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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困难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疫情防控和关爱帮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3-10 15:54 信息来源:舒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阅读次数: 字体:[    ]我要纠错

 

关于进一步做好困难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疫情防控和关爱帮扶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开发区退役军人服务站:

    根据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困难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疫情防控和关爱保护工作的通知》(六退役军人秘〔20206号)要求,为切实做好我县困难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疫情防控和关爱帮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站位。各地要进一步提高站位,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坚决摈弃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围绕困难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基本生活需求和照料服务,切实保障生活困难退役军人及在农村的在乡复员军人、残疾军人、烈军属、参战参试军队退役人员、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年满60周岁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烈士子女等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确保困难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生命健康安全。

    二、进一步摸清情况。各地要在前期关爱帮扶工作的基础上,依托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通过电话、微信、上门等方式,对全县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疫情期间生活状况进行再梳理再摸排,对因疫情影响造成生活困难的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特别是特困供养人员,要及时进行关爱帮扶,纳入关爱帮扶工作台账,明确包保责任人和包保责任,确保不漏一户、不落一人。

三、进一步巩固成效。各地要严格落实关爱帮扶机制,包保干部要落实监护照料责任,定期与优抚对象沟通联系、探望慰问,了解掌握具体需求,帮助解决实际困难。要继续加强与当地卫生院等医疗机构对接联系,确保优抚对象出现身体不适能及时就医。要注重人文关怀,及时听取他们的合理诉求,帮助引导他们做好防护,并加大对关爱帮扶力度,确保他们在疫情防控期间生活有保障,真正让优抚对象感受党和政府的关心关爱。

 

 

                             2020310

 

 

 

 

 

 

 

 

 

 

 

 

 

 

 

 

 

舒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0310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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