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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城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县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第30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2021-10-01 09:52 信息来源:舒城县农业农村局 阅读次数: 字体:[    ]我要纠错

周万仓、洪霞、陆奎洲、代则玉、袁自华、朱迎飞、谢贤芬代表:

你们在县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关于万佛湖镇友谊村马场等五个村民组土地集中整治》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根据县“两案”办理及“分级负责,归口管理”等相关规定,县农业农村局接到办理任务后,及时安排相关工作人员与万佛湖镇人民政府分管领导进行对接,并到友谊村现场查看。当地农田条件符合高标准农田项目立项要求,现拟将该村纳入2022年度高标准农田项目库。

 

办复类别:B

联系单位:舒城县农业农村局

联系电话:0564-8620173

 

2021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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