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办[2020]79号
关于印发《干汊河镇联合打击非法经营
成品油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街)、镇直各单位:
现将《干汊河镇联合打击非法经营成品油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20年12月18日
干汊河镇联合打击非法经营成品油行为
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舒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舒城县联合打击非法经营成品油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舒政办秘[2020]62号)文件精神,依法规范成品油经营行为,消除安全隐患,净化成品油市场环境,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联合打击非法经营成品油行为专项行动,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等规定,依法取缔无证无照加油站(点),依法取缔私设油罐,严厉打击非法流动加油车辆,整治违法违规经营成品油行为,维护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建立长效监管机制,促进成品油市场健康发展,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二、整治重点
(一)依法整治成品油经营企业违法违规行为。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成品油经营批准证书;未经许可擅自新建、迁建和扩建的加油站(点)或油库;无营业执照或无成品油经营许可证擅自经营成品油;销售走私成品油;成品油批发企业向不具有成品油经营资格的企业销售用于经营用途成品油;成品油零售企业从不具有成品油批发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成品油;加油点经营汽油。
(二)依法整治有关企业私自储油加油行为。依法整治建筑工地、搅拌站、物流企业、客运单位、汽车修理厂、采石场、采砂场等私自设置储油罐、加油机、加油枪等设施设备。
(三)依法整治非法流动加油车辆。给建设工地、搅拌站、采石场、采砂场、大型农机和施工机械等非法运送或加注成品油的车辆;给各种车辆非法加注成品油的车辆;假借运输危险货物而销售成品油的车辆(挂靠有关油品或危化品运输企业,证件往往齐全,具有很强欺骗性);工矿企业自备加油车;其他涉及非法经营的流动加油车。
(四)查处成品油市场经营偷税、漏税和价格违法等行为。
三、方法步骤
(一)动员部署和摸排阶段(即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对全镇范围内成品油市场开展拉网式排查;对全镇内非法加油站(点)、自备加油设施、流动加油车的位置、经营种类、成品油数量、仓储数等情况和查出的问题建立工作台账,做到一户一档。
在排查中,发现存在非法经营、非法建设的加油站(点)、自备加油设施、流动加油车、要督促停止非法经营和使用,安全稳妥处理好剩余油料,确保安全无事故。
(二)全面集中整治阶段(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2月28日)。根据摸底排查情况,重拳出击,依法集中整治非法经营成品油行为。依法查封、扣押,没收非法经营的成品油及相关违法工具和设备。按照从严、从快的要求,对违法经营者依法集中处罚一批、停业整顿一批、关闭取缔一批。对在限定期限内主动停止违法行为、自行拆除相关设施、消除安全隐患的,可依法从轻处罚。
1.涉及非法经营汽油的加油装置、流动加油车、企业未经许可购买和储存汽油的,由公安部门处理;对整治过程中妨碍执法、暴力抗法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从重予以处置,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企业不具备设置自备加油装置条件私自设置柴油油库和加油装置的,责令其拆除,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违法对外经营的,依法立案查处。自备加油设施、设备由乡镇会同县应急局、县商务局、县自然资源局、县生态环境局在安全、环保、规划评审的基础上决定去留,不符合保留条件的,指导拆除非法储油、加油设备设施。经批准和备案的企业自备加油装置违法对外经营柴油的,由县市场监管局依法立案查处。
3.非法经营成品油(站)点由县市场监管局立案查处。县应急局将负责指导镇级拆除非法储油、加油设施设备。非法经营数额特别巨大,经营者态度特别恶劣,将移交公安机关以涉嫌非法经营罪追究刑责。
4.涉嫌非法经营柴油的流动加油车由县市场监管局立案查处。县交通运输局负责收缴并注销非法经营成品油的流动加油车已有证件。涉嫌无运输证件、或此类证件不全等问题的,县交通运输局依法立案查处。县交通运输局负责指导镇级对非法流动加油车的拆解。
(三)总结巩固提升阶段(2021年3月1日至2021年3月10日)。对前期专项行动情况进行“回头看”,对责令停业整顿、关闭取缔以及问题整改不到位的经营主体逐一复查。对专项行动进行全面总结,梳理查找问题,及时研究解决整治工作中疑难重点问题,不断完善成品油市场监管工作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各村、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舆论宣传的重要引导作用,广泛宣传成品油政策法规和打击成品油非法经营工作的重要意义,公开举报电话,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广泛发动社会监督。充分曝光重大、典型违法案例和打击成果,加大对非法经营者的震慑力,为开展打击成品油非法经营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
(二)注重源头整治。公安部门在打击非法经营成品油行为专项行动中,要加大深挖细究案件力度,积极追根溯源,摸清非法油品来源和非法流通渠道。市场监管、税务等部门要加强对成品油生产和流通环节的产品质量、经营范围、有关票据等情况的监管,排查非法生产、调制、销售成品油的违法线索。公安、交通运输、应急管理等部门在危化品管理、查扣非法运输成品油和非法改装车辆的同时,要积极追查非法成品油来源信息。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信息共享和工作交流,积极追查涉嫌违法违规经营成品油的线索。
(三)妥善处置涉案物品。商务部门协调石化企业积极配合执法部门落实罚没油品的抽运、储存、处理工作。相关执法部门对查扣的储油罐、非法改装运油和加油车辆等设施设备及工具,要安排具有资质的单位和人员进行清罐、拆除,防止无资质人员违规操作引发安全事故,避免造成环境污染。
附:
1、干汊河镇联合打击非法经营成品油行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干汊河镇联合打击非法经营成品油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情况周报告一览表
附1:
干汊河镇联合打击非法经营成品油行为
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李润峰 副镇长
副组长:包 鸿 派出所所长
曹玲华 市场监管所所长
成 员:汪广华 党政办副主任
赵小东 税务分局局长
潘道成 安监所长
杜显胜 经发办主任
李作为 水利站长
张志江 村镇办主任
刘中俊 国土所长
王明仓 司法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安监所,潘道成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落实领导小组的日常事务,抓好综合协调、督导检查等工作。各相关部门协同配合,形成日常监管与联合执法相结合、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的常态化工作机制。
附2:
干汊河镇联合打击非法经营成品油行为
专项行动工作情况周报告一览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
类别 |
具体项目 |
第*周 |
累计 |
摸底 情况 |
违法违规加油站(点)数(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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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流动加油车数(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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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行整 改情况 |
加油站(点)数(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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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加油车数(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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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 执法 机关 查处 情况 |
查封关闭取缔非法加油站点数(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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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封扣押非法流动加油车数(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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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封关闭取缔非法炼化企业数(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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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封关闭取缔非法成品油仓储数(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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吊销营业执照数(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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吊销行政许可证数(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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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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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案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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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动执法人员数(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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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部门联合执法次数(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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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没收违法所得金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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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罚款金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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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收成品油数量(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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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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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查处情况 |
公安机关立案总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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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破案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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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措施人数(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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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报道情况 |
媒体发布报道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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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人: 联系电话:
填表说明:此表各村(街)和相关单位填写,每周五上午下班前,将本辖区本周工作情况上报镇县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