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联系电话 |
机构 负责人 |
机构名称 |
办公时间 |
办公地址 |
机构职责 |
1 |
0564-8919106 |
王卫义 |
党政与社会事务办公室 |
正常工作日 8:00-11:30 14:30-17:30(秋冬季: 14:30-17:00) |
舒城县干汊河镇沿河路096号镇政府大院内一楼楼梯两边第一间办公室 |
1、根据镇党委、政府提出的各阶段的中心任务,及时了解、掌握各单位贯彻落实情况,并进行综合分析,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 2、承办镇党委、政府各类会议的会务工作和各项重大活动的组织安排。 3、负责拟写镇党委、政府经济和社会计划目标、工作总结、工作报告、会议材料和党政主要领导交办的重要讲话材料,调查研究、编发信息、总结经验、宣传典型做好对内对外宣传工作; 4、管理好文书档案,认真做好有关材料的收集、归档、保管等工作,负责党委、政府文件、简报函件的打印、分发、上报、传阅和催办;严格掌握和正确使用印鉴;认真做好电话管理及其他行政事务和有关保密工作。 5、做好上级和外地领导、来宾的接待工作。 6、负责处理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对来信来访提出的重要建议和重大问题,及时上报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并协助处理。 7、抓好各个时期党委、政府的各项中心工作。 8、协助分管领导抓好组织、宣传、统战等工作,促进精神文明与物质文明协调发展。 9、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
2 |
0564-8919001 | 章玉炳 |
人口与计划生育办公室 |
正常工作日 8:00-11:30 14:30-17:30(秋冬季: 14:30-17:00) |
舒城县干汊河镇党群服务中心二楼221室 |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条例》。 2、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执行、落实上级政府及主管部门下达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 3、拟定本镇人口发展中、长期计划和年度计划,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统计,实行监督检查。 4、做好人口计生统计和业务台帐,掌握人口计生工作动态,及时向镇党委、政府和领导小组汇报情况、提出工作建议,当好镇党委、政府的参谋和助手。 5、为育龄群众提供优质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生殖保健服务。为搞好计划生育提供技术指导。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生育指导与避孕咨询、婚前保健与医学检查、婚前咨询与新婚保舰避孕方法使用与知情选择。 6、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做好人口计生宣传教育工作,营造良好社会氛围;组织好各村(居)计生专干、信息员的培训。 7、协同有关部门加强本镇流动人口管理,定期组织育龄妇女检查,把流动人口纳入我镇常住人口计划生育同服务、同管理。 8、负责本镇管理人口《生殖保健服务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流动人婚育证明》及《再生育服务证》的办理或初审上报。 9、依据《安徽省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受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委的委托,负责征收社会抚养费的具体工作。 |
3 |
0564-8919106 (办公室暂未配置固定电话,由党政办转接) |
杜显胜 |
经济发展办公室 |
正常工作日 8:00-11:30 14:30-17:30(秋冬季: 14:30-17:00) |
舒城县干汊河镇党群服务中心二楼218室 |
1.负责做好本镇经济发展、管理、咨询和协调服务工作,制定并实施乡经济发展规划,为领导决策提供科学依据。2.负责招商引资工作。 3.负责镇辖区重大项目和重点工程建设征地工作,确保项目建设施工秩序和稳步推进。 4.负责为投资者提供政策、办事程序和其他涉及投资事宜的咨询服务。 5.负责宣传招商引资政策,建立投资企业项目库,对招商引资项目推进做好协调服务。 6.会同安监站加强对辖区企事业单位、公共场所等的安全生产监管,加强对企业的环保监督。 7.配合完成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
4 |
0564-8919106 (办公室暂未配置固定电话,由党政办转接) |
邓道田 |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 |
正常工作日 8:00-11:30 14:30-17:30(秋冬季: 14:30-17:00) |
舒城县干汊河镇党群服务中心一楼103室 |
