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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文件】干汊河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干汊河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1-20 18:58 信息来源:舒城县干汊河镇 阅读次数: 字体:[    ]我要纠错

 

 

 

 

 

干政[2021]9

 

 

干汊河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干汊河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街)、镇直各单位:

经干汊河镇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干汊河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干汊河镇人民政府

2021112日    

 

干汊河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方案

 

为全力做好2021年度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切实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苦干实干,科学有效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六安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六指办〔20201号)《舒城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舒城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关于切实做好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舒指办〔2020237号)和舒城县《关于切实做好冬春季新冠疫情防控重点工作要求》等要求,在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依法依规,苦干实干,科学有效,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各项工作。

二、工作目标

有效预防控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最大程度地减少疫情对公众健康造成的危害,切实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

三、重点任务

(一)建立规范发热预检分诊、发热患者哨点观察室。医疗机构要强化对各类就诊人员的管理,做到对发现发热患者关卡前移,设立发热患者专门通道;健全完善规范的救治工作体系,发现发热患者立即留置检查、隔离观察和转诊措施。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报告、早治疗、早隔离。(责任单位:镇卫生院)

(二)建立干汊河镇集中医学观察点。对原新街养老院进行改造,建立规范的各类重点人群集中医疗观察点。(责任单位 :镇政府、各村、街道、镇卫生院)

(三)加强重点人群摸排、落实相关措施。各村(街)加强各类返乡重点人员摸排、落实相关措施:

1、境外返(来)乡人员已在入境地集中隔离14天后返(来)乡,继续落实居家隔离医学7+社区健康监测7天,核酸检测3次(0714),由镇卫生院负责采样。

2、中风险地区返(来)乡人员 14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核酸检测3次(0714),由镇卫生院负责上门采样。

3、高风险地区返(来)乡人员 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核酸检测3次(0714),由镇卫生院负责上门采样。

4、冷链相关从业人员 继续按照舒指办〔2020192号文件执行。

510类重点岗位从业人员:在机场、港口、车站、码头等场所从事一线岗位;从事冷链物流、打包、搬运、销售、加工岗位;集中隔离场所从事管理服务岗位;医疗机构工作岗位;移民和海关等系统一线岗位;各类农贸市场、商超、餐饮、食堂、外卖、快递、物流等公共领域服务岗位;参与社区防控一线岗位;交通运输服务岗位;养老院等福利机构工作岗位人员,进行摸排、核酸检测并落实社区健康检测。 要发挥网格化作用,逐村逐组逐人开展排查,做到组不漏户,户不漏人,确保信息准确上报。(责任单位:镇政府、各村、街道、镇卫生院)

(四)善于做好群众工作。各村(街)要组织人员切实做好群众思想工作,积极发动群众开展“六小六起来”活动。对密切接触者,宣传引导到指定地点进行隔离检查。思想工作在先,疫情防控期间,取消规模性聚集活动,特别是农村红喜事缓办、白喜事简办、聚会停办,对违反者,必要时依法采取强制措施。(责任单位:镇政府、各村、街道、派出所、镇卫生院)

(五)加强医护人员和工作人员防护。此次疫情防控需要强大的医护专业力量,加强对医护人员培训,强化医护人员自我防护能力,防止院内感染发生。(责任单位:镇政府、各村、街道、镇卫生院、村卫生室)

(六)强化重点区域管理。

1、抓好交通运输场所、交通工具疫情防控。

公交汽车站等重点场所要严格落实通风、消毒等防控措施,做好乘车人员体温检测、健康码查验,提示旅客佩戴口罩,加强客流班次调控,减少等待排队时间,保持一米线,切实降低人员密度。安排备用车辆,做好突发客流应急疏运准备,确保交通运输安全、有序。

2、抓好文旅娱乐场所的疫情防控。

本镇各类娱乐场所分类完善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做好清洁消毒和公共卫生,要积极推行预约制度,实行预约开放。歌舞、游艺等娱乐场所接纳消费者人数不得超过核定人数的75%。加强宾馆饭店店体温检测、清洁消毒工作。        

