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校:
为规范学校教育收费行为,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度价监执法计划安排,决定在全县开展教育收费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和时限
(一)检查对象:在坚持有举报必查、有线索必查的基础上,采取“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随机抽取并确定对安徽舒城中学、舒城县桃溪中学、舒城县干汊河中学、舒城县城关幼儿园、舒城县城关第三小学、舒城县柏林乡中心学校、舒城县百神庙镇中心学校、舒城县春秋乡中心学校为检查对象,检查将适当延伸到中心校管辖的学校。
(二)检查时限:2020年以来发生的教育收费行为。
二、检查内容
(一)学校收费公示制度执行情况;
(二)义务教育阶段免费政策落实情况;
(三)是否存在计划外招生并收费行为;是否存在跨学期收费行为;是否存在超标准收取学费、住宿费行为;
(四)是否存在违反自愿原则强制收取服务性收费行为;代收项目费用是否按时结算清退;
(五)其它违反教育收费法律法规和政策的乱收费行为。
三、检查时间和组织实施
本次检查从2021年4月16日开始,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价监股组织实施。
2021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