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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城县财政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7-01-08 00:00 信息来源:舒城县人民政府 阅读次数: 字体:[    ]我要纠错

2016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政务公开办公室的大力支持和精心指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全市政务公开政务服务标准化深化年活动实施方案》(六政务办综〔2016〕28号)和《舒城县政务公开政务服务标准化深化年活动实施方案》(舒公开办〔2016〕12号)等文件精神,始终把政务公开作为推进阳光理财的大事要事来抓,通过强化组织领导,创新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责任,严格纪律要求等措施,实现了政务公开氛围更加浓厚、内容更加具体、范围更加广泛、重点更加突出、监管更加到位等多重目标,有效提升了全局政务公开质量和水平。根据要求,现将我局2016年度政务公开工作总结如下:

一、概述

2016年,县财政局积极加强信息公开网栏目内容建设和政务微博微信平台建设,充分运用局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网、微博微信、政务服务窗口、新闻媒体等各种形式,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布财政政策和财政数据,全面推进财政预决算、财政专项资金、行政执法、政府采购、国企监管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认真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积极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和政协委员提案,加大财政信息公开力度,不断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着力打造阳光透明财政。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局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股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组,全面负责全局政务公开工作,协调解决政务公开工作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重大问题。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推进、协调、监督全局政务公开日常工作,研究提出局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和制度规范,牵头组织做好政务公开具体工作,组织制定和落实相关配套措施,组织对局政务公开工作进行考核评价。今年初,由于人事变动,及时调整充实了领导组班子成员,进一步加强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的执行监管力度,并完善了一系列部门信息公开制度。

(二)落实工作责任。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和“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对公开内容进行发布审查,造成泄密事件严格追究相关责任。

(三)强化督查考评。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计划、季安排、月落实”的工作清单管理,对分解任务进行监测督查,认真督促各相关股室、单位及时完成信息公开内容。将政务公开工作情况纳入2016年度对股室、单位效能建设考核范围。

三、取得成效

2016年我局公开的信息主要有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政府采购、国企财务监管、政策解读、扶贫工作以及其他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一)主动公开:全年共发布各类政务公开信息573条,其中:政策解读稿件80条;政府采购信息13条,国有企业财务信息5条;扶贫信息34条;财政预决算、财政专项资金和“三公”经费信息21条,审计公开3条;机构领导、机构设置及人事信息23条;新闻发布会信息2条,及其他各类公开信息300多条。办理各类咨询12件。

(二)依申请公开:2016年,我局没有接到将依申请信息公开的信息进行公开的要求。

(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2016年度我局在财政预决算、财政专项资金、政府采购、国企监管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做到及时更新,信息发布49次。

(四)政策解读:2016年度我单位政策解读内容注重在财政、民生、经济建设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上的政策解读。共发布各级政策解决信息80篇。

(五)扶贫工作:扶贫是今年全县一项重点工作任务,我局认真做好精准扶贫结对帮扶活动,并及时公开了相关制度方案文件、扶贫活动、扶贫结对户、退出名单等信息34条。

(六)议案提案办理情况:2016年度我单位共办理议案8件、提案11件,做到件件有回复,事事有结果。

(七)舆情回应:2016年度我单位进一步完善舆情回应工作机制,注重网络舆情的收集、研判、处理;按照要求及时做好部门信箱、咨询反馈等信件及其他各类舆情回应工作,2016年度共回应各类信息12条。

四、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6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上级要求和公众的期盼还有很大差距,主要是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核机制、协调发布机制及监督检查机制的落实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2017年,我局将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是继续加大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深化财政预算、三公经费、专项资金、政府采购、国企财务监管、脱贫攻坚等事项的公开,加大对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责任股室的督促力度,主动公开老百姓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二是强力推进行政权力运行公开。坚持依法行政,推动我局在作出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行政征收过程及执法结果的公开,并利用权力运行平台正式运行的契机,促使权力运行公开透明。三是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认真落实新闻发布会、重要政策解读、决策公开等制度,强化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使信息公开有规可依,违规必究。充分发挥示范点的带动引导作用,使我局信息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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