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农〔2020〕168号
各农综合中心,相关单位:
《舒城县化肥施用定额制指导意见(试行)》已经县农业农村局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0年9月10日
舒城县化肥施用定额制指导意见
(试行)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有关规定,在确保主要作物稳产增产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合理化肥投入,促进农业高质量绿色发展,现就我县主要作物试行化肥施用定额制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重要意义
化肥是重要的农业生产资料,在促进作物生产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有效保障了国家粮食安全。但在生产实际中,也存在过量施用、盲目施用等问题。过量施肥不仅增加农业生产成本,也导致耕地板结、土壤酸化,同时大量养分的流失导致水体富营养化。减少不合理的化肥投入,推进化肥减量增效,是转变农业生产发展方式、促进节能减排的现实需要,也是实现农业节本增效、农产品提质增效和农业绿色高质量发展的迫切需要,对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生态安全意义重大。实行化肥施用定额制,就是通过制定主要作物化肥投入定额标准,引导农民实名购买、合理定量施肥。采取测土配方、精准施肥和养分替代、推广高效新型肥料等措施,达到减少农田化肥投入,提升耕地综合生产能力和保护生态环境的目的。
二、主要目标
明确全县主要作物施用化肥定额标准,探索建立化肥定额施用的体制机制,持续推进化肥减量增效,确保耕地地力不降、作物产量不减,化肥施用量保持零增长,化肥利用率稳定在40%以上。
三、技术路径
1.精准测土施肥。深入推进测土配方施肥,免费为规模生产主体开展测土配方、施肥指导服务,分作物、分区域明确施肥配方和施肥量,完善主要农作物施肥指标体系,推进“一户一策”“一业一方”等精准施肥模式,提高测土配方精准施肥到位率。
2.有机养分替代。加快推广有机肥替代技术,采取推广秸秆还田、种植绿肥、增施有机肥等技术措施,增加有机养分施用比例,替代一部分化肥投入,减少作物对化肥养分的依赖,提高土壤有机质含量,增强土壤保水、保肥和供肥能力,提升耕地基础地力。
3.优化肥料结构。大力推广新型高效肥料,优化肥料结构。重点推广施用配方肥料、缓释肥料、有机肥料、生物有机肥料、有机-无机复混肥料、水溶肥料、中(微)量元素肥料以及土壤调理剂等,引导肥料产品优化升级,提高肥料产品的针对性。
4.改进施肥方式。大力推广新型施肥机械,深入推进农机农艺融合,改进施肥方式。重点推广侧深施肥、种肥同播、机械深施、适期施肥、水肥一体化等先进施肥技术,逐步淘汰浅施、撒施、表施等落后施肥方式,提高施肥的精细化水平。
5.创新耕作制度。因地制宜创新耕作制度,大力推广“菜(绿肥、油菜)-稻”轮作,“果(茶)-绿肥”间作,“稻-鱼(虾、鳖)”共生等高效生态循环种养模式,统筹实施农田土壤养分周年管理,平衡和减少周年肥料投入,提高养分资源利用效率。
四、重点工作
1.制定主要作物化肥施用定额标准。根据近年来测土配方施肥成果,围绕种植业主导产业,综合耕地地力、作物布局和需肥规律、目标产量、种植效益等因素,按照粮油作物“减氮、控磷、稳钾”,经济作物“减氮、减磷、控钾”总体施肥要求,建立主要作物化肥施用定额标准和相应的施肥制度。各乡镇结合实际,制定当地主要作物化肥施用定额标准,除高产攻关示范区(片)外,原则上不得高于县里制定的化肥施用定额标准(见附件)。
2.构建化肥销售信息管理平台。开展县级农资销售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试点,整合农业经营主体姓名、电话及购肥等信息,引导实名购肥。鼓励推行“刷卡”或“扫码”等方式购买化肥,通过信息系统自动分析主体购肥相关信息,为指导农业经营主体定额施用化肥提供服务。探索建立农业经营主体根据种植作物种类和面积自助定量购肥、立等可取等购肥新方式。
3.建立施肥档案实现追溯管理。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建立农业经营主体数据库,核实主体姓名、类型、规模、种植作物及购肥、施肥等信息。依托各类行业协会,推动规模经营主体签订化肥定额施用承诺书,建立肥料施用档案,纳入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管理,实现可追溯。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肥料生产经营企业、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开展专业化施肥服务,建立代配、代送、代施、代管服务机制,有效推动化肥定额施用。
五、实施步骤
按照“先行试点、先易后难、稳步推进”的原则,全县试行化肥施用定额制分三步走,探索一批路径方法、健全一批政策制度、提炼一批经验做法、形成一批工作抓手,为深入推进化肥减量增效提供新方案。
第一阶段,开展试点(2020年-2021年)。在县农科所桃溪现代农业示范园、桃溪镇、柏林乡开展主要作物化肥定额施用试点,摸索经验。建立3个示范区,每个示范区面积不低于3000亩。同时,鼓励其他乡镇自行开展试点。
第二阶段,示范推广(2022年-2023年)。在试点基础上,选择部分圩畈区乡镇,开展整县制示范推广化肥施用定额制。
第三阶段,全面推进(2024年以后)。全县全面建立和实行农作物化肥施用定额制度。
六、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将化肥施用定额制纳入农业绿色发展和化肥使用量目标考核内容,加强组织领导,科学谋划,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单位和时间进度,创新方式方法,确保组织到位、人员到位和工作到位,切实推进化肥施用定额制实施。
2.加大政策扶持。探索以工作实效为导向的财政奖补机制,落实商品有机肥补贴政策,统筹整合实施相关项目资金,加大对配方肥料、缓释肥料、有机-无机复混肥料和商品有机肥料推广应用的扶持力度,鼓励农业经营主体应用新产品、新装备、新技术,形成政策引导、总量控制、绩效考核、激励约束制度体系,促进化肥施用定额制落地见效。
3.强化科技支撑。依托产业技术团队专家力量,加强对主要作物化肥定额施用技术集成研究,夯实定额施肥技术基础。开展施肥机械引进、研发,精准施肥作业数字化管理与智能决策、变量施肥智能装备的技术研发。鼓励农业科研院校、产业协会、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参与化肥施用定额制技术推广。
4.开展宣传培训。将推行化肥施用定额制的意义以及政策、技术等内容列入农技人员知识更新、农资经营户、生产主体的培训内容,切实增强责任感和自觉性。借助电视、网络、报纸等媒介,并通过举办培训班、召开现场会等形式,宣传推广化肥施用定额制的好经验、好做法,树立一批先进典型和样板,努力形成农民(经营主体)自我约束、政策约束、补贴约束、宣传引导和技术支撑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