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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监管】六安市环评文件编制质量问题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21-10-11 09:57 信息来源:舒城县生态环境分局 阅读次数: 字体:[    ]我要纠错

环评是约束项目与规划环境准入的法制保障,是在发展中守住绿水青山的第一道防线,为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发挥着重要作用。今年以来,为遏制环评文件编制过程中不负责任、粗制滥造和弄虚作假等行为,提高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质量,进一步发挥环评源头预防作用,六安市积极开展环评文件技术复核工作,现公布六安市生态环境局技术复核中发现的典型案例,其它市案例将适时公布:

案 例 一


六安市生态环境局在2020年上半年环评文件技术复核中发现,由安徽省环协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写的《南溪镇麻河大袁湾河道清淤整治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存在“环评文件遗漏‘恢复道路工程’评价相关内容。作为生态影响类建设项目,环评生态环境现状调查内容过于简单,未开展水生态环境现场调查(或监测)工作。对项目涉及‘梅山水库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红线’未按规定提出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工程属于典型的水文要素影响型,而环评未开展水文情势的变化带来的水环境影响分析。项目概况和工程目标介绍不清楚,未开展工程实施后项目绩效目标(生态环境目标)的可达性分析相关内容。底泥堆场、临时加工厂等选址的环境合理性分析内容缺失,也未提及明确的生态恢复利用方向。报告表提出的‘淤泥封闭车辆拉去填埋’的措施论证不足。”等问题,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六安市生态环境局于2020年8月发布通报,对安徽省环协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及报告表编制主持人赵瑞梅作出通报批评,并分别予以失信记分5分。




案 例 二


由江苏新清源环保有限公司编写的《叶集区筑木木业有限公司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存在“环评文件对项目周边污染源调查不清楚。环评文件未对核算出来的污染源(如涂胶有机废气)提出符合规定的环境保护措施。环评文件P23提到“氨氮指标纳入颍上县循环经济园污水处理厂指标”,报告表涉嫌抄袭。报告表中“自然环境状况”有关内容编制凌乱,如地表水系章节内容。”等问题,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六安市生态环境局于2020年8月发布通报,对江苏新清源环保有限公司及报告表编制主持人陈洪亮、报告表主要编制人员高丽作出通报批评,并分别予以失信记分5分。




案 例 三


由安徽通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写的《安徽长亨表面处理科技有限公司汽车保险杠及内外饰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存在“土壤环境影响评价中选用重金属铅、锌随废气沉降和降雨进入厂区周围土壤的影响与预测选用不合理,环评文件在工程分析第26页明确本项目涂料中不含预测与评价的重金属。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中缺少“废漆渣”、“抛光蜡瓶”等固废产生量的核算与处置措施。”等问题,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六安市生态环境局于2020年8月发布通报,对安徽通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及报告表编制主持人夏成军作出通报批评,并分别予以失信记分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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