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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城县千人桥镇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提供PDF下载版本)

发布时间:2020-04-17 15:13 信息来源:舒城县千人桥镇 阅读次数: 字体:[    ]我要纠错


各村、镇直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国发〔2019〕24 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皖政〔2019〕83 号)、《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六政〔2020〕10 号)和《舒城县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 》(舒政〔2020〕16号)精神,切实做好我镇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查目的意义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即将实现的重要历史节点,人口发展进入重要转折期开展的一项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本次普查将全面查清我人口数量、结构分布和住房等方面情况,客观准确地反映我人口发展现状,为完善人口发展战略和政策体系,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科学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推动经济和社会高质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普查内容时间

普查主要调查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内容包括:姓名、公民身份号码、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

普查的标准时点是2020年11月1日零时。

三、普查经费保障

《全国人口普查条例》规定,人口普查所需经费,按照县、乡分级负担的原则