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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文件】关于2021年度“银龄安康行动”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2021-05-24 09:24 信息来源:舒城县干汊河镇 阅读次数: 字体:[    ]我要纠错

 

 

 

 

 

干办[2021]37

 

 

关于2021年度“银龄安康行动”

     

各村(街):

为建立健全老年人意外风险保障制度,实现“十三五”老龄事业发展目标,根据全国老龄办、民政部、财政部、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全国老龄办发〔201632号文件)精神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商业养老保险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1774号文件)部署要求,现就2021年全镇推进“银龄安康行动”提出如下实施办法。

一、目标任务

全镇60-90周岁老年人11160人,(含生活困难的低保老人、五保老人和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管理的老年重点优抚对象1720人,实际需完成自缴费人数9440人)。全镇1-59周岁45794人,小额险参保率确保达到5%以上,必须完成2290人的参保任务。

二、参保方案

1、参保人群:年龄在60周岁(含)至90周岁(含)的城乡老年人(1周岁至59周岁的可参加农村小额人身保险)。

2、保费缴纳标准:每人每份保费缴纳标准为50元(每人最多可购买两份)。对生活困难的低保老人、五保老人和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管理的老年重点优抚对象参保,由政府出资购买,每份40元。

3、保险期限和保险责任:保险期限为一年,银龄安康保险在承保期限内,因意外医疗,每份保险最高可报销医疗费6000元,医保报销后符合医保范围类用药按100%报销;因意外伤残,每份保险最高赔付额15000元(按伤残等级赔付);因意外身故,每份保险赔付额15000元。小额保险:意外伤害导致的身故保障15000元;意外伤害导致的残疾15000元(按伤残等级赔付);意外伤害导致的医疗费用5000元,免赔额100元,医保报销后符合医保范围类用药按90%报销。

4、参保办理方式:对个人购买本保险的,采取以下收费形式:

1)个人自愿投保——个人购买保险时,可直接到所在村(居)委进行登记、缴费,填写个人姓名、性别、家庭住址、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等信息,由村(居)委会填发“舒城县‘银龄安康行动’通知书”给个人,并及时将投保信息、保费,报送镇老龄委汇总;再由镇老龄委会同中国人寿舒城支公司乡镇老龄险负责人办理承保交接手续。中国人寿舒城支公司在确认保费到账、接收投保人员信息完整(含电子档)、投保单盖章齐全的情况下,予以承保,并以镇或村(居)为单位出具保险合同和保费发票,统一交镇老龄委。

2)政府出资参保的城乡低保老人、五保老人和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管理的老年重点优抚对象,其参保由所在村(居)委员会和镇负责上报县民政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审核、审批;县民政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将与中国人寿舒城支公司对接,集中办理缴费等承保手续,并将具体参保情况反馈至镇,由填发“参保告知书”,通知到每个参保对象。

3)生效日期:政府出资参保的,生效日期为61日。对以镇集中办理的个人投保,每月1日至15日到中国人寿舒城支公司报账的,指定生效时间为当月16日;每月16日至30日(或31日)报账的,指定生效时间为次月1日。自保单生效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三、补助办法

在全镇足额完成县下达我镇任务的情况下,年底前,完成银龄安康100%任务的村(街)按其收取的保费总额的10%给予补助(不含政府出资的参保金额),完成90%以上(含)的村(街)补助9%,完成90%以下的村(街)不予补助。完成小额险100%任务的村(街)按其收取的保费总额的10%给予补助,完成90%以上(含)的村(街)补助9%,完成90%以下的村(街)不予补助。

附:2021年各村(街)“银龄安康行动”任务分配表

2021年各村(街)“小额险”任务分配表

 

           

 

 

                                            2021年5月18 


  干办[2021]37号 “银龄安康行动”的实施办法.pdf    

干办[2021]37号 “银龄安康行动”的实施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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