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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城县市场监管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0-09-24 15:10 信息来源:舒城县市场监管局 阅读次数: 字体:[    ]我要纠错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特别是近期作出的“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根据《舒城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舒城县“1+10+N”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舒安202011号)《六安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六安市市场监管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六市监秘〔2020585号)要求,结合市场监管部门工作职能,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以问题、目标和结果为导向,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切实转变理念狠抓治本,扎实开展三年专项整治,全面彻底找出并解决市场监管领域安全监管盲区,堵塞漏洞,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安全生产十二字方针、处理重大险情和事故应急救援生命至上理念,建立生产经营单位主责、政府部门监管、行业强化自律、社会参与监督等长效监管机制,进一步强化三个必须,明确各方安全生产职责,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和失责追责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责任链条、管理办法和制度成果,扎实推进行业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高应对各种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有效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确保市场监管领域安全生产形势平稳有序,为建设现代化五大发展美好六安提供坚实稳固的安全保障。

二、工作任务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一是组织观看“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各单位要集中组织观看专题片,坚持全面学、贯通学、深入学。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实践要求,在学习“安全发展、严守底线、强化责任、依法治理、改革创新、夯实基础、严抓落实”等重要内容的基础上,开展专题学习讨论。二是集中开展学习教育。在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会上安排专题学习,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各类干部进修班、培训班学习内容中;组织基层市场监管执法人员和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开展学习。三是结合实际宣传贯彻。结合组织“安全生产月”、“质量月”活动,推进安全生产科普宣传教育、安全法治宣传,在交通网点、公园、广场、社区、商业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医院、乡镇街道等场所,以标语、海报、视频、广播或其他方式,开展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宣讲工作,积极推进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及时曝光安全生产典型问题,强化警示教育,增强公众安全意识,营造安全生产必须警钟长鸣、常抓不懈、丝毫放松不得的社会氛围。四是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安徽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六安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办法》,牢固树立安全生产发展理念,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健全定期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的会议制度。要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市场监管领域的重要内容,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原则,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层层压实责任,依法依规履行安全监管职责,紧盯重大安全风险不放松,持续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五是有效防范安全风险。围绕推进安全生产“铸安”行动常态化实效化和风险管控“六项机制”制度化规范化,坚持从源头上加强治理,要针对安全生产事故主要特点和突出问题,充分认识和把握安全风险的规律特点,狠抓整改落实,强化风险防控。坚持创新方式加强监管,综合运用信息化、大数据等现代化手段和“四不两直”明查暗访等传统手段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防范遏制事故发生。(机关党委、人事股、质量与认证监管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牵头,各市场监管所负责)

(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一是提高企业安全管理能力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岗位员工覆盖所有管理和操作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责任,牢固树立企业法定代表人、党组织负责人、实际控制人等主要负责人安全发展理念,强化落实第一责任人法定责任。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一岗双责制度,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生产经营全过程。二是健全完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团队,强化安全投入,加强从业人员劳动保护。强化安全教育培训,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训制度。三是健全完善企业安全风险防控机制。逐步建立企业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制度、安全风险管控制度和安全风险警示报告制度。四是健全完善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建立健全以风险辨识管控为基础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制定符合企业实际的隐患排查治理清单,完善隐患排查、治理、记录、通报、报告等重点环节的程序、方法和标准,明确和细化隐患排查的事项。严格执行“一单四制”制度,加强对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制定并实施严格的隐患治理方案,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实现闭环管理。五是推动企业安全生产社会治理。完善落实安全生产诚信制度,会同财政、住建、公共资源等部门,按照分阶段、区域、类别原则,积极推进特种设备安全责任保险,发挥保险风险预防作用。(质量与认证监管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牵头,各市场监管所负责)

