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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城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7-01-12 00:00 信息来源:舒城县人民政府 阅读次数: 字体:[    ]我要纠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现公布2016年度舒城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共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11日起至20161231日止。

一、概述

2016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政务公开领导组办公室的具体指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具体要求和县政务公开办《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文件精神,以依法公开、真实公开、注重实效、方便群众监督为原则,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城乡规划、市政园林建设、城市管理工作“透明度”不断增强,工作效率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队伍建设。

一是成立领导小组,由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各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局属各单位、机关各股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了一名人员具体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确保了政务公开各项工作适时公开、及时回应。二是抓好队伍建设,为抓好信息公开的信息质量,局系统由各单位明确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工作,组建了一支素质高、责任心强、业务熟的信息员队伍,形成了一个上下沟通、高效灵活、运转有序的信息网络,并通过以会代训的形式,提高信息人员素质,确保信息报送的质量。

(二)完善工作制度,规范运行程序。

为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有序、高效运行,结合政务公开工作,逐步完善信息公开的内容、形式、程序和工作机制。一是制定了《县城管执法局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了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思想、公开的范围、内容和方式,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性。二是建立健全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对于应当让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事项,结合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均及时主动将事项的办事依据、程序、办事结果等向社会公开,及时公布变更、撤销或终止的公开事项,并作出相应说明,确保信息公开的时效性。三是进一步规范运行程序。对公开信息进行分口把关,将行政审批类、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类以及应让市民了解的政务信息类,分别由局法制股、政工督查室以及办公室进行分口审核,确保了公开信息的准确性。

(三)丰富公开内容,提高工作透明度。

一是抓重点,深化信息公开的内容。按照“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把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权力运行过程作为信息公开的重点内容,将本行政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在城管网站上进行公开,并按照人事信息,招标采购、资金信息,行政执法及政协人大建议提案回复等分类编制信息公开详细目录和工作流程,确保信息公开内容的全面性。二是抓热点,整体推进城管系统业务工作。为加强对局系统信息公开工作,城管网站除及时公开城管工作动态外,对事关民生,市民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的有关情况进行及时公开。如及时公开环卫设施提升、市政道路整治提升、城市管理专项整治等有关情况,通过抓热点,以点带面,以公开热点信息,加大公众参与度,整体推动城市管理水平的提高。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1、公开的主要内容

2016年我局在舒城县政府政务公开网上主动公开信息307条,舒城县城管局网站主动公开信息511条。在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中,包括了概况信息、城管工作(包括城管工作动态、文件)、数字城管数据等各类政府信息。

2、公开形式

一是通过本单位政务公开栏公开本单位信息,二是通过舒城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本单位信息,还以电视、报刊等其他辅助方式公开。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及咨询情况

1、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年度未收到组织或个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咨询处理情况

本年度共接受市民咨询207人次,均已给予答复。

四、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本年度没有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6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信息主动公开的时效性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专业人员力量仍需加强;三是公开信息的数量和质量仍需提高;四是公开渠道仍需拓宽。

六、改进措施

(一)提高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制度,畅通渠道,增强信息公开的时效性,确保信息及时公开,方便公众查询。

(二)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综合素质。加强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培训力度,提升采集、处理信息的能力,提高公开信息的质量,确保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三)进一步拓展信息公开的载体和形式,运用好官方微博、微信,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知晓率。

(四)进一步加强与新闻媒体单位的协作配合,加强正面宣传引导,主动及时地通过媒体公开回应热点事件处理情况。

舒城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17年1月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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