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
序号 |
名称 |
法定依据 |
实施部门 |
科室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办公时间及地点 |
负责对县级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政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对国家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负责重大项目稽查,负责国有企业监事会相关职责。 |
1 |
负责对县级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政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对国家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
办〔2019〕20号 |
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秘书室
县审计局办公室
|
邬卫兵
贾运东
|
0564-8621887
0564-8621256
|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 17:30 |
2 |
负责重大项目稽查。 |
||||||
3 |
负责国有企业监事会相关职责。 |
||||||
制定并组织实施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作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
4 |
制定并组织实施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作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
县审计局 |
赵黔徽 |
0564-2783303 |
||
向县长提交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提出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向县委、县政府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市审计局报告审计情况及结果。 |
5 |
向县长提交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 |
县审计局 |
叶飞 |
0564-2783313 |
||
6 |
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提出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 |
||||||
7 |
向县委、县政府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 |
||||||
8 |
向市审计局报告审计情况及结果。 |
||||||
包括国家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县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县直各部门(含直属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乡镇人民政府预算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使用县级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县级投资和以县级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县级重大公共工程项目的资金管理使用和建设运营情况;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县属国有企业、县政府规定的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的资产、负债和损益;县政府有关部门及其委托的其他单位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和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
9 |
包括国家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 |
县审计局
经贸与农业资源环保审计股 |
叶飞
朱芳芳 |
0564-2783313
0564-2783317 |
||
10 |
县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县直各部门(含直属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 |
||||||
11 |
乡镇人民政府预算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 |
||||||
12 |
使用县级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 |
||||||
13 |
县级投资和以县级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县级重大公共工程项目的资金管理使用和建设运营情况; |
||||||
14 |
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 |
||||||
15 |
县属国有企业、县政府规定的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的资产、负债和损益; |
||||||
16 |
县政府有关部门及其委托的其他单位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和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
||||||
17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
||||||
按规定对科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及依法属于县审计局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 |
18 |
按规定对科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及依法属于县审计局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 |
县审计局 |
汪柳 |
0564-2783305 |
||
组织实施对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及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国家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
19 |
组织实施对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及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国家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
县审计局 |
赵黔徽 |
0564-2783303 |
||
加强对“三农”、社会保障、教育、文化、医疗、扶贫、救灾、保障性安居工程等重点民生资金和项目审计。对机构编制管理情况进行审计。 |
20 |
加强对“三农”、社会保障、教育、文化、医疗、扶贫、救灾、保障性安居工程等重点民生资金和项目审计。 |
县审计局 |
陶海燕 |
0564-2783312 |
||
21 |
对机构编制管理情况进行审计。 |
||||||
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 |
22 |
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 |
审计整改督查股 |
陆必莉 |
0564-2783301 |
||
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县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
23 |
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县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 |
县审计局 |
赵黔徽 |
0564-2783303 |
||
24 |
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
||||||
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
25 |
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 |
县审计局 |
陶海燕 |
0564-2783312 |
||
26 |
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
||||||
组织开展审计领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指导和推广信息技术在审计领域的应用。 |
27 |
组织开展审计领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指导和推广信息技术在审计领域的应用 |
县审计局 |
汪柳 |
0564-2783305 |
||
完成上级审计机关授权委托项目及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
28 |
完成上级审计机关授权委托项目及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
县审计局办公室 |
贾运东 |
0564-862125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