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协调推进返乡下乡人员
创业创新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17〕19号)精神,建立协调推进机制,共同推进我省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组成部门
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工作在省农业产业化工作指导委员会领导下建立协调推进机制,重大问题和重大事项向指导委员会报告。具体由省农委牵头负责,省农委分管负责同志担任召集人。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农委、省林业厅、省商务厅、省地税局、省统计局、省工商局、省政府金融办、省物价局、团省委、省妇联、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安徽保监局等部门为成员单位,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每个成员单位确定一名处室负责人为联络员。
二、主要职责
1.各单位根据部门职责和分工,年初制定工作计划,每半年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就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工作措施和政策创设提出意见和建议。
2.联合开展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工作重大问题调研和专题研究,协调解决出现的困难和问题,深入推进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
3.加强联动配合,共同谋划举办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相关活动。
4.保持经常性联系,相关活动相互参与、工作经验相互交流、动态信息相互共享。
5.各单位加强对本系统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工作的指导和督促,及时反馈各地各部门的工作动态和经验、做法。
6.联合开展督导检查与评估考核,督促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工作各项政策、措施落实。
三、议事规则
1.全体会议。原则上每年初召开一次会议,主要是总结交流上年度工作情况,研究促进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工作的重大问题,部署年度工作任务。全体会议由牵头单位提出并组织,必要时邀请指导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出席。
2.专题会议。凡遇农业部部署或省领导交办事项、成员单位提出需要共同研究事项,可临时召开专题会议。专题会议可全体成员参加,也可有关成员参加。专题会议议题由牵头单位或成员单位提出,商各成员单位同意后确定,专题会议由牵头单位或成员单位配合组织。
3.调度会议。不定期召开,针对涉及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重要工作、重点工程、重大项目,通过调度会议及时掌握进度,加强调度,发现问题,提出工作建议和整改要求,由牵头单位组织。
四、部门分工
省发展改革委:开展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和农村产业融合发展试点,规划建设农村一二三产融合创业园区(基地),搭建创业平台,提升农业产业化发展水平。
省教育厅:加大农村职业教育力度,提升农民工等返乡人员素质。
省科技厅:鼓励引导科技人员返乡下乡创业。开展“星创天地”建设工作,推广成熟创业模式,促进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的便利化和信息化。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配合开展农村物联网、农村电商、农业农村大数据建设工作。
省民政厅:对符合条件的返乡下乡创业失败人员及时纳入社会救助范围。
省财政厅:加快现有财政政策措施向返乡下乡人员延伸覆盖,整合涉农资金对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项目给予重点扶持。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落实返乡下乡创业人员创业扶持政策,推进返乡创业示范园建设。加强创业培训机构和培训师资队伍建设。
省国土资源厅:落实农村创业用地扶持配套政策,做好用地供应保障。
省农委:牵头建立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工作协调推进机制。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快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拓展农业多种功能。举办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项目创意大赛,遴选命名创业之星。建立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园区(基地)目录。建立专家对口联系制度。
省林业厅:负责推进农村林业领域创业创新工作。
省商务厅:发展农村电子商务,加强农村流通体系建设。
省地税局:落实相关税收减免政策和国家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政策。
省统计局:协助提供相关统计服务。
省工商局: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全面提高工商注册便利化水平。
省政府金融办:协调落实农村创业贷款、担保、保险等金融扶持政策。
省物价局:细化落实返乡下乡创业用电政策。
团省委:实施农村青年创业致富“领头雁”培养计划。举办青年创业创新大赛等活动,发挥青年在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中的生力军作用。
省妇联:开展农村妇女创业创新培训,争创“全国巾帼脱贫示范基地”,指导各地妇联积极组织妇女开展创业创新。
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积极稳妥有序推进“两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拓宽创业创新融资渠道。
安徽保监局:指导保险机构开发返乡下乡创业保险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