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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城县旅游事业发展中心关于春季旅游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1-03-19 10:00 信息来源:舒城县旅游中心 阅读次数: 字体:[    ]我要纠错

为贯彻落实市县安委会第一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巩固文化旅游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成果,深入排查整治安全隐患,根据《关于开展全市文化旅游行业春季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六文旅管〔2021〕6号)部署,结合全县旅游行业春季安全生产工作特点,经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开展全县旅游行业春季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强化安全生产管理、排查治理隐患为重点,坚持“全面排查、强化整改、注重实效”的原则,全面开展春季安全生产大检查,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安全事故,推动我县旅游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检查范围

全县旅行社、A级旅游景区、星级饭店。

三、检查内容

1.旅行社方面:重点检查责任险投保、旅游包车资质及协议签订、导游专座、线路产品安全风险评估、行前安全说明等落实情况。

2.A级旅游景区方面:重点检查景区“限量、预约、错峰”要求及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玻璃栈道(吊桥、滑道)等高风险旅游项目投入运营前安全评估验收情况,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定期维保及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安全警示标识、重点区域紧急避险场所和应急疏散通道设置情况,监控设施设备布点、有效运行及值班值守情况,涉水旅游景区防汛预案制定、队伍建设、物资储备、培训及演练部署情况,涉林旅游景区防火及防雷安全落实情况,景区内宾馆、饭店、公共娱乐等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许可情况等。

3.星级饭店方面:重点检查消防安全许可情况,消防通道通畅、消防器材、应急照明等设施完好有效情况,电梯等特种设备定期安检和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电气设备、燃气使用安全自查情况,监控设施设备安装运行、值班值守及调阅视频资料制度落实情况,食品采购、卫生防疫、留样制度落实情况等。

四、工作阶段和时间安排

(一)自查自纠阶段(即日起至3月31日):各旅游企业按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和问题,迅速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整改消除安全隐患和问题,严防各类安全事故。

(二)检查督查阶段(4月1日-4月30日):在自查的基础上,我中心将组织人员对旅游企业开展全覆盖、地毯式的执法检查,对前期隐患问题进行整改销账,并及时梳理汇总和跟踪督办大检查中发现的新隐患和新问题,坚决督促有关隐患单位整改到位,不留余地。

(三)总结提升阶段(5月10日前):各旅行社、星级饭店、A级景区等旅游企业要对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全面查找工作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制定和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建立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确保实效。各旅游企业务必高度重视春季安全生产大检查,结合大检查工作方案,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和整改消患工作,加强企业内部组织领导,坚持问题导向,结合企业情况,明确责任分工,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强宣传,曝光查处。要加强宣传发动,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大检查,鼓励游客群众通过12301、12318热线、部门信箱等方式举报行业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共同形成全社会重视安全生产的浓厚氛围。

(三)做好服务,确保安全。各旅游企业要继续加强疫情预防工作,同时提高服务质量水平,一旦遇有突发事故和安全事故要及时上报处理。确保2021年春季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舒城县旅游事业发展中心

2021年3月18日

春季旅游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pdf

舒城县旅游事业发展中心关于春季旅游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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