(三)深入开展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严格落实《舒城县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重点做好:一是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建立特种设备“一单四制”制度推动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机制。二是推进特种设备“铸安”行动,开展特种设备生产、使用、检验检测行为专项治理,强化基层一线执法监督检查,逐步实现常态化、实效化管理。三是推进特种设备安全基础建设,努力提升特种设备监察、检验检测和作业人员的能力素质,广泛开展特种设备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公众安全意识。四是积极推进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信息化建设,全面应用全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一库六平台”信息化系统,努力建成电梯运行状态远程监测和应急救援平台,2022年年底前确保完成气瓶质量安全追溯系统建设任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牵头,各市场监管所、县检验所分工负责)

(四)开展危险化学品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依据《国务院关于调整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目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决定》(国发〔201919 号)和《危险化学品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市场监管总局公告2018年第26号),开展危险化学品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质量与认证监管股牵头,各市场监管所负责)

(五)开展消防产品安全专项整治。对全县消防产品销售单位进行全面排查、整治,坚决取缔无照经营企业,严厉打击制假、售假和用假等违法行为,有效规范和净化消防产品市场环境,力争使经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的积极性明显提高,诚信经营水平得到显著改观。(投诉举报中心牵头,各市场监管所、稽查大队分工负责)

(六)规范车辆检验,从源头上抓做好道路专项整治相关工作。一是依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检验检测资质认定能力评价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RB/T214-2017)》及相关法律法规,按照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要求,重点检查机动车检验机构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是否能够持续符合资质认定的条件和要求,是否按照资质认定证书规定的能力范围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结果,是否按照规定办理变更手续,管理体系是否正常运行,是否存在违法违规检验检测行为等问题。二是认真落实工作责任,不漏一个检测场所,不放过一个问题,按照省、市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指引要求(有特殊规定的,从其特殊规定),开展现场检查,做好不符合问题确认记录,保质保量完成辖区内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督检查工作。对在监督抽(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进行查处;涉嫌撤销资质认定证书的,明确提出意见上报市局依法办理。(质量与认证监管股牵头,各市场监管所、稽查大队分工负责)

(七)加强旅游景区、养老机构、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进一步规范主体资格准入关。加大对旅游景区及周边、旅客集散地区餐饮服务单位、农家乐的巡查力度,查看许可证、健康证是否齐全有效。对未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的餐饮服务单位,依法严厉及时查处;规范食品采购和食品原料准入关。督促餐饮服务单位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管理制度,确保购进的食品、食品原料、食品相关产品票证齐全;规范食品加工操作行为关。督促其严格遵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要求制作加工食品,严禁采购、加工、销售野生动物及制品。指导和督促养老机构、学校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相关管理制度,落实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及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定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自纠,降低食品安全风险,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严格把好“六关”即:食品采购、食品贮存、食品制作、餐饮具洗消、人员健康管理、食品留样关,严格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要求规范经营行为,确保饮食安全。(食品安全监管室牵头,各市场监管所负责)

(八)规范市场主体注册登记。严格按照《工商总局关于调整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的通知》(工商企注字〔201824号)规定,涉及市场主体营业执照登记事项的,凭审批文件办理设立、变更、注销登记。认真落实《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安市“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办法的通知》(六政办〔201711号)要求,实施市场主体登记“双告知”制度。在办理登记注册时,市场监管部门要根据《安徽省工商登记后置审批事项目录》,告知申请人申请审批的经营项目和相应的审批部门,并由申请人书面承诺在取得审批前不擅自从事相关经营活动。在办理登记注册后,市场监管部门应通过协同监管平台,及时告知相关部门市场主体登记信息。(行政审批股牵头,各市场监管所负责)

(九)强化信用监管。统一全县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科学制定全县年度抽查工作计划,计划覆盖所有随机抽查事项,整合部门内随机抽查工作计划,推进跨部门随机抽查工作,力争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对行业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提供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单位及责任人信息实施联合惩戒,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因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受刑事处罚或者撤职处分的,自刑罚执行完毕或受处分之日起5年内不得担任任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因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负有责任的,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企业注册监管室牵头,各市场监管所负责)

三、进度安排

20204月至2022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4月至6月)。各单位要根据本方案,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明确专项整治目标、重点任务、责任分工、落实工作措施,进度安排等内容,全面做好专项行动部署和宣传发动工作。

