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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城万佛湖水源保护和旅游管理委员会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08 20:50 信息来源:万佛湖管委会 阅读次数: 字体:[    ]我要纠错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等要求,编制2020年度舒城万佛湖水源保护和旅游管理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在舒城县人民政府网站——万佛湖管委会信息公开平台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舒城万佛湖水源保护和旅游管理委员会联系(地址:舒城县万佛湖镇万佛湖风景区游客委;邮编:231300;联系电话:0564-8535069)。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指导下,我委认真贯彻落实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文件要求,始终坚持以促进依法行政、改进工作作风、增强政府工作透明度为重点,以公开、公正、便民和廉政、勤政为目的,积极探索,大胆实践,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一)主动公开。信息公开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实现管理创新,建设人民满意服务型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2020年,我委继续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内容与栏目,不断拓宽公开渠道,围绕景区旅游工作发展总体目标,积极推动相关政务信息向公众主动公开。2020年度,依托县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162条,依申请公开信息0条,政策解读3条。

(二)依申请公开。2020年以来,我委高度重视依申请公开工作,不断完善制度机制,坚持依法规范办理,狠抓依申请办理质量,切实保障公众知情权,积极化解社会矛盾,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2020年度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2020年我委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事项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一是将政务信息制作、公开、存档等工作制度化并规范管理,二是对本单位重要政务信息做到及时公开,对有调整的内容要求即时动态调整,三是进一步调整栏目设置。根据县政府要求,对网站及栏目进行调整,完善跟新内容。四是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程序。机关各局室及下属单位严格遵循“先审查、后发布,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完善保密审查的职责分工、审查程序,既保证了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全面性,又保证了信息公开的准确性、安全性,未出现泄密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2020年我委持续加强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建设,及时对门户网站及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栏目进行优化调整,加强门户网站建设,适时更新内容,加强发布内容审核管理,使应公开信息及时通过网站向社会公众发布。充分利用网络媒体平台,加强和完善微信公众号等政务新媒体建设。

(五)监督保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我委将信息公开工作任务分解至机关各局室及委属各单位,由具体工作人员为组员,以分管领导为组长,成立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并安排专人负责协调督促,确保信息工作落到实处。二是加强业务培训。把提升业务人员能力做为重要抓手,积极组织培训,针对工作中的重点和普遍存在的问题进行辅导,确保政务公开规范化、标准化。三是纳入工作考核。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本单位绩效考核体系。对机关各局室及委属各单位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个人评选、评优挂钩,考核严重不达标的,将提交工委研究具体处罚措施。四是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要求机关各局室结合自身实际,加强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不断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增强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实效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2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5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以来,通过不懈地努力,我委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绩,但也有许多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新标准新要求理解得还不够深入透彻,政务公开制度建设有待完善;二是信息公开数量相对较少,公开渠道比较单一;三是平时开展针对性业务培训较少;四是部分政府信息公开发布时效性不强,政策解读形式单一。

一是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进一步提升主动公开力度,丰富公开方式和公开途径,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做到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进一步修订完善我委主动公开标准规范事项清单,落实公开主体,细化公开内容、公开渠道等要素,强化主动公开,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的信息。

二是持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加强对单位门户网站栏目板块优化调整和信息更新力度。结合工作行业实际,加大对群众深切关注的信息公开力度,比如:公共文化服务、景点景区服务等,充分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三是进一步加强对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加强公开标准规范清单涉及内容解读,多措并举,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强化工作人员业务水平,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长期化、日常化和制度化的工作。

四是通过运用数字、图解、音频、视频等方式,让政策解读更通俗易懂,进一步提高群众对有关政策的关注度和知晓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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