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办[2020]63号
干汊河镇居家养老服务工作
实 施 方 案
为落实社会救助综合改革试点工作中关于拓展救助服务具体内容,进一步丰富救助服务内涵,实现由传统的现金、物资救助向传统救助、生活照料、心理抚慰、能力提升和社会融入相结合的综合救助转变。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各级关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大部署,围绕“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把维护困难群众根本权益、满足困难群众救助需求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回应百姓关切,坚持以“政府为主导、市场为主体、家庭积极参与”工作方针,坚持以满足我镇特殊困难群体个性化救助需求,以居家养老服务需求为重点,完善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医养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
二、服务对象
全镇低保户中的60周岁以上老年人、特困供养人员、孤儿、烈属、烈士老年子女、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的完全失能人员六类人群,开展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健康保健、精神慰藉等个性化救助服务。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为每人每月开展60元的居家养老服务。
(一)个人申请
符合政府购买服务条件的对象由本人或家属,无家属或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居)委会向户籍所在地的村(居)委会提出申请,并填写《舒城县个性化救助服务补贴申请审批表》,同时提交身份证、户口簿、低保证、残疾证复印件及烈属、老年烈士子女证明。
(二)村级初审
村(居)委会接到申请后,由乡镇统一组织,对申请对象进行失能鉴定和初审,对符合标准的对象,在村(居)委会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不少于7天。对于公示无异议的,由村(居)委会上报乡镇。对于不符合标准,应及时书面告知原因。
(三)乡镇联审联批
镇政府在15个工作日内对村(居)委会初审结果进行联审联批后,将审批结果上报县民政局。县民政局根据上报结果,抽查10%对象,抽查完毕后由镇政府向申请人所在村发放《舒城县个性化救助审批结果通知书》,确定享受服务起始时间,并将汇总表定期报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备案。
(四)提供服务
对于确定为个性化救助服务补贴的服务对象,由承接服务的组织和机构按照协议要求为其提供服务。
三、服务内容
(一)生活照料
重点是助洁服务,给予理发、刮胡须、修剪指(趾)甲等。
(二)家政服务
重点是清洗衣被、大件衣物;帮助开展一次卫生大扫除。
(三)健康保健
重点是助医服务,协助开展医疗辅助性工作,了解服务对象身体状况,提醒服务对象及时、按量、安全服药。
(四)精神慰藉
重点是掌握与服务对象的基本沟通技巧,能够观察服务对象情绪变化,加强与服务对象沟通交流,并通过心理干预手段调整服务对象心理状态,尊重并保护服务对象隐私。
四、基本要求
根据服务内容,政府按市场确定基价,通过招标方法,确定承接购买服务的组织和机构,并签订合同。
(一)服务组织应具备的条件:
1. 应是县市场监管局或民政局正式登记注册企业、社会组织或民办非企业,合法运营;
2. 应具有与其业务范围相适应的管理人员和服务员;
3. 应具有与其业务范围相适应的固定经营场所、工作设备;
4. 实施公开承诺服务,接受监督和考核。
(二)服务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1. 具备相应的劳动从业资格;
2. 信守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熟悉居家养老服务程序和规范要求;
3. 具有符合工作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健康状况证明及语言表达能力;
4. 提倡使用普通话,语言文明、简洁、清晰;
5. 主动服务,符合相应岗位的服务礼仪规范;
6. 尊老助残,对各类困难群体富有爱心。
五、保障措施
(一)镇政府确定专人,负责支持、指导、配合服务机构做好居家养老服务工作。
(二)大力推进个性化救助服务配套体系建设。
1. 鼓励具有一定规模、服务优、信誉好的社会组织参与到个性化救助服务工作,提升个性化救助服务实体的综合实力,促进全镇居家养老服务市场的健康发展。
2. 进一步推进社区康养中心、居家养老服务基础设施建设,让服务供应商利用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开展服务。
2020年9月11日
附件1
舒城县个性化救助服务申请审批表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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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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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寸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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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 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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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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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 地址 |
乡镇 村 村民组 |
行动 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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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 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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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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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 村(居 委会) 意见 |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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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 乡镇 联审 联批 意见 |
所在乡镇民政部门 审核意见 |
所在乡镇政府 审批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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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办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乡镇负责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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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舒城县个性化救助服务补贴月度汇总表
填报人: 审批人: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姓名 |
性 别 |
年龄 |
身份 类别 |
行动 能力 |
详细地址 |
身份证号码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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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
1. 身份类别填低保,特困供养对象、建档立卡贫困户中完全失能人员、孤儿、烈属、烈士老年子女;每月按身份类别相对集中的顺序填写此表
2. 行动能力填自理/失能/失智。
附件3
舒城县个性化救助服务审批结果通知书
村(居)民委员会:
你们于 年 月 日报来的 户个性化救助服务申请材料已审批。其中: 户批准享受个性化救助服务,请村(居)纳入长期公示范围予以公示。
批准享受个性化救助的申请人
序 号 |
所在 村民组 |
申请人 户主 |
享受 服务对象 |
与户主 关系 |
享受服务 时间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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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表一式两份,乡镇民政办和村(居)各一份。
乡镇人民政府(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