3、抓好商贸场所疫情防控。

严格落实商场、超市、集贸市场等重点场所疫情防控包保责任,经常接触的公共用品和设施要做好清洁消毒,保持室内通风换气,设置一米线,督促要求从业人员、顾客佩戴口罩,保持安全距离;落实体温检测、健康码查验等措施,合理控制室内购物人数。集贸市场应配备垃圾收集、洗手等卫生设施。加强两节期间食品和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确保食品消费安全。

4、抓好餐饮场所疫情防控。

落实餐饮单位在员工卫生管理、原材料采购和加工、餐具消毒、环境卫生、通风消毒、顾客服务等方面防控责任,从业人员佩带口罩上岗,合理控制就餐人数和餐位距离。发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感染症状的人员,要劝止进店用餐并引导至定点医疗机构就诊。顾客在进店、点餐、结账时应佩戴口罩。

5、抓好社会服务和管理机构疫情防控。

镇中心卫生院及各村卫生室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做好节日期间门急诊和发热门诊值班安排,加强重点科室的救治力量,满足人民群众医疗服务需求。抓好校园疫情防控工作,健全完善内部防控制度和应急预案,严格进出人员体温检测,做好学生和教职员工返校个人防护和健康监测。

6、抓好进口冷链食品防控管理。

严格进口冷链食品加工、流通、销售全程防控和追溯管理,做好从业人员个人防护和定期核酸检测工作。持续做好风险排查,加大抽样检测力度,加强物品、环境和接触人员监测,落实预防性全面消毒工作。(责任单位:镇农综中心、市场监管所、镇民政办、镇卫生院)

(七)深入开展人居环境整治。各村(街)要结合卫生和文明创建工作,积极开展健康教育,普及个人防护相关知识,积极引导全民养成讲卫生的良好生活习惯。对存量垃圾全面清运,对村庄周边及内部环境来一次彻底的清扫,从源头防范各类传染病发生。(责任单位:村镇办、各村、街道)

(八)加强疫情防控宣传。宣传部门要积极应对,呼应社会关切,及时对各类传言进行辟谣,营造良好舆论环境。对疫情防控好的做法和经验要及时报道。(责任单位:镇党政办、镇社事服务中心、镇卫生院)

(九)加强督查问责。镇纪检监察办要每天深入到村(街)、有关单位及重点区域,督查干部在岗在位、履职尽责情况,及时通报督查结果,对违反纪律的严肃问责。(责任单位:镇纪检监察室、镇卫生院)

四、有关要求

(一)思想认识到位。各村(街)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将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摆在首位,深刻认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特殊性和复杂性,及时认真分析疫情防控形势,扎实有效开展疫情防控工作。

(二)把握关键到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已纳入乙类法定报告传染病,实行甲类管理,且已确实存在“人传人”现象。各级医疗机构医务人员要做好个人防护,严防院内感染发生。各村(街)要紧盯疫情发生地,认真做好外出返乡或流入人员发热监测。坚定防控信心,正确引导社会舆论,避免引起社会恐慌情绪。

(三)重点措施到位。重点加强发热病人监测,规范发热预检分诊、发热患者哨点观察室、重点人员集中观察点设置;加强城乡农贸市场管控,严禁野生动物交易,认真落实一日一清洗,一周一消毒措施;合理引导群众减少到人群密集场所活动;加强舆情监测和引导,及时澄清不实传言,回应社会关切,维护社会稳定。

(四)值班值守到位。强化责任担当,切实履行职责,落实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各级有关单位加强应急值班值守,加大疫情防控各环节自查、督查力度,确保防控工作落实。各级要牢牢把握春节期间外出返乡高峰期,密切关注重点人群,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到实处。


干政[2021]9号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pdf

干政[2021]9号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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