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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城县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
2019年度绩效自评报告

发布时间:2020-05-06 08:37 信息来源:舒城县林业局 阅读次数: 字体:[    ]我要纠错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一)省下达舒城县专项转移支付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

2019年省下达舒城县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1647.47万元,其中:天然林停伐管护补助27.11万元,退耕还生态林管护74.88万元,森林生态效益补偿650.40万元,造林补贴285.15万元(其中:林下经济发展项目250万元),森林抚育补助412.93万元,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补助50万元,森林公安补助17万元,林业科技推广示范补助100万元,林业贷款贴息补助30万元。

(二)地方资金安排、分解下达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

我县依据项目实施计划,积极组织实施各个项目,并结合实际,制定了各个项目绩效目标。项目资金专款专用,确保项目实施按计划进行。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得8分)。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农〔2018〕1626号)、《安徽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9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皖财资环〔2019〕572号)以及《安徽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9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预算(第二批)的通知》(皖财资环〔2019〕722号)文件下达。资金全部到位。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舒城县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1647.47万元,已支付1547.47万元,执行率94%。各项目资金预算执行具体情况如下 :

天然林停伐管护补助27.11万元,退耕还生态林管护74.88万元,森林生态效益补偿650.40万元,造林补贴285.15万元(其中:林下经济发展项目250万元),森林抚育补助412.93万元,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补助50万元,森林公安补助17万元,林业贷款贴息补助30万元,已全部支付到位,预算执行率100%。

林业科技推广示范补助100万元,因项目建设期为2019年5月至2021年12月,因项目尚在实施当中,资金不能拨付,预算执行率为0。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依据《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林业厅关于印发〈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财农〔2017〕1271号)、《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林业厅关于印发〈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财农〔2017〕502号)、《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林业厅关于印发〈林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财农〔2018〕987号),按照县财政项目资金报账制管理要求,各项目在实施完成并验收合格后,县财政直接拨付资金到项目实施单位。

(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得分10分)。

通过项目实施,补助天然商品林17486.6亩;补助退耕还生态林4.992万亩;补助生态公益林417807亩;完成1757.5亩造林和5个林下中药材种植项目;完成森林抚育4.13万亩;完成松材线虫病防治4.017万亩;补助森林公安办案和业务装备经费17万元;对林业项目贷款2000万元贴息30万元,实现了总体绩效目标。

(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得40分)

1)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天然林停伐管护补助资金

①数量指标:我县自2001年国家试点公益林区划工作开始至2010年,共区划界定国家级公益林41.78万亩,其中国有公益林面积3.02万亩,集体38.76万亩,全部完成预期目标。

质量指标:国家公益林实施面积率,国家公益林核实合格率,公益林资源管理覆盖率年度目标值均为90%,全年实际完成值为100%,超额完成预期目标。

时效指标:国家公益林实施完成率,国家公益林核实完成率年度目标值均为90%,全面实际完成值为100%,超额完成预期目标。

成本指标:国家公益林生态补偿标准为10元/、集体和个人国家公益生态补偿标准为16元/亩、天然林停伐管护补助15.5元/亩,各项指标均控制在成本指标内。

2)退耕还生态林管护资金

①数量指标:项目建设规模4.992万亩,建设内容是对到期退耕还林中的生态林进行抚育,全部完成了预期目标。

质量指标:森林抚育质量合格率达到95%。

时效指标:退耕还生态林管护资金项目于2019年9月结束,10月经省级核查合格,2019年12月全部项目资金拨付到项目实施单位。

成本指标:中央财政补助74.88万元,完成退耕还生态林抚育4.992万亩,每亩补助15元,成本指标符合预期目标。

3)造林补贴

①数量指标:

该项目分为两个部分,其中:35.15万元补助涉及万佛湖、张母桥等乡镇的1757.5亩油茶、桃树等新造林,250万元补助舒城县枫香树菊花专业合作社、舒城县思乡农业专业合作社、舒城县新旗油茶专业合作社、舒城县杰森林业专业合作社和安徽相岳园林科技有限公司等5家经营主体的林下经济发展项目。至2019年12月,全部完成预期目标。

质量指标:年度指标造林完成面积合格率90%,实际造林面积合格率为100%。

时效指标:目前项目已按照规定,完成各项任务指标。

成本指标:造林补助标准为200元/亩,木本中药材补助标准为500元/亩。县财政已经按照项目资金管理规定,兑付补贴资金285.15万元,各项指标均控制在成本指标内。

