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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发布会实录】舒城县优抚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

发布时间:2021-10-22 09:11 信息来源:舒城县政府办 阅读次数: 字体:[    ]我要纠错

【主持人】县政府办政务公开室主任     肖 悦

【发布人】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包书升

【发布地点】县政府办一楼东侧视频会议室

【发布时间】2021年10月21日下午3:00


 

【主持人】各位媒体、新闻界的朋友们:大家好!根据安排,今天在这里召开优抚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热忱欢迎各位媒体、新闻界朋友参加。我们邀请到了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包书升同志出席本场新闻发布会。下面,请包局长就优抚政策解读进行新闻发布。大家欢迎!

【发布人】主持人好,各位新闻媒体朋友们,大家好!很荣幸出席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向大家介绍优抚相关政策。下面,我先就优抚政策向各位作简要解读。

一、什么是优抚工作

优抚中的优是优待之意,包括精神、政治方面的优待和物质利益的优待;抚是抚恤,即抚慰和恤赈,抚慰主要是精神上的抚慰和政治荣誉,恤赈乃是给予钱款或物质照顾。

我国的优抚工作,是指国家和社会依法对以军人及其家属为主体的优抚对象实行物质照顾和精神抚慰的一种特殊社会工作,是我国社会保障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优抚工作的起源

   优抚是伴随着军队的产生并逐步发展起来的。有军队就有战争,有战争就有伤亡,有伤亡就有了抚恤。

三、优抚工作的任务

    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对现役军人、残疾军人以及复员退伍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现役军人家属实行和优待。

四、优抚对象及类别

    广义上的优抚对象包括所有的现役和退役军人,以及“三属”、现役军人家属,都是《军人抚恤优待条例》所规定的抚恤优待对象。

    1、享受残疾抚恤金和遗属定期抚恤金的优抚金的优抚对象。

1)残疾军人。

2)烈士遗属。

3)因公牺牲军人遗属。

4)病故军人遗属。

2、享受生活补助金的优抚对象

1)在乡老复员军人。

2)带病回乡退伍军人。

3)参战参试军队退役人员

4)部分年满60周岁烈士子女

5年满60周岁农村籍退役士兵。

3、享受优待的优抚对象

1)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实行城乡统一标准,按照不低于本市、县(市、区)上年度全体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标准70%,(我县按上年度全体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标准的100%发放),今年新文件,按照不低于全省标准的70%执行由义务兵入伍时的户口所在地县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发放,家庭优待金发放时间从批准入伍时间开始计算,不满6个月按6个月发放,原则上不超过两年。

2)现役军人及家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按照《军人抚恤优待条例》享受社会优待。

五、优抚对象的政策体系

优抚工作是一项传统性的工作,历史悠久而又历久弥新。相应的,优抚政策体系庞大且系统,繁杂又精细。

1、中央和国家层面。主要有《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烈士褒扬条例》、《伤残抚恤管理办法》、《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优抚对象住房优待办法》、《光荣院管理办法》、2016年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加强新形势下优抚安置工作的意见》以及每年下发的《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等等。

2、省级层面。近年来主要有《安徽省拥军优属条例》,省委、省政府、省军区《关于加强新形势下优抚安置工作的实施意见》、《安徽省重点优抚对象享受普惠加优待规定》、《安徽省义务兵优待办法》等。2018年省委、省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新时代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新时代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意见》和《实施方案》都明确提出:“全面落实优抚政策,各地各部门要全面兑现抚恤优待政策,落实重点优抚对象普惠加优待规定,保障和维护其合法权益”。这两个最新文件是十九大以来我省进一步做好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的指针。

3、县级层面。主要有《关于转发<安徽省重点优抚对象享受普惠加优待规定>的通知》、《舒城县重点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实施细则》、《舒城县开展在农村生活的困难优抚对象关爱帮扶工作实施方案》以及每年根据规定下发的优待评定、调整抚恤补助标准等文件。

六、新时代优抚工作的原则和发展方向

(一)四项原则

一是坚持普惠与优待共享;二是坚持待遇与贡献匹配;三是坚持城镇与农村一体;四是坚持物质与精神并重。

(二)四个转变

一是由“解困型”向“优待型”转变;二是由“城乡有别”向“城乡一体”转变;三是由“偏重物质保障”向“物质和精神并重”转变;四是由“偏重服务保障”向“服务保障与教育管理并举”转变。

【主持人】刚才包局长向我们详细解读了优抚相关政策,下面是记者提问时间,哪位记者朋友要提问,请举手示意,并请包局长予以解答。

【媒体记者】包局长,您好!请问我县优抚工作目前开展情况如何?

【发布人】自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成立以来,按照省市部署和要求,以保障和提高优抚对象生活水平、促进社会和谐为目标,加强优抚政策落实,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实现优待抚恤工作规范化,做好优抚对象关爱帮扶,依法维护优抚对象合法权益。

1、及时足额兑现各类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规范发放程序,明确发放时限,截至目前,2021年已发放抚恤补助款5894.53万元。

2、做好重点优抚对象普惠加优待工作,广泛做好政策宣传,确保各项优抚政策落到实处。各乡镇认真组织优待评定工作,2021年度全县共评定优待对象2017户,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发放标准为全县上年度全体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的100%(即15073元),共计发放优待金1887.09万元(其中含216名大学生奖励金241.5万元)。

3、落实各类重点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工作。2021年度将85名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和20名城镇无业、下岗七至十级残疾军人全部纳入城镇职工医保范围;为全县8630名重点优抚对象代缴医疗保险费,两项合计共代缴参保费用307.3万元。同时,今年以来,共救助760人,发放医疗救助金148.3万元,并做好优抚医疗补助“一站式”平台维护、数据更新、优抚医疗补助证核发、网上补助结算。

4、建立困难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关爱帮扶制度,重点解决优抚对象存在的生活难、医疗难、住房难等问题,2021年上半年共救助1001人,发放救助款237.48万元。

【主持人】再次感谢包局长的热情解答,感谢媒体朋友们的热情参与,由于时间关系,本场新闻发布会就到这里,媒体朋友们如果还有其他方面需要了解的问题,欢迎大家会后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进行联系,谢谢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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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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