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县水利局2021年9月份水事案件行政处罚结果 |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当事人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1 |
舒水罚决字〔 2021 〕第11号 |
违法采砂 |
黄勇 |
在春秋乡枫香树河中园村段河道内开采砂石 |
违反了《安徽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依据《安徽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予以处罚 |
当事人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天内缴纳罚(没)款 |
舒城县水利局2021年9月13日 |
2 |
舒水罚决字〔 2021 〕第12号 |
违法采砂 |
陈得 |
在山七镇程河村安冲组段程河河道内开采砂石 |
违反了《安徽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依据《安徽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予以处罚 |
当事人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天内缴纳罚(没)款 |
舒城县水利局2021年9月17日 |
3 |
舒水罚决字〔 2021 〕第15号 |
违法采砂 |
徐志助 |
在晓天镇黄秧河三元村段河道内开采砂石 |
违反了《安徽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依据《安徽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予以处罚 |
当事人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天内缴纳罚(没)款 |
舒城县水利局2021年9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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