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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秋季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9-06 15:55 信息来源:舒城县市场监管局 阅读次数: 字体:[    ]我要纠错

各市场监管所、机关相关股室:

为确保广大师生饮食安全,切实做好我县秋季开学期间学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切实做好2021年季学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县局成立学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领导组。

组 长:王树东  局长 

副组长:周逢乐  局总工程师

成 员:    飞霞监管所所长 

王圣兵  十字街监管所所长 

    开发区监管所所长 

宣华杰  万佛湖监管所副所长 

    千人桥监管所所长 

计晓燕  南港监管所所长

曹玲华  干汊河监管所所长 

    河棚监管所副所长(主持工作)

    晓天监管所副所长(主持工作)

黄学涛  杭埠监管所所长 

    春秋监管所所长

董海峰  张母桥监管所所长 

徐大海  食品安全监管室副主任

二、明确工作任务

    一是思想认识到位。要充分认识到做好2021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特殊性,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要求,压紧压实工作责任。集中时间和力量,对辖区内所有学校食堂和学校周边餐饮门店等餐饮服务单位开展一次全面监督检查,消除学校食品安全风险隐患,防止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二是落实主体责任。督促辖区内学校食堂、学校周边餐饮门店在开学前着重围绕从业人员的健康管理、设施设备运转、食品及食品添加剂管控、过期和腐烂变质食品、餐用具洗消保洁、食品加工制作及就餐场所卫生状况等情况开展一次全面、彻底的自查自纠,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管理相关制度,切实把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三是突出检查重点。要采取“翻箱倒柜”、全覆盖的方式,对辖区所有学校食堂、校园周边餐饮门店的食品安全开展全面、细致的检查。重点检查是否使用过期变质、霉变生虫、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及食品添加剂;是否对食品加工制作场所、设施设备、餐饮工用具进行了彻底的符合规范要求的清洗、消毒和保洁;是否严格落实了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等。强化禁止向未成年人售酒监管,严格执行学校周边不得设置售酒网点的规定。 

四是加强节俭教育。学校要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采取有效措施,减少食物浪费,加大对学生的宣传教育力度,引导学生养成厉行节约、反对食物浪费的良好习惯。 

五是是严惩违法行为。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责令餐饮服务提供者限期整改到位;对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依规查处,并对典型违法案件加大曝光力度;对涉嫌犯罪的,要及时依法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三、严格工作要求

一是落实工作责任。要把学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任务落实到人,责任到人。各所辖区内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实行所长负责制,各所要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进行一次全面监督检查,严防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二是全面排查整治。加强对学校食堂、学校周边餐饮门店食品安全隐患全面排查,加大检查整治力度,并将监督检查结果表在校内公示栏张贴。

三是落实防控要求。要完善防控措施,加强对学校食堂、人员的全面检查,确保食材渠道可追溯,索证规范、齐全,从业人员健康、消毒符合规定等

 

                         2021831

 

 (舒市监〔2021〕79号)舒城县市场监管局做好2021年度秋季开学期间学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20210902 .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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