(二)排查整治(20206月至12月)。县局相关股室和各市场监管所要深入分析市场监管领域安全监管薄弱环节和重点问题,对重点单位场所、关键环节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排查治理,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加快推进实施,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坚(2021年)。动态更新“两个清单”,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坚持由表及里、从易到难,细化整改治理措施,因地制宜实施整治,对存在重大隐患要全面落实属地政府挂牌督办和跟踪整治,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达到预期整治效果。

(四)巩固提升(2022年)。各市场监管所要结合本地区实际,在推进突出风险隐患整改的同时,要深入分析存在的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建立和健全适合本地区系统性和长效性的具体举措,形成本地区市场监管系统安全生产机制,全面提升安全治理水平。

各市场监管所要分年度总结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开展情况,并报送县局相关股室,县局汇总梳理后向县安委会办公室报告,并上报市市场监管局;202211月前,对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进行全面总结评估,并按要求报送市市场监管局和县安委会办公室。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好“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重大意义,强化领导责任,勇于担当作为,把专项整治工作作为保障安全生产的重要任务、消除隐患和遏制事故的重要举措来抓,认真贯彻落实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县局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县局办公室、财务装备股、企业注册监管室、质量与认证监管股、投诉举报中心、食品安全监管室、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县检验所、稽查大队、各市场监管所负责同志为成员。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要定期梳理汇总整治情况,研究解决重难点问题,推动市场监管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领导机构,进一步明确和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强化监管执法,形成层层负责、人人有责、各尽其责的工作体系,协调推进本辖区专项整治工作有序开展。

(二)严格执法检查。各单位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切实把发现隐患问题、落实整改和化解风险、消除隐患贯穿于专项整治全过程,对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列出清单,落实整改责任和措施,对存在非法违法行为的生产经营单位,严格落实“四个一律”和“五个一批”执法举措。

(三)严格问效问责。各单位要加强对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动态检查和过程监督,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曝光、挂牌督办等有效措施,加强督促检查,并将整治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内容,确保取得实实在在成效。严肃考核问责,对工作不负责、不作为,分工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重大问题隐患悬而不决,逾期没有完成目标任务的,坚决问责。

(四)改进监管方式。实施分级分类精准化执法、差异化管理,防止简单化、“一刀切”。强化监管执法和跟踪问效,深入开展“四不两直”明查暗访、异地交叉检查,对重点问题、重大隐患盯住不放、一抓到底,督促彻底解决。坚持寓执法于服务之中,组织专家组开展精准指导服务,实行远程“会诊”与上门服务相结合,帮助解决安全生产难题。督促企业自查自纠,对企业主动发现、自觉报告的问题隐患,重点实行跟踪指导服务。充分运用正反两方面的典型,积极开展以案释法,加强宣传教育,鼓励企业职工和家属检举重大风险隐患及企业违法行为,激励全民参与、监督、支持安全生产工作。支持新闻媒体对安全生产领域进行舆论监督。规范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建立完善安全生产领域以信用体系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

 

附件:1.舒城县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2.舒城县危险化学品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3.舒城县消防产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附件1:

舒城县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

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为加强我县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根据《安徽省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通过三年整治行动,完善和巩固从根本上消除特种设备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工作机制和预防控制体系;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全面推进特种设备安全生产“铸安”行动常态化实效化和风险管控“六项机制”制度化规范化,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加强监管执法、完善工作措施,确保各类安全隐患精准处置到位,实现“坚决遏制特种设备事故发生、不发生有重大负面影响事件、有效降低电梯故障率”的工作目标,保障人民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

二、主要任务

(一)进一步完善特种设备安全责任体系

1.健全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制。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充分发挥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专项领导小组作用,建立协调、共治机制。强化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红线意识、底线意识和责任担当,依法依规认真履行部门监管职责,推动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信息化规范化标准化。