1、维护全镇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保护公共财产,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依靠人民的支持,保持同人民的密切联系,加强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的整治。对易出现反弹的问题要认真分析原因,巩固整治成效。重点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增强群众安全感。 2、认真排查矛盾纠纷,充分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作用,积极开展调处工作。要进一步明确职责任务,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重点排查调处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矛盾纠纷,预防和减少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3、深入开展创安活动。积极组织协调派出所、司法所等基层政法部门参与创建工作。指导辖区内企事业单位开展安全创建和综合治理水平,落实治安防范措施,参与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组织司法所、共青团、妇联等有关部门,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指导、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辖区内要害部位、特种行业的安全防范,以及对枪支弹药、爆炸物品、有毒有害物品的管理工作。 4、着力解决影响社会治安的深层次问题。要组织、协调有关部门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防范、教育、管理、建设、改造的各项措施,预防违法犯罪,努力减少影响社会治安的不安定因素,提高治安防控能力。 5、加强对外来人口的管理,减少外来人口的违法犯罪,强化社会治安。 6、检查辖区内各村、部门综合治理工作。对工作成效明显,进行表彰奖励,总结推广工作经验;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督促其进行整改;对发生严重危害社会稳定重大问题,要协助上级综治部门调查,并严格实施领导责任查究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 7、办理上级政法委(办)交办的有关综合治理工作的其他事项。 |
5 |
0564-8919106 (办公室暂未配置固定电话,由党政办转接) |
胡学聪 |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
正常工作日 8:00-11:30 14:30-17:30( 秋冬季:14:30-17:00) |
舒城县干汊河镇党群服务中心二楼222、219室 |
1、参与制定和实施农村经济发展规划; 2、承担土地承包、农民负担和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 3、引进、试验示范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新材料、新机具,组织重大技术推广; 4、开展动植物检验检疫及重大动物疫病和植物病虫害监测、预防和处置以及植树造林; 5、开展农业技术和农民职业技能培训教育; 6、提供农业技术、政策和市场信息服务; 7、开展农(林、水)业资源调查、普查; 8、搞好农村龙头企业、专业协会和大户管理及农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化经营服务; 9、开展农业环境和农业投入品监测,搞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建设; 10、受委托,依法配合开展农(林)业、农业环境、水资源及水利设施、水利执法、防洪救灾、农田基本建设、农资市场、农机安全及农产品质量监督管理; 11、完成镇党委、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或委托的其他工作。 12、完成镇党委、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或委托的其他工作。 |
6 |
0564-8919106 (办公室暂未配置固定电话,由党政办转接) |
吴拥军 |
社会事业服务中心 |
正常工作日 8:00-11:30 14:30-17:30(秋冬季: 14:30-17:00) |
舒城县干汊河镇党群服务中心五楼502、503室 |
1、把握正确的舆论宣传方向,组织协调对内对外宣传工作,转播好上级台(站)的广播电视节目,努力办好广播自办节目,编制本乡有线广播网、有线电视的技术规划,抓好技术管理和宣传管理工作; 2、组织开展各类文化活动,保护文物和搜集整理民间文化遗产,协助管理文化市场和新闻出版市场; 3、制订群众体育的发展规划,加强群众体育宏观管理和业务指导,组织指导全民健身计划的实施; 4、负责乡村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配合计划生育办公室检查指导乡村计划生育工作; 5、受委托,承办教育、卫生、民政和各类方便群众的社会化服务项目; 6、完成镇党委、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或委托的其他工作任务。 7、完成乡镇党委、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或委托的其他工作任务。 |
7 |
0564-8919106 (办公室暂未配置固定电话,由党政办转接) |
许礼荣 |
财政所 |
正常工作日 8:00-11:30 14:30-17:30(秋冬季: 14:30-17:00) |
舒城县干汊河镇财政所大院内第二栋楼 |
1、贯彻执行有关财政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负责管理、核算、反映辖区内预算内外资金活动,负责办理镇事业单位的资金结算、会计核算、会计档案及政府机关单位财务的各项日常业务; 2、编报各单位经费收支计划和预算外资金收支计划,调解资金并负责征收政府调控收入; 3、参与制定本镇重要财政经济管理办法。 |
8 |
0564-8919106 (办公室暂未配置固定电话,由党政办转接) |
汪洋超 |
乡村振兴办公室 |
正常工作日 8:00-11:30 14:30-17:30(秋冬季: 14:30-17:00) |
