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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城县税务局机构职能目录

发布时间:2024-01-30 10:03 信息来源:舒城县税务局 阅读次数: 字体:[    ]我要纠错
国家税务总局舒城县税务局机构职能目录
主要职责 序号 名称 法定依据 实施部门
负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负责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工作。 1

组织实施文秘、会务、信访、信息、档案、机要保密、政务公开、督查督办等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承办党委文件、会议、督办等有关日常综合性事务;承接税收科研工作;承担本单位后勤服务工作。

皖税党委办发〔2021〕30号 办公室(党委办公室)
2

承担机关和派出机构党群工作,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承担本单位思想政治建设、意识形态建设、税务文化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统战工作;承担巡察工作。

皖税党委办发〔2021〕30号 机关党委(党建工作股)
负责所辖区域内国际税收和进出口税收管理工作,组织反避税调查和出口退税事项办理。 3

组织实施各税种征收管理、进出口税收管理和国际税收管理工作;承担相关税种具体业务问题的解释和处理;组织落实各税种的税收优惠政策;承担增值税发票管理。参与各税种的风险管理和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等工作。  

皖税党委办发〔2021〕30号 税政股
负责贯彻执行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研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组织落实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4
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和其他各类发票管理。 5
负责研究拟定所辖区域内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中长期规划,参与拟定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预算目标并依法组织实施。负责本系统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会统核算工作。组织开展收入分析预测。 6

研究拟订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中长期规划;拟订出口退(免)税年度安排,组织落实免抵调库年度安排;组织实施税收收入的预测分析和重点税源监控工作,承担税收经济分析工作,组织落实会统核算、缴库退库、票证管理等制度,实施会计监督。

皖税党委办发〔2021〕30号 收入核算股
负责开展税收经济分析和税收政策效应分析,为国家税务总局六安市税务局和地方党委、政府提供决策参考。 7
负责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票证管理。 8
负责贯彻执行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研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9

组织实施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以及文化事业建设费、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有关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工作。参与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收的政策辅导、咨询服务、法律救济等工作。

皖税党委办发〔2021〕30号 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股
负责所辖区域内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组织实施税(费)源监控和风险管理,加强大企业和自然人税收管理。 10 负责辖区内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事项管理、纳税服务及其风险应对工作。 皖税党委办发〔2021〕30号 税源管理股、城关税务分局、经济开发区税务分局、杭埠税务分局、南港税务分局、干汊河税务分局、万佛湖税务分局、晓天税务分局、河棚税务分局
11

负责县级重点税源集中管理、风险应对和县直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费征收管理工作。

皖税党委办发〔2021〕30号 第二税务分局
12

组织实施信息数据和风险管理工作;承担各类税收数据、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数据的集中管理与分析应用。

皖税党委办发〔2021〕30号 风险管理股
负责组织实施所辖区域内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开展纳税服务、税收宣传工作,保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 13

组织实施纳税服务(含缴费服务,下同)工作;承担税法宣传、纳税辅导、咨询服务、办税服务和权益保护等工作;承担税收信用体系建设;落实涉税专业服务监管政策及制度,统筹协调社会化纳税服务。

皖税党委办发〔2021〕30号 纳税服务股
14

承担纳税人、缴费人到税务机关办理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各种事项;承担办税服务场所的税法宣传、纳税辅导和咨询服务。

皖税党委办发〔2021〕30号 第一税务分局
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管信息化建设和数据治理工作。 15

组织落实综合性税收征管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组织实施税务登记、纳税申报、普通发票管理等日常征管工作。承担征管质量监控评价;组织落实信息化规划、方案和制度;牵头组织辖区内“放管服”改革和商事制度改革有关工作。

皖税党委办发〔2021〕30号 征收管理股
16 责机关及本系统信息化建设的技术支持工作;承担税收管理信息系统的运行维护工作;组织实施机关及本系统信息安全管理。 皖税党委办发〔2021〕30号
信息中心
负责本单位内部控制机制建设工作,开展对本单位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及上级工作部署情况的督查督办,组织实施税收执法督察。 17

组织实施依法行政工作;承担涉及多个税种、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综合性政策文件会办、起草和落实工作;组织实施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组织实施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组织协调重大税务案件审理;承担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相关工作;承担税务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承担督察内审工作。

皖税党委办发〔2021〕30号 法制股
承担涉及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事项。 18
负责本单位基层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加强领导班子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承担税务人才培养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本单位绩效管理和干部考核工作。 19

组织落实干部人事制度及税务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承担人事、机构编制、干部考核、工资等工作;组织实施税务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承担选树宣传先进典型等工作;承担机关和派出机构老干部工作。

皖税党委办发〔2021〕30号 组织人事股
负责本单位机构、编制、经费和资产管理工作。 20

组织实施预决算、基建、会计核算、财务内控、政府采购、资产管理等工作;组织实施基建项目管理;承担银行账户管理和票据管理。    

皖税党委办发〔2021〕30号 财务管理股
完成国家税务总局六安市税务局和地方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21 完成国家税务总局六安市税务局和地方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皖税党委办发〔2021〕30号 机关各股室、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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