2.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建立和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岗位员工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依法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配齐相关持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加强培训考核,对其作业情况进行检查,及时纠正违章作业行为;加强定期自行检查和日常巡查,制定并实施严格的隐患治理制度,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实现闭环管理,建立运用特种设备“一单四制”制度推动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加强风险管控,开展风险查找、辨识、评估、处置和防范;对特种设备完好状况和日常管理维护登记建档,健全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编制应急预案,完善应急物资储备,定期组织应急演练。

3.推动信用监管。特种设备事中事后监管全部纳入县事中事后监管平台,其监督检查结果作为企业信用管理的基础数据。同时,结合安徽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大数据信息化系统和市电梯安全信息化监管系统,逐步建立特种设备信用监管指标。

(二)全面推进特种设备“铸安”行动

4.开展特种设备生产行为专项整治。严格执行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特种设备生产单位不得生产不符合安全性能要求和能效指标的特种设备,不得生产国家产业政策明令淘汰的特种设备,不合格产品不得流入市场;对不能持续符合许可条件以及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坚决予以退出。重点整治:是否持证生产,许可证是否在有效期内,是否持续符合许可条件;安全管理人员、检测人员、专业技术人员、作业人员是否具有相应资格;设计审批手续是否齐全;型式试验、监督检验资料是否齐全;出厂资料是否完整;是否按规定移交相关技术资料;是否存在违法行为。

5.开展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行为专项治理。以“定检、监检和自身管理”为重点。重点整治:特种设备定期检验(检测)工作中存在的检验任务完不成、检验责任心不强、检验质量不高等问题,必须做到“应检尽检、及时检”,切实提高检验工作质量;特种设备监督检验工作存在的不到位、把关不严问题,确保投用设备符合要求;严厉惩处超出核准范围检验检测、不按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检验检测、出具虚假检验检测报告等违法违规行为。

6.开展特种设备使用行为专项整治。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保证特种设备的安全使用;严格落实本单位特种设备隐患排查和风险管控责任。重点整治:企业主要负责人以及安全管理责任人的责任是否落实和履职是否到位,安全管理机构设置、人员配备是否符合规定;自行检查和巡查制度是否落实;是否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安全管理人员、作业人员是否具有相应资格和安全培训;特种设备使用情况是否满足安全技术规范要求;隐患排查、风险管控和应急救援工作机制是否建立并有效运行;是否存在违法行为。

7.开展气瓶充装单位专项整治。持续加强气瓶充装单位的监督检查,巩固提高气瓶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水平,持续加大执法惩戒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促进充装单位依法规范充装行为。重点检查:气瓶充装单位及人员资格许可情况、充装质量保证体系和安全管理制度建立运行情况、是否运用气瓶充装信息化系统,加强充装过程管理、所使用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情况、自有产权气瓶办理使用登记情况;是否存在不按规定进行充装前、后检查以及充装报废气瓶、超期未检气瓶、经检验不合格气瓶、非自有产权气瓶等违法违规行为。

8.强化执法监督检查。全面落实《安徽省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及检验检测机构事中事后监督检查管理办法》,加强特种设备监督检查工作并建立长效机制,同时规范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行为,按照突出重点、全面覆盖的原则,建立以“双随机、一公开”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加强特种设备分级分类监管,实现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全覆盖。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零容忍”,不处理到位和整改到位绝不放过。充分发挥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优势,开展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执法行动,持续提升执法效果,切实解决监管执法“宽、松、软”问题。

(三)推进特种设备安全基础建设

9.提升特种设备从业人员能力。强化特种设备监察、检验人员的教育培训和管理,提升监察、检验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广泛开展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形成以企业为主体、社会培训机构积极参与、职工踊跃参加、监管部门激励推动的安全技能培训格局。至2021年底,企业安全生产一线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100%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提升特种设备从业人员技能水平和综合素质。

10.广泛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重要论述,开展“安全生产月”“质量月”“电梯安全宣传周”等多种形式的特种设备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公众安全意识,营造全社会关注特种设备安全的浓厚氛围。