舒城县干汊河镇党群服务中心一楼106室 | 1、负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省、市、县关于乡村振兴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研究制定和草拟本乡乡村振兴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全镇乡村振兴目标、任务和措施,并组织实施; 3、负责本乡乡村振兴项目规划、设计、论证和申报工作,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做好项目的协调、管理和验收; 4、开展本乡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产业化技能培训和“雨露计划”培训工作; 5、负责本乡扶贫开发统计,贫困人口摸底调查、统计、建档立卡、动态监测等; 6、协助财政部门做好乡村振兴资金的请款报账及扶贫项目物资的管理、发放等工作; 7、会同纪检监察部门做好乡村振兴项目资金的监管工作; 8、承办县乡村振兴局和本乡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等。 |
9 |
0564-8919106 (办公室暂未配置固定电话,由党政办转接) |
韩太聪 |
林业站 |
正常工作日 8:00-11:30 14:30-17:30(秋冬季: 14:30-17:00) |
舒城县干汊河镇党群服务中心二楼202室 |
1、拟定当地林业建设发展规划。 2、完成上级下达的年度营林及木材生产任务。 3、 做好林业重点工程的各项工作。 4、 搞好林政资源管理、森林防火及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 5、 协助做好林权和林地纠纷调解处理工作。 6、 开展林业技术服务和多种经营承包活动。 |
10 |
0564-8919106 (办公室暂未配置固定电话,由党政办转接) |
朱守顺 |
农经站 |
正常工作日 8:00-11:30 14:30-17:30(秋冬季: 14:30-17:00) |
舒城县干汊河镇党群服务中心二楼212室 |
1、贯彻执行和宣传国家农村各项法规、政策、方针、路线,普及职能部门《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法》和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条例及有关规定。 2、负责做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调查、统计、分析,掌握全省农村经济发展现状,为各级各部门制定农业农村经济发展计划提供依据。 3、负责做好农产品成本核算、效益分析以及农村基点调查。强化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指导农民依法、合理、有序流转农村土地,合理开发利用荒山、荒坡、荒滩、荒丘等资源;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纠纷的调查、调处、仲裁,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4、强化农村集体资产及财务管理。 5、清理核实村组历年形成的债权债务,摸清农村集体家底,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集体资产流失和增加新的债务。同时,寻求化解村组债务的有效途径,帮助村组逐年化解债务。加强农民负担监督管理。 6、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省、州一系列支农惠农政策,开展农民负担监督,做好良种补贴、种粮农户补贴等各项补贴资金的预算、兑现。 7、严禁收费单位或部门抬高收费标准和乱收费,加重农民负担。 8、承担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村容村貌整治、新农村示范村等项目的规划、申报和组织实施。 9、培训一批善管理、会经营的农村财务管理能人,管好用活集体资金,确保集体资产保质增值。 10、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做好登记注册、项目申报、制定章程制度,并监督实施。 11、负责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实行“三资”委托代理制,严格管理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资源、资金合理使用及审批。 12、协助金融机构及农业保险部门,农民以土地抵押贷款及土地投保亩数申报与灾后理赔工作。 13、完成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
11 |
0564-8919106 (办公室暂未配置固定电话,由党政办转接) |
华中瑞 |
村镇办 |
8:00-11:30 14:30-17:30(秋冬季: 14:3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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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城县干汊河镇沿河路096号镇政府大院内一楼西边第三间办公室 |
1、宣传贯彻集镇规划,建设和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按照集镇建设发展规划和年度管理工作计划,协助具体实施; 2、抓好集镇周边各路段的镇容镇貌和交通秩序的维护,做到无乱搭乱挂、无擅自占道摊设点或堆放物料,无店外店、无户外落地小广告,无乱停放车辆; 3、抓好流动摊点的规范管理工作; 4、抓好机动车的定点停放工作; 5、抓好集镇沿街边建筑工作的管理工作,沿街建筑要实行封闭式施工,建筑堆放的材料应规范有序,建筑废弃物诮及时清理; 6、抓好集镇周边的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和村庄环境卫生管理,督查保洁公司做好环卫工作,协助保洁公司搞好集镇单位、农贸市场、停车场、沿街商户和各村的卫生管理费的收取、逐步推进卫生保洁有偿服务的长效机制; 7、负责协调、督促环境整治工作和垃圾清理规范; 8、配合上级部门做好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及镇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
