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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舒城县旅游行业复工企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试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3-03 16:23 信息来源:舒城县旅游中心 阅读次数: 字体:[    ]我要纠错

各星级饭店、A级景区、旅行社:

根据省、市、县工作部署,为有效预防和控制旅游企业复工带来的新冠肺炎传播威胁,切实保障旅游企业工作人员和消费者身心健康,维持旅游企业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现将《舒城县旅游行业复工企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试行)》印发给你们,请你们在接到县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通知复工复产前,结合企业实际贯彻执行,为复工复产做好全面的防控准备。

 


附件:舒城县旅游行业复工企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试行)

 

 

2020年3月3日


舒城县旅游行业复工企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工作指南(试行)

 

为有效预防和控制旅游行业复工企业新冠肺炎疫情,保障广大从业人员和消费者身体健康,维护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特制定本指南。

一、整体防控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

1. 全县旅游企业要切实增强大局观念,把员工和顾客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在做好防疫工作的前提下,按照科学、合理、适度、管用的原则,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2.成立以企业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领导小组,积极配合属地卫生健康、市场监管、应急管理等部门,统筹落实本单位疫情防控和有序复工各项工作。

3.切实履行疫情防控和生产经营主体责任,抓好“一责两案”,即落实疫情防控领导责任制、制定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两个方案,建立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的疫情防控工作领导机制,落实专人专班负责疫情防控,细化各个岗位的职责分工和各个环节的防控措施。制定完善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并开展演练,健全疫情排查、报告、处置等机制,确保遇有突发情况能够及时有效处置。

(二)强化人员管控

4.企业要对每名员工及其家庭成员的健康状况及近期出行情况进行摸排登记,来自湖北等重点地区的员工及尚处于医学观察期的员工暂不返岗;近期有湖北等重点地区旅居史,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的员工暂缓返岗,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满14天。

5.建议员工返程及上下班采用自驾方式,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确需乘坐的,做好个人防护。

6.建立员工健康日监测制度。建立员工健康档案,做到不漏一人;企业要对全体员工每日上岗前进行一次体温检测和健康询问,凡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不得上岗,并向本单位疫情防控工作小组报告,及时送指定的发热门诊医学观察。

7.落实员工因病缺勤登记、追踪制度,如发现短时间内单位员工因病缺勤人数明显增多,应及时了解原因,视情采取进一步的措施,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属地疾控机构。

(三)做好卫生管理

8.企业要积极开展爱国卫生活动,开展大清扫、大消毒活动,加强经营场所环境清洁和消毒杀菌工作。

9.对办公场所和经营区域实行封闭管理,严格非本单位人员和车辆进入。

10.做好个人防护物资和消毒用品的储备,并设置临时隔离室。

11.加强办公场所的通风换气,尽量采用自然通风,也可采用机械通风,关闭中央空调。

12.每日须对门厅、楼道、会议室、电梯、楼梯、卫生间、下水道等公共部位进行定时消毒,尤其是门把手、水龙头等重点部位。

13.全体员工每日上岗时必须佩戴口罩。

14.实行企业食堂员工健康申报制度,餐饮从业人员工作中须佩戴口罩,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一次性手套等。做好厨用具和餐具消毒。

(四)严控人员聚集

15.严格员工就餐管理。建议员工自备餐盒餐具,推行分餐制、盒饭制,采用分散就餐、错时就餐等方式严控人员聚集。

16.按照“非必须、不举办”原则,严控员工集体活动,减少召开会议,确需召开的会议,要严格控制会议的规模和时间,保持会议室空气流通,提倡召开视频或电话会议。所有参会人员必须佩戴口罩,入场前洗手,参会人员间隔不小于1.5米,会议结束后对场地、家具、设备等进行消毒。

17.推广使用网络、电话等进行沟通,减少员工接触。有条件的企业,可采用网上办公等方式。

(五)开展宣传教育

18.企业要开展形式多样的新冠肺炎防控知识宣教,复工前,通过单位QQ群、微信群或单位内网等途径,完成员工疫情防控的全员培训。

19.倡导员工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离家出行时必须佩戴口罩。

20.密切关注员工心理健康,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和工作量,倡导适度锻炼,避免过度疲劳等。

(六)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排查

21.各旅游企业在复工前,必须开展一次安全生产集中排查行动,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好排查记录,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二、分类防控措施

(一)A级旅游景区

22.科学评估景区防控工作。建立专门防控与开放工作机制,明确每个部门每个环节的具体职责。各类景区开放时间及开放范围要服从当地疫情防控工作领导机构的统一安排,不得擅自恢复营业。景区室内活动场所从严控制开放(剧院、影院和表演场所应暂时关闭)。疫情解除前,景区停止举办一切聚集性活动。

23.健全防控措施。成立专门的消毒小组和督查小组,负责景区内各区域的消毒和检查落实工作,并建立消毒、检查等台账,做到有据可查、有迹可循。对公共场所、设备设施、游览安全等重点区域或环节,开展体检式检查,确保安全。

24.加强游客信息管理。 实施实名制购票游览,鼓励景区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等手段全面掌握游客基本信息,建立高效追踪管控机制。对有湖北等重点地区旅居史和来自境外的游客,应按照当地疾控机构要求做好本人及其同行者的信息登记记录,并确保无误,备案留存。