11. 推进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信息化。全面应用全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一库六平台”(基础信息数据库,监察、检验、公共服务、应急救援、大数据分析、预警平台)信息化系统,实现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与政务服务网互联互通,达到一网通办、全程网办。力争2020年底建成电梯运行状态远程监测和应急救援平台,确保2022年底前完成气瓶质量安全追溯系统建设任务。

三、时间安排

20205月至2022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5)各单位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层层压实责任,确保责任到人、措施到位。

()排查整治(20206月至12)各单位组织对本辖区特种设备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建立问题隐患和整改措施“两个清单”,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实施闭环管理、对账销号。

()集中攻坚(2021)动态更新“两个清单”,坚持由表及里、由易到难,细化各项治理举措,实施差异化整治,按照时间进度有序推进各项工作,确保取得明显成效。

()巩固提升(2022)各单位在推进特种设备安全风险隐患整治的同时,要分析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研究治本之策,因地制宜总结经验做法,出台举措,补充完善制度,提升整体治理水平。

各单位要分年度总结特种设备安全整治行动工作,于每年1115日前报送县局。20221115日前,将三年整治行动工作总结报送县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底线思维、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重要论述,以最高的政治站位、最严的工作措施、最强的责任担当,全面推进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工作督导。县局将加强工作监督指导,适时对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抽查,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同时,根据专项整治进展,适时通过督导、督查、暗访等方式对相关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

(三)加大宣传引导。各单位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力量宣传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宣传报道,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要加强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鼓励和引导广大群众广泛参与,努力形成全社会参与支持、齐抓共管、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

 

附件2

舒城县危险化学品产品质量安全

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依据《国务院关于调整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目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决定》(国发201919 号)和《危险化学品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市场监管总局公告2018年第26号),制定本方案。

一、排查范围

(一)重点产品。易燃有毒易腐蚀产品,包括粗苯、焦化苯、 焦化甲苯、工业二硫化碳等有机产品;溶解乙炔等工业气体产品; 液化石油气(商品丙丁烷混合物)、车用汽油等石油产品;工业氢 氧化钠、工业用液氯、次氯酸钠等氯碱产品。

(二)重点企业。对全部危险化学品获证企业开展产品质量安全隐患排查,重点排查近五年来监督抽查不合格的获证企业,有过质量违法行为、消费者投诉举报、安全生产事故及媒体曝光过的获证企业。

(三)重点指标。粗苯的馏程、密度;焦化苯的苯含量和颜色(铂钴);焦化甲苯的苯含量、馏程;工业二硫化碳的馏出率;溶解乙炔的丙酮含量;液化石油气(商品丙丁烷混合物)的组分和总硫含量;车用汽油的硫含量、苯含量、研究法辛烷值;工业氢氧化钠的氢氧化钠和氯化钠;工业用液氯的氯的体积分数、水分和三氯化氮;次氯酸钠的有效氯和游离碱等关键指标。

二、排查方式和内容

(一)组织获证企业开展全面自查。组织获证企业按照《危险化学品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对原材料采购控制、过程控制、生产与检验设施和设备的使用维护等方面开展产品质量安全隐患自查。重点自查生产人员是否熟悉关键工序和质量控制点的要求并按照规定操作,生产过程中的关键技术指标、成品出厂检验等是否按规定进行,并保留完整的检验记录。

(二)组织对获证企业现场检查。一是证照信息。检查企业营业执照和生产许可证有关信息是否一致,企业是否存在超生产许可范围生产行为。二是生产设施和设备。主要检查是否具备满足实施细则规定的生产设施,是否具备实施细则中规定的必备生产设备和检测设备,设备性能和精度是否满足生产、检测要求;设备是否维护完好,运行正常,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是否带病运行等。三是过程控制。粗苯、焦化苯、焦化甲苯和工业二硫化碳重点检查精馏装置工艺规定、工艺文件指标设置是否合理;溶解乙炔重点检查生产过程是否有丙酮添加记录、丙酮含量检验项目,同时查阅丙酮采购合同、发票、入库记录;液化石油气(商品丙丁烷混合物)重点检查组分及杂质控制要求;车用汽油重点检查硫含量、苯含量、研究法辛烷值相关记录;工业氢氧化钠、工业用液氯、次氯酸钠重点检查电解工艺文件指标设臵是否合理、工艺控制是否符合规定、原辅料及成品的贮存设施是否维护良好。四是标识标注。重点检查获证企业对生产许可证标志使用的合规性,是否存在不标注或超范围标注的情况。

