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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城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20年度绩效自评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2021-10-20 18:49 信息来源:舒城县城管局 阅读次数: 字体:[    ]我要纠错

舒城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20年度绩效自评工作情况总结

   

根据舒城县财政局“关于印发《舒城县财政支出绩效单位自评操作规程》《舒城县财政支出绩效财政评价和部门评价操作规程》的通知”要求,我局高度重视,专门成立了绩效评价工作小组,就2020年度专项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客观评价。现将具体自评情况汇报如下:

一、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一)项目支出自评情况

关于2020年部门项目年初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根据部门事业发展目标,结合财力可能,2020年度预算共安排支出项目12个,预算资金总额7563万元(包括所有资金),其中:财政预算内拨款安排1654万元,财政预算内拨补办案补助收入安排0万元,纳入预算内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300万元,非税收入专户核拨收入安排0万元,纳入特设户管理的其他非税收入安排0万元,政府性基金安排5609万元,政府债券收入安排0万元,转移性收入安排0万元。具体项目情况说明如下:

1.定补经费项目支出1479万元,其中:财政预算内拨款安排1179万元,纳入预算内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300万元。

项目立项依据:119名自收自支事业编制职工、40名转岗士官、48名协管工资社保支出

项目内容:119名自收自支事业编制职工、40名转岗士官48名协管工资社保支出

2.市容日常维护费项目支出1070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安排支出1070万元。

项目立项依据:市政设施维修维护。

项目内容:本项目主要用于60万平方城区主干道及70万平方万佛湖快速通道和城关镇、开发区、重点局移交的园林绿化修剪养护、补植支出,路灯维修维护、人行道改造、小广告、市政设施维修维护、城区27公里河道清理、城区6个农贸市场维修维护。

3.城市建设配套费项目支出70万元,财政预算内拨款安排70万元。

项目立项依据:城区零星路灯、公厕、道路(人行道)等市政基础设施建设。

项目内容:城区零星路灯、公厕、道路(人行道)等市政基础设施建设。

4.城市违法拆迁费项目支出15万元,财政预算内拨款安排15万元。

项目立项依据:城区及21个乡镇违法建设拆除设备租赁费、劳务费、伤残及特困补助,部门协作等支出。

项目内容:城区及21个乡镇违法建设拆除设备租赁费、劳务费、伤残及特困补助,部门协作等支出。

5.垃圾清理运输费项目支出779万元,政府性基金安排779万元。

项目立项依据:本项目主要用于垃圾转运车辆及城区环卫作业车辆油费、维修费、保险费、过桥过路费等。

项目内容:本项目主要用于垃圾转运车辆及城区环卫作业车辆油费、维修费、保险费、过桥过路费等。

6.城乡环卫一体化项目支出1000万元,政府性基金安排1000万元。

项目立项依据:本项目主要用于全县21个乡镇及城关镇、开发区环卫设施建设奖补资金。

项目内容:本项目主要用于全县21个乡镇及城关镇、开发区环卫设施建设奖补资金。

7.数字城管运营维护费项目支出100万元,财政预算内拨款100万元。

项目立项依据:本项目主要用于数字城管信息采集及坐席外包费、电信服务费、设备租赁费等支出

项目内容:本项目主要用于数字城管信息采集及坐席外包费、电信服务费、设备租赁费等支出

8.卫生县城日常保洁项目支出1400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安排支出1400万元,。

项目立项依据:本项目用于城区清洁工,垃圾清运工工资社保支出及环卫设施日常维护

项目内容:本项目用于城区清洁工,垃圾清运工工资社保支出及环卫设施日常维护

9.路灯电费项目支出860万元,政府性基金安排支出860万元。

项目立项依据:本项目主要用于城区路灯电费支出

项目内容:本项目主要用于城区路灯电费支出

10.飞霞公园免费开放经费项目支出240万元,财政预算内拨款240万元。

项目立项依据:飞霞公园、滨溪公园日常养护及公园职工工资福利支出

项目内容:飞霞公园、滨溪公园日常养护及公园职工工资福利支出

11.垃圾无害化处理经费项目支出500万元,政府性基金安排支出500万元。

项目立项依据:用于城区及乡镇垃圾转运至霍邱、金寨、无为等垃圾处理厂无害化处理支出

项目内容:用于城区及乡镇垃圾转运至霍邱、金寨、无为等垃圾处理厂无害化处理支出

12.工作经费项目支出50万元,财政预算内拨款50万元。

项目立项依据:119名自收自支事业编制职工、40名转岗士官、52名协管,共计211人综合定额共用支出。

项目内容:119名自收自支事业编制职工、40名转岗士官、52名协管,共计211人综合定额共用支出。

(二)整体支出自评情况

1、年初预算安排情况

2020年度年初预算安排资金81259480.78元,其中基本支出5629480.78元(工资福利支出4123898.96元,社会保障缴费892681.82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22900元),专项支出75630000元(预算内拨款16540000元,纳入预算内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的支出3000000元,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56090000元)

2020年度实际使用资金118122549.72元,超预算36863068.94元,超预算45.36%

2、部门主要职责

负责城区环卫规划、户外广告规划工作,参与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工作。

负责城区城市道路范围内和公共场地的市容环境卫生及其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

负责城市道路范围内和公共场地路灯照明、城市园林绿化和城市排水及污水处理,以及其设施日常管理和维护。

负责检查、督促环境卫生责任单位履行职责。

负责城市垃圾处理(处置)费的征收;负责市容环卫专项经费的使用,管理本系统依法征收的费用。参与、拟定城市维护费使用的年度计划。

履行物业主管部门职责。

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3部门年度核心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及履职效果情况较好。

2020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局紧紧围绕城市管理工作目标、思路和发展方向,坚持以人为本,狠抓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城市管理长效机制,聚焦主责主业,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完善市政基础设施,提升城市品质,城市管理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市容市貌明显改善。

二、自评结果概述

2020年度我单位专项经费已全部按要求使用,完成了年度绩效目标。所有项目的日常管理工作均按照我单位相关管理制度执行。建立工作有计划、实施有方案、日常有监督的管理机制,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效能得到了提高。城区市容环境卫生有了进一步的提升,取得了社会公众的好评。同时存在2020年度预算经费超支较多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2020年随着县建设局污水处理及污水管网改造的职能划转我局,而相应的年初预算未在年初录入预算,仅仅2020年一年的污水处理费支出就到达1200余万元,同时城区污水管网改造疏通在城区全面开展,导致超预算较多。

2、我局年初专项城市配套费仅仅安排70万元,而随着城市发展的需要,年初预算不足,突击性的城市配套建设项目不断增加,每个项目实际经费少则数十万元,多则数百万元,导致年度追加资金较多,超预算较多。

3、因我局自收自支人员事业编制职工119人,同工同酬转岗士官40人,长期协管职工48人。合计207人,财政预算仅仅保障最基本的工资福利,同全额拨款职工保障力度差距较大,而我局除财政拨款外,其他收入较少,为保障工作正常开展,只能超预算支出。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强化预算管理,力争在编制年度预算时,尽可能把年度突击的城市配套建设项目数据做细、做实并列入预算。

 

 

 

 

 

 

 

舒城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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