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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城县林业局依申请公开制度

发布时间:2024-03-21 11:23 信息来源:舒城县林业局 阅读次数: 字体:[    ]我要纠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政府部门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为方便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向我局申请获取信息,特制定本制度。

一、受理机构

本机关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舒城县林业局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地址:舒城县城关镇桃溪路8号;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联系电话:0564—8622924;传真号码:0564-8622924;电子邮件: sclyxxw@163.com ;邮政编码:231300。

二、申请内容

 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真实载明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身份证明、联系方式、通信地址;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4.受理机关名称。

 申请人向本机关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同时上传或提供身份证明。

三、申请方式

 1、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本机关受理机构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舒城到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网址:http://gk.shucheng.gov.cn)上下载。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

 2、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如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

 3、网上申请。申请人可在舒城县林业局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填报电子版《申请表》。 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4、传真申请。申请人可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请相应注明“政务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四、申请处理

1、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2、对不属于本机关掌握的政府信息,本机关受理机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如果能够确定该信息掌握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联系方式。

3、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机关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机关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4、本机关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机关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5、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五、答复时限。

 本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本机关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机关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行政机关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六、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具体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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