(三)加强质量安全风险监测。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结合生产许可、监督抽查情况,多渠道搜集质量安全风险信息,重点针对辖区内的易燃易爆有毒易腐蚀的危险化学品开展风险监测。逐步建立以网络舆情、委托检验、投诉举报、司法案例等多元化信息为支撑,覆盖全域的危险化学品综合质量安全风险监测体系,及时发现系统性、区域性质量安全问题,有效采取风险处臵措施,实现危险化学品质量安全风险信息早发现、早研判、早预警、早处置,切实保障人民财产安全。

三、开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我县仅一家危化品获证企业,产品为溶解乙炔)

结合县局年度抽查计划,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开展危险化学品产品的监督抽查。监督抽查项目粗苯的馏程、密度;焦化苯的苯含量和颜色(铂钴);焦化甲苯的苯含量、馏程;工业二硫化碳的馏出率;溶解乙炔的丙酮含量;液化石油气(商品丙丁烷混合物)组分和总硫含量;车用汽油产品的硫含量、苯含量、研究法辛烷值;工业氢氧化钠的氢氧化钠和氯化钠;工业用液氯的氯的体积分数、水分和三氯化氮;次氯酸钠的有效氯和游离碱等指标要及时公开监督抽查结果,做好结果后处理工作。对拒绝接受监督抽查的企业,要依法严肃处理;对抽查不合格的,要责令企业立即停止生产或销售,限期整改;发现不合格产品为本行政区域以外生产者生产的,要及时通报生产者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附件3

舒城县消防产品安全专项整治

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对全县消防产品销售单位进行全面排查、整治,坚决取缔无照经营企业,严厉打击制假、售假和用假等违法行为,有效规范和净化消防产品市场环境,力争使经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的积极性明显提高,诚信经营水平得到显著改观。

二、检查内容和方法

各单位要强化部门协作,确保取得实效,主要检查内容、检查方法如下:

(一)消防产品流通领域检查。对批发市场等组织开展专项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销售经营者严格履行《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的责任义务,对企业的经营管理制度进行梳理,抓紧建立完善进货验收制度、健全销售台账,对销售的产品质量安全负责,重点检查是否建立和执行进货验收制度,是否销售无生产许可证、无强制性产品认证产品。采取有效措施,坚决杜绝不合格或假冒产品进入市场。

(二)加大执法力度。要重点检查辖区内消防产品销售单位,对销售不合格或国家明令淘汰的消防产品的违法行为要依法查处。依法严厉打击假冒他人注册商标,仿冒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在消防产品上虚假标识等违法行为,依法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行动领导。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活动实施方案,迅速贯彻落实。充分运用有效的措施和手段,进一步加强监管力度,确保消防产品执法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让假冒伪劣不合格消防产品不流通、不使用,切实提高公共安全保障水平。

(二)加强执法检查。各单位要深入研判本地消防产品质量现状,加大部门协作力度,对辖区内流通领域消防产品质量情况进行彻底排查。对于检查中发现的大案要案,实施重点督办,并及时将案件情况上报。

(三)加强曝光力度。要充分发挥市场监管部门12315投诉热线的作用,广泛发动和正确引导公众积极参与专项整治工作,定期曝光查处的制假、售假、用假消防产品违法案件信息,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监督氛围。要与新闻单位密切配合,开展暗访和调查活动,营造浓厚的联合整治舆论氛围。

(四)加强信息反馈。各单位要做好信息反馈工作,要利用信息通报、违法行为处罚反馈等工作制度,及时通报在检查中发现的制售假冒伪劣消防产品的情况、信息,同时将有关信息及时上报县局。

   舒城县市场监管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PDF.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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