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办[2021]28号
干汊河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集中攻坚阶段工作方案
各村(街道)、各相关单位、各生产经营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舒城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阶段实施方案的通知》(舒安[2021]5号)文件精神,持续推进我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现制定干汊河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阶段工作方案,具体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为主线,围绕“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强化安全生产各项责任措施的落实。
二、行动时间
即日起至2021年底。
三、行动内容
(一)突出抓好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1、压实党政领导干部责任。落实《干汊河镇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制度》干发2019[43]号、《干汊河镇2021年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干办[2021]16号文件精神。(牵头责任单位:镇安监所,协同责任单位: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村、街道落实属地管理责任)
2、增强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力度。安委会成员单位要明确工作职责,推动理清监管事权、消除监管盲区。《干汊河镇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成立安全生产专项领导小组的通知》干办[2020]49号文件,发挥我镇12个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领导小组的作用。(牵头责任单位:镇安监所,协同责任单位: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3、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企业按照《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重点事项清单》开展自查,相关单位按照《清单》开展检查执法,推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作为提升企业本质安全的根本落脚点,确保监管全覆盖。一是提升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能力,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安全责任,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生产经营全过程;二是完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团队,强化安全投入,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训制度;三是健全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建立健全以风险辨识管控为基础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完善隐患排查、治理、记录、通报、报告等重点环节的程序方法,加强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四是落实企业安全生产风险防控机制,加大风险辨识告知、非常态作业强制安全报备等制度推进力度,提升企业安全风险管控能力;五是推动企业安全生产社会治理,提升网格化安全监管工作推进强度,全面推行“安全顾问”制度。(牵头责任单位:镇安监所、经发办,协同责任单位: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二)攻坚解决重点安全生产难题
1、夯实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基础。一是抓好工贸行业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加强新、改、扩建项目“三同时”监督管理工作联动监管。二是开展精准诊断,逐行业、逐领域精准诊断,实现安全生产水平整体提级。(牵头责任单位:镇安监所、经发办)
2、强化农村自建房过程监管。针对农村自建房领域存在的防护措施不到位、工匠安全防范意识不强等隐患问题,全面加强农村自建房质量安全管理。(牵头责任单位:镇农经站、国土所)
3、严格瓶装液化石油气市场经营管理。针对瓶装液化石油气在储存、充装、运输、销售、使用各环节存在安全隐患情况,开展瓶装液化石油气综合整治,杜绝市场上无证经营、充装超期钢瓶、非法储存、倒气、掺混二甲醚等违法行为。一是建立钢瓶溯源、实名制销售等管理制度,落实长效安全监管机制;二是严厉开展瓶装液化石油气市场整顿,严厉打击非法行为。(牵头责任单位:镇村镇办)
4、餐饮服务单位醇基燃料火灾隐患治理。针对餐饮服务单位使用的醇基燃料容器、管道及相关消防设施安全不达标、火灾隐患较大的局面,开展醇基燃料火灾隐患专项治理,一是摸清使用醇基燃料的餐饮服务单位,建立台账;二是制定醇基燃料购买、储存、使用和管理规范,督促有关餐饮服务单位按要求整改落实。(牵头责任单位:镇市场监督管理所)
5、加强特种设备和特种作业管理。针对部分企业存在特种设备没有依法办理使用登记或没有定期检测,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或持假证上岗的现象,开展特种设备和特种作业证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一是加强特种设备和特种作业知识宣传普及,引导企业和广大职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二是督促企业认真开展专项自查,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和特种作业人员档案,依法进行登记、检测和培训考核;三是严厉打击特种设备和特种作业违法违规行为。(牵头责任单位:镇市场监督管理所)
(三)提升基层末端安全意识
进一步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质,打通安全监管链条,将安全知识和风险防控措施贯彻到基层一线,提升从业人员安全意识,营造“人人讲安全、人人要安全”的良好氛围。开展“班前三分钟、五个讲清楚”安全警示教育常态化活动,生产经营单位班组长每天召开班前会,利用三分钟时间对一线员工做到“五个讲清楚”,即岗位任务讲清楚、安全风险讲清楚、防范措施讲清楚、应急方案讲清楚、安全责任讲清楚。(牵头责任单位:镇安监所,协同责任单位: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四、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即日起至3月31日)
各村(街道)、各相关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认真分析研究自身存在问题和攻坚目标,明确攻坚问题整改措施、时间节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二)集中攻坚阶段(4月1日至10月31日)
各村(街道)、各相关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全面落实各项措施,根据攻坚内容,逐项完成任务。
(三)总结提升阶段(11月1日至12月31日)
认真总结本次集中攻坚行动工作开展情况,形成长效机制,开展“回头看”,查漏补缺,补充完善。
五、工作要求
各村(街道)、各相关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要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以严肃认真、高度负责的态度扎实开展集中攻坚,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研究制定出集中攻坚阶段方案。各单位要开展全方位、无死角的隐患排查,针对不同的问题隐患,采取不同的措施和方法。对于能解决的,要制定措施和时限,确保按时完成整改,对问题整改消除难度大、涉及单位多,本级难以解决的,要第一时间书面报镇安委会协调解决。各单位每月20日前向镇安委会办公室(设在安监所)上报《干汊河镇生产安全专项整治集中攻坚行动进度表》。
2021年3月29日
干汊河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集中攻坚行动进度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日期:
序号 |
隐患问题 |
攻坚措施 |
消除时限 |
责任单位 |
责任人 |
配合单位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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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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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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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各村、各部门于每月20日前将本表上报至干汊河镇生产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领导组办公室。
干办[2021]28号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集中攻坚行动工作方案.pdf
干办[2021]28号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集中攻坚行动工作方案.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