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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舒城县税务局简介

    发布时间:2025-04-27 10:22 信息来源:舒城县税务局 阅读次数: 字体:[    ]我要纠错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负责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工作。

    (二)负责贯彻执行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研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组织落实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三)负责研究拟定所辖区域内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中长期规划,参与拟定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预算目标并依法组织实施。负责所辖区域内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会统核算工作。组织开展收入分析预测。

    (四)负责开展税收经济分析和税收政策效应分析,为国家税务总局六安市税务局和地方党委、政府提供决策参考。

    (五)负责所辖区域内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组织实施税(费)源监控和风险管理,加强大企业和自然人税收管理。

    (六)负责组织实施所辖区域内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开展纳税服务、税收宣传工作,保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承担涉及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事项。

    (七)负责所辖区域内国际税收和进出口税收管理工作,组织反避税调查和出口退税事项办理。

    (八)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和其他各类发票管理。负责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票证管理。

    (九)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管信息化建设和数据治理工作。

    (十)负责本单位内部控制机制建设工作,开展对本单位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及上级工作部署情况的督查督办,组织实施税收执法督察。

    (十一)负责本单位基层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加强领导班子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承担税务人才培养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本单位绩效管理和干部考核工作。

    (十二)负责本单位机构、编制、经费和资产管理工作。

    (十三)完成国家税务总局六安市税务局和地方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和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明确“将省级和省级以下国税地税机构合并,具体承担所辖区域内的各项税收、非税收入征管等职责;将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等各项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国税地税机构合并后,实行以国家税务总局为主与省(区、市)人民政府双重领导管理体制”。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县税务局设13个内设机构,10个派出机构,1个事业单位。

    (一)内设机构

    1.办公室(党委办公室):组织实施文秘、会务、信访、信息、档案、机要保密、政务公开、督查督办等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承办党委文件、会议、督办等有关日常综合性事务;承接税收科研工作;承担本单位后勤服务工作。

    2.法制股:组织实施依法行政工作;承担涉及多个税种、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综合性政策文件会办、起草和落实工作;组织实施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组织实施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组织协调重大税务案件审理;承担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相关工作;承担税务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承担督察内审工作。

    3.税政一股:组织实施增值税、消费税、车辆购置税、所得税征收管理、进出口税收管理和国际税收管理工作;承担相关税种具体业务问题的解释和处理;组织落实相关税种的税收优惠政策;组织实施企业所得税的季(月)度预征、汇算清缴等工作;组织实施个人所得税源泉扣缴、自行申报、汇算清缴、事后抽查等工作。

    4.税政二股:组织实施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契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资源税、环境保护税、车船税、耕地占用税和烟叶税征收管理工作;承担相关税种具体业务问题的解释和处理;组织落实相关税种的税收优惠政策。

    5.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股:组织实施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以及文化事业建设费、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有关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工作。参与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收的政策辅导、咨询服务、法律救济等工作。

    6.收入核算股:研究拟订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中长期规划;拟订出口退(免)税年度安排,组织落实免抵调库年度安排;组织实施税收收入的预测分析和重点税源监控工作,承担税收经济分析工作,组织落实会统核算、缴库退库、票证管理等制度,实施会计监督。组织实施预决算、基建、会计核算、财务内控、政府采购、资产管理等工作。

    7.征收管理股:组织落实综合性税收征管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组织实施税务登记、纳税申报、普通发票管理等日常征管工作。承担征管质量监控评价;组织落实信息化规划、方案和制度;牵头组织辖区内“放管服”改革和商事制度改革有关工作。

    8.税收风险管理股:组织实施信息数据和风险管理工作;承担各类税收数据、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数据的集中管理与分析应用。

    9.组织人事股:组织落实干部人事制度及税务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承担人事、机构编制、干部考核、工资等工作;组织实施税务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承担选树宣传先进典型等工作;承担机关和派出机构老干部工作。

    10.税源管理一股:承担管辖范围内纳税人的一般事项管理以及低风险应对任务。

    11税源管理二股:承担管辖范围内纳税人的特定管理事项,包括:清税注销审核、对纳税人延期缴纳税款的实地核实、土地增值税清算申报审核、退抵税(费)调查核实、出口退税复函、企业所得税后续管理、定额核定(除个体工商户定期定额核定)。

    12.机关党委(党建工作股):承担机关和派出机构党群工作,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承担本单位思想政治建设、意识形态建设、税务文化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统战工作;承担巡察工作。

       13.党委纪检组 :承担机关和派出机构党的纪律检查工作。

    (二)派出机构(副科级)

    1.第一税务分局:组织实施纳税服务(含缴费服务,下同)工作;承担税法宣传、纳税辅导、咨询服务、办税服务和权益保护等工作;承担税收信用体系建设;落实涉税专业服务监管政策及制度,统筹协调社会化纳税服务。承担纳税人、缴费人到税务机关办理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各种事项;承担办税服务场所的税法宣传、纳税辅导和咨询服务。

    2.第二税务分局:承担管辖范围内纳税人的一般事项管理以及低风险应对任务。承担管辖范围内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管理事项。 

    3.城关税务分局:承担辖区内(城关镇、柏林乡)重点税源的一般管理事项、一般税源的一般管理事项、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管理事项。

    4.经济开发区税务分局:承担辖区内(安徽舒城经济开发区、桃溪镇)重点税源的一般管理事项、一般税源的一般管理事项、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管理事项。

    5.杭埠税务分局:承担辖区内(杭埠镇、千人桥镇)重点税源的一般管理事项、一般税源的一般管理事项及风险应对、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事项管理;承担纳税服务事项。

    6.南港税务分局:承担辖区内(南港镇、舒茶镇、百神庙镇、春秋乡)重点税源的一般管理事项、一般税源的一般管理事项及风险应对、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事项管理;承担纳税服务事项。

    7.干汊河税务分局: 承担辖区内(干汊河镇、张母桥镇、棠树乡)重点税源的一般管理事项、一般税源的一般管理事项及风险应对、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事项管理;承担纳税服务事项。

    8.万佛湖税务分局:承担辖区内(万佛湖镇、五显镇、阙店乡)重点税源的一般管理事项、一般税源的一般管理事项及风险应对、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事项管理;承担纳税服务事项。

    9.晓天税务分局:承担辖区内(晓天镇、山七镇、高峰乡)重点税源的一般管理事项、一般税源的一般管理事项及风险应对、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事项管理;承担纳税服务事项。

    10.河棚税务分局:承担辖区内(河棚镇、汤池镇、庐镇乡)重点税源的一般管理事项、一般税源的一般管理事项及风险应对、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事项管理;承担纳税服务事项。

    (三)事业单位

        信息中心:负责机关及本系统信息化建设的技术支持工作;承担税收管理信息系统的运行维护工作;组织实施机关及本系统信息安全管理。

     

    党委书记、局长:张咏

    国家税务总局舒城县税务局办公地点:安徽省舒城县城关镇古城北路与花桥路交汇处

        办公时间:正常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

        政务公开电话:0564—8689307

        纪检监督电话:0564—8689305

        办税咨询电话:0564—8689362、0564—8673460(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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