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会实录】舒城县2021年扶持残疾人就业创业政策宣讲新闻发布会

发布时间:2021-09-14 11:38 信息来源:舒城县政府办 阅读次数: 字体:[    ]我要纠错

舒城县2021年扶持残疾人就业创业政策宣讲新闻发布会

 

【主持人】县政府办政务公开室主任     

【发布人】县残联副理事长           李迎春

【发布地点】县政府办一楼东视频会议室

【发布时间】2021年9月14日上午9:30

 

【主持人】各位媒体、新闻界的朋友们:大家好!为让更多残疾人了解我县残疾人就业创业政策,加强残疾人就业创业宣传,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舒城县2021年扶持残疾人就业创业政策宣讲新闻发布会。热忱欢迎媒体、新闻界的朋友参加。今天我们邀请到了县残联副理事长李迎春同志出席今天的新闻发布会。下面,请李迎春理事长向大家介绍一下我县残疾人就业创业相关政策。大家欢迎!

【发布人】主持人好,各位新闻媒体朋友们,大家好!很荣幸出席今天的新闻发布会,本人受县残联主要负责人的委托,很高兴有机会向大家介绍我县2021年扶持残疾人就业创业政策,并回答大家的提问。下面,我先将扶持残疾人就业创业基本政策向各位作简要介绍。

就业是残疾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是保障和改善残疾人民生的头等大事。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就业是最大的民生,要坚持就业优先战略和积极就业政策,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2021年,我县继续实施扶持残疾人就业创业项目,共包括三大项八个子项目。

一、就业补贴

包括残疾人创业扶持补贴、社会保险补贴、 技能培训补贴三个项目。

1.残疾人创业扶持补贴:是指对残疾人个人及其家庭通过从事种植、养殖、加工、零售、修理、餐饮、盲人医疗按摩、电子商务、网络电商等各种形式进行创业的,给予一次性创业扶持补贴,补贴标准不低于3000元。自2019年起,原则上省级残疾人就业专项资金扶持累计不超过2次,确需继续扶持的,由各县区残联会同本级财政等部门依据创业项目规模及资金需求等因素统筹考虑,从本级残疾人就业专项资金中给予扶持。多名残疾人共同创业的,可依据有关协议或合同,按创业残疾人人数累计计算。

2.残疾人社会保险补贴:是指对招用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残疾人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以及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被认定为就业困难残疾人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按其为残疾人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失业保险给予补贴,不包括就业困难人员个人应缴纳的部分。社会保险补贴实行先缴后补的办法,按其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3,补贴年限不得超过3年。

3.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是指贫困残疾人、农村转移就业残疾人、城镇登记失业残疾人以及其他符合条件的残疾职工,培训后取得职业资格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或经市人社局、市残联认定机构颁发的培训合格证书),给予一次性职业培训补贴。鼓励和支持县级及县级以上残联、人社、财政等部门认定的具有残疾人就业培训资质的各类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组织开展残疾人就业技能培训,并综合考虑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人数及培训后实现就业的人数,给予机构一次性补助。

二、就业扶持

包括阳光助残就业扶贫基地扶持、阳光大棚等设施农业项目扶持、创业孵化基地建设扶持、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扶持四个项目。

1.阳光助残就业扶贫基地扶持。是指对符合《六安市阳光助残就业扶贫基地暂行管理办法》(六市残联[2018]65号)申报条件的集中劳动型、分散辐射带动型和复合型阳光助残就业扶贫基地,按照每个每年不超过3万元给予补助,补助年限不超过三年。

2.阳光大棚等设施农业项目扶持。是指对符合《安徽省阳光助残就业扶贫基地及阳光大棚管理办法》(皖残联[2017]87号)申报条件的设施农业项目,具体为种植大棚面积不小于200平方米,养殖场、池面积不小于1000平方米,给予每个每年不低于5000元的扶持补贴,具体补贴金额根据项目投资额度、项目规模和吸纳残疾人就业人数等综合情况确定,补助年限不超过三年。

3.残疾人创业孵化基地建设扶持。是指对依托各类创业园、经济技术开发区、创客空间等公共就业孵化器或残联等部门自主开发建设的残疾人创业孵化基地,扶持残疾人创业实体领取营业执照,正常经营一年以上,按每扶持1个残疾人个体工商户给予创业孵化补贴5000元;每扶持1个残疾人创业开办企业:员工总数8人以下且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一年以上,孵化补贴2万元/家;员工总数8人(含)以上且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一年以上,按每人3000元最高不超过5万元/家,给予创业孵化补贴。每个残疾人创业孵化基地年度补贴总额不超过5万元,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4.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扶持。是指对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扶持政策的通知》(残联厅发[2017]35号)认定条件的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在场地租金、无障碍改造、生产设备、辅助器具购置、残疾职工社保费用以及运行费用等方面给予不低于3万元的年度综合补贴。

三、就业奖励

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用人单位奖励项目。是指用人单位(不含已享受残疾人集中就业税收优惠的企业)超过省政府第165号令规定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与残疾人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且按规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并支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报酬,根据上年度超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月平均人数,按每超比例1人不低于3000元给予用人单位奖励补贴。

 

【主持人】刚才李迎春理事长向我们讲解了我县残疾人就业创业的基本情况。下面,欢迎各位媒体朋友就我县残疾人就业创业工作进行提问,并请李迎春理事长进行解答。

 

【媒体记者】刚才您提到的就业补贴中的“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补贴”,请问培训哪些内容?

 

【发布人】好的,我来介绍下具体培训内容。

2021年的培训内容主要有:

1.电子商务、电脑(主要内容:网店基础知识、网店装修知识、排名优化、营销推广知识、站内外引流、淘宝活动专题、直通车推广专题)

2.保健按摩技术。(主要内容:按摩职业职业和礼仪、按摩基本手法、头颈部按摩、上下肢部按摩、腰背部按摩、胸部按摩、按摩基本手法、足部按摩)

3.农村种植养殖技术。

4.养老护理员(主要内容:学习养老护理概论、技术护理、生活照料、康复护理、心理护理的知识与技能,并能制定、安排老人的个案护理计划)

5.家政服务员(主要内容:学习安全与卫生知识、礼仪习俗、家庭烹饪、衣服洗涤收藏、家庭智能电梯使用常识、宠、植物养护、家庭婴儿及老人护理等内容。)

 

【主持人】再次感谢李迎春理事长的详细介绍。由于时间关系,今天的媒体提问环节就安排到这里。如果大家还有其他问题,可以在会后与县残联进行联系。本场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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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咨询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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