25.实行游客流量控制。推广网上预约,鼓励错时游览,实行总量管控。根据景区环境、面积等条件,结合疫情形势变化,科学测算景区瞬间游客容量,动态调整日游客最大承载量,刚复工阶段原则上不超过原核定承载量的50%。动态调整的游客日最大承载量要通过景区电子显示屏或其他方式予以公告。团队游客应妥善安排,分时段、间隔性进入景区。引导游客在排队和游玩时保持一定距离(间隔1.5米以上),避免人群拥挤和聚集。

26.落实体温检测等措施。在景区入口或游客中心选择合适地点设立游客体温检测处,合理设置进出通道,按照“先测体温后购票”的要求,对入园游客测量体温并实名验证,发现游客有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应立即向属地疾控机构报告,由指定发热门诊接走进行医学观察。景区出口与入口须隔开一定距离,分道出入,尽量避免进出游客近距离接触。开放式景区要设立卡口,做好游客管控。鼓励景区采用电子支付、电子购票、电子验票,加大在线购票优惠力度。

27.加强游客防控宣传。景区应在游客中心、出入口等醒目位置,利用各种形式开展疫情防控知识的宣传。提醒游客正确佩戴口罩,遵守相关防控的要求、常识和注意事项。建议游客游览过程中保持安全距离。

28.加强卫生环境管理。加大垃圾清扫工作频率,禁止随地吐痰,保持景区干净卫生。加强厕所保洁管理和通风。设置并标注专用垃圾桶,引导游客将废弃口罩等投入有盖的专用垃圾桶。

29.加强重要节点防护。一是加强对旅游景区景点公共区域的消毒清洁,在服务台或服务中心配备75%的酒精或其他消毒物品;二是加强交通工具管理,索道、游船、电瓶车、景交车等内部交通工具尽量减少使用,如需使用,一定要控制乘坐人数,保证游客间距,实行隔位就坐,做好消毒工作;三是加强景区内动物的防疫工作,禁止游客与动物的直接接触。

31.加强群防群控。景区应强化与属地的防疫、公安、应急管理等部门联动,对不配合体温检测、不正确佩戴口罩等违反疫情防控行为和随意吐痰、乱扔垃圾等游客不文明行为要予以制止和劝导,对明显违反防控规范的游客或有关行为,第一时间报告属地疾控机构。

(二)旅游星级饭店

32.成立专业消毒小组,负责饭店整体区域的消毒和各部门消毒工作的指导。

33.要在入口处设置体温检测点,详细了解并记录入住宾客有无湖北等重点地区旅居史,有无发热、咳嗽等症状,并做好以上信息及联系电话的记录。要求入店宾客在公共区域必须佩戴口罩。

34.对有湖北等重点地区旅居史和来自境外的宾客,应按照当地疾控机构要求做好本人及其同行者的信息记录,并确保无误,备案留存。

35.安排专人每天为住店客人测量体温,并做好登记,测温时,员工须做好防护,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和手套。

36.每天对大厅、电梯厅、宴会厅、餐厅、下水道等公共区域消毒次数不得少于2次,并根据客流量适当增加消毒次数;加大洗手池、卫生间等公共卫生区域清洗和消杀物品的投放,保障客人需求;配备废弃口罩专用垃圾桶并做好每日消毒处理。

37.要做好布草整理、包装、运送、清洗、消毒等工作。

38 .禁止食用野味。提倡客人在房间内用餐,合理设置餐厅用餐空间,用餐客人之间应保持合理的距离。

39.严格落实食品卫生管理制度,确保食品在冷却、储存、展示、运输和烹饪等全过程中安全卫生。

40.加强供应商及配送货管理,做好配送货物的信息登记。各类设备设施服务、维保供应商人员、供货人员须佩戴口罩和一次性手套。做好人员登记管理,保存该类人员7天、14天、30天内是否途经、来自疫区的记录。

41.空调、新风系统、电梯等关系到空气流动和清洁的设备,若需维护保养,必须经单位疫情防控工作小组同意。

42.在饭店醒目位置张贴健康提示,并利用各种显示屏宣传新冠肺炎和春季传染病防控知识。

43. 取消非必需的聚集性活动,暂停饭店内其他娱乐、健身、美容(体)美发等配套设施的开放。

(三)旅行社

44.要加强对导游领队的疫情防控知识和技能培训,提高其防控意识。

45.带团期间,导游领队要提醒游客做好个人防护,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

46.如发现团队中游客有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应立即向当地疾控机构报告。

47.导游带团结束后,应做好相关日志登记,保留好团队所有游客的详细信息,对个人自用物品进行消毒等。

三、应急处置措施

企业要制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一旦发生疫情及时启动应急响应,在当地疾控机构指导下采取以下措施:

(一)病例发现与管理

54.企业发现可疑症状员工(客人)后应将其立即转至临时隔离室,及时报告当地疾控机构,协助开展相关处置工作。

55.若发现新冠肺炎确诊或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按疾控机构要求做好密切接触者的隔离观察和消毒防疫工作。单位应指定专人做好隔离医学观察人员的生活保障和管理工作。

(二)企业内疫情控制

56.企业实行封闭式管理,对划为疫点的场所实行封闭。配合当地疾控机构对疫源地进行消毒;增加预防性消毒频次。

57.严禁人员聚集性活动。

(三)停工停业措施

58.企业出现疫情后,根据防控需要和疫点疫区管理要求,按规定实施停工停业等措施。

59.停工停业期间,企业人员减少外出,避免参加各种聚集性活动。有集体宿舍的单位要做好员工生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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