12 |
0564-8919106 (办公室暂未配置固定电话,由党政办转接) |
王明仓 |
司法所 |
正常工作日 8:00-11:30 14:30-17:30(秋冬季: 14:3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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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城县干汊河镇财政所大院内第一栋楼 |
1、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参与调解疑难、复杂民间纠纷; 2、承担社区矫正日常工作,组织开展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教育和帮助; 3、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4、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5、组织开展基层依法治理工作,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 6、协助基层政府处理社会矛盾纠纷; 7、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8、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道处)交办的维护社会稳定的有关工作。 |
13 |
0564-8919106 (办公室暂未配置固定电话,由党政办转接) |
李作为 |
水利站 |
正常工作日 8:00-11:30 14:30-17:30(秋冬季: 14:30-17:00) |
舒城县干汊河镇党群服务中心二楼211室 |
1、负责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等法律法规和拟定水土保持中长期规划; 2、负责水土保持项目的调查和上报工作; 3、负责组织实施全镇水土流失的预防、监督、治理工作; 4、负责开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落实; 5、负责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的行业管理、技术指导、质量监督、竣工验收工作; 6、做好防汛抗旱工作工作以及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
14 |
0564-8919106 (办公室暂未配置固定电话,由党政办转接) |
刘中俊 |
国土所 |
正常工作日 8:00-11:30 14:30-17:30(秋冬季: 14:30-17:00) |
舒城县干汊河镇党群服务中心二楼220室 |
1、宣传和贯彻执行国土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方针和政策。 2、协助做好辖区内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基本农田保护区规划的修编工作。 3、落实基本农田保护措施及土地后备资源的调查、保护、开发,并实行严格管理,切实保护耕地。 4、具体办理辖区内土地资源调查、地籍调查、登记、统计、建档等工作。 5、协助执行建设用地计划,参与各类建设用地申请的实地调查,并负责办理农村私人建房用地的初审报批手续。 6、编制土地开发整理复垦规划、计划方案,组织实施并作好规划、计划实施的检查工作,监督检查辖区内国土开发利用计划执行情况。 7、调查并处理土地权属争议或提出处理意见。 8、根据有关规定,协助做好各项规费的收缴和管理工作。做好动态巡查和动态监测工作。 9、调查国土资源违法案件,提出处罚意见;做地质灾害预防,协助做好地质灾害治理。 10、管理好辖区内矿产资源的开发与利用,做好辖区内土地市场和矿产资源市场的管理。 11、承办县局和辖区内乡镇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
15 |
0564-8919107 | 杜显胜 |
人社所 |
正常工作日 8:00-11:30 14:30-17:30(秋冬季: 14:30-17:00) |
舒城县干汊河镇党群服务中心二楼201 |
1、负责拟定企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2、帮助企业依法建立健全统计、财务、会计等制度,负责汇总、审核上报统计资料; 3、负责为企业提供经济、技术、信息咨询和服务; 4、承担农村劳动力转移、社会保障资金发放,农村合作医疗、下岗失业人员、退休人员社会化服务等职责。 |
16 |
0564-8919106 (办公室暂未配置固定电话,由党政办转接) |
祝平锋 |
民政办 |
正常工作日 8:00-11:30 14:30-17:30(秋冬季: 14:30-17:00) |
舒城县干汊河镇党群服务中心二楼216室 |
1、负责做好辖区民政对象的稳定工作。 2、负责本辖区救灾救济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 3、负责本辖区城乡低保、五保。农村特困的审核通报。 4、负责做好本辖区优抚和老龄工作。 5、负责管理发放好上级下拨的各项民政款物。 6、负责上级布置的其他各项民政事务的落实。 7、加强自身修养、强化学习、转变作风,努力搞好业务水平。 8.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民政工作的有关政策、法律、法规,编制本乡镇民政工作中、长期发展规划,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协助乡镇领导搞好民政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