加县政府办公室牵头举办的新《条例》集中宣传活动。活动现场,我单位工作人员、律师、普法志愿者向群众散发《条例》折页、《舒城县“七五”普法手册》、法治文化购物袋等1000多份宣传品。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

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27

0

101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1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3

96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
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不够规范。如主动公开部分信息提供主体送交信息不及时,送交上传的信息质量良莠不齐,部门之间工作开展不平衡等。二是人员队伍建设有待加强。单位只安排了一名经办人员负责政务公开工作,且该同志身兼数职,一定程度影响了工作质量;有些信息提供人员因工作任务较多,未能及时收集整理有关材料,致使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遇到阻力。三是在公开过程中校稿不够认真,出现错别字和表述错误

(二)改进情况。一是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逐步扩大政府信息公开的覆盖面,做好规范性文件、财政性资金、重点领域等信息的公开工作。二是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业务人员的素质,做好信息公开的培训工作,推进工作持续深入开展。三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并加强督查和指导,推进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附件:舒城县司法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政策咨询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