4)森林抚育补助

数量指标:中央财政森林抚育补助项目完成面积目标值为4.13万亩,实际完成4.13万亩,完成预期目标。

 质量指标:中央财政森林抚育补助项目作业设计和抚育质量合格率目标值均为90%,经验收两项指标合格率均95%,,超额完成预期目标。

 时效指标:中央财政森林抚育补助项目当期任务完成率目标值80%,经验收实际完成率100%,均超额完成预期目标。

成本指标: 中央财政森林抚育补助项目按规定补助标准100元/亩兑现补助,完成预期目标。

5)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补助

数量指标: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补助50万元,我县完成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工作 ,各类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面积达4.017万亩;完成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报、调查和网格化管理等工作,超额完成预期目标。

质量指标: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目标值控制在6‰以内,我县实际控制在5.62‰以内,超额完成预期目标。

时效指标:松材线虫病防治完成率年度目标值90%,实际完成值为100%,超额完成预期目标。

5)森林公安补助

主要用于弥补执法办案经费和基层装备建设经费不足。其中:办案车辆支出4.21万元,案件鉴定费和鉴证咨询服务费8.35万元,警员培训、公安网租赁费等4.44万元。

6)林业科技推广示范补助

中央财政补助100万元,完成油茶低产林分类改造关键技术推广示范。项目建设总规模1000亩,建设期为2019年5月至2021年12月,目前已完成方案编制、任务分解、实施地点除草除杂、施肥垦复、整形修剪、固土保水等相关工作。

7)林业贷款贴息补助

数量指标:两个项目计划贷款2000万元,贴息30万元,实际落实贷款2000万元,贴息30万元。通过项目实施,完成新造林4560亩,整地686亩,兑付贴息资金30万元,培育油茶两年生良种壮苗600万株,一年生良种壮苗600万株,完成预期目标。

 质量指标:严格按照林业贷款贴息补助政策选择贴息项目,确保不出现疏漏。

时效指标:业贷款贴息补助按照规定程序进行,项目实施进度符合要求,资金拨付及时、准确。

成本指标:两个项目贷款2000万元,贴息30万元,年初设定的年贴息率1.75%,实际年贴息率1.5%,完成预期目标。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得分30分)。

2019年度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项目的实施,是增强生态文明建设、建设美丽中国的具体体现,在促进乡村振兴、脱贫攻坚和扶持民营企业发展中发挥了作用。同时,在维护国家生态安全,促进了生物多样性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带来了良好的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1)经济效益:

通过2019年度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项目实施,我县58610户林农和林业企业创收5000万元,其中:通过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项目的实施,我县32120户林农得到补偿收入1437.6万元。通过天然林停伐管护补助项目的实施,我县1500户林农得到补偿收入27.11万元。通过中央财政造林补助项目,我县林业960户林农获得劳务收入285.15万元。通过森林抚育补贴项目实施2580户林农和林场职工获得劳务收入412.93万元。通过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项目实施,挽回经济损失150万元。通过林业贷款贴息补助项目实施,引导社会资本2250万元投入林业行业。

2)社会效益

通过2019年度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项目实施,既进一步巩固生态文明建设成果,又为林农提供更多的劳动就业机会。据统计,国家公益林项目提供管护岗位带动就业人数2050人,造林项目带动就业人数670人,森林抚育项目带动就业人数5460人。对农村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旅游业发展等产生巨大推进作用,尤其在全县脱贫攻坚中发挥了重大促进作用。

3)生态效益

通过2019年度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项目实施,在有效增加森林总量、提高森林质量、改善生态环境、提高抵抗自然灾害和涵养水源能力的同时,又改善了森林旅游条件,保护了生物多样性,促进生态系统的良性循环。

4)可持续影响:

通过项目建设,有效改变传统粗放的林业经营模式,提高林业经营管理水平,具有良好的示范辐射作用。项目不仅有利优化林业经济结构,为林业可持续发展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还会强化人们对生态林业的认识,提高人们保护环境的意识,实现对森林资源的保护和林业的可持续发展。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得分10分)。

通过本次绩效评价,我们对项目区群众进行了座谈、走访和满意度调查。从调查的结果看,天然林资源管护员满意度达95%,国家级公益林管护员满意度100%,造林补助政策宣传满意度达96%,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辖区民众满意度90%,林业科技推广示范技术培训满意度95%。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部分林业项目建设周期较长,需要跨年度实施,无法在2019年度完成验收和资金支付,如林业科技推广项目。我县将进一步加强项目实施监督力度,确保如期完成项目建设,及时拨付项目资金。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经过本次自评打分,我县2019年度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绩效自评得分98分,其中:全年预算执行率得8分,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得10分,产出指标得40分,效益指标得30分,满意度指标得10分。自评结果的应用按照上级要求执行,并将在地方政府和部门网站中公开。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和建议

无。

:舒城县2019年度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绩效自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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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城县2019年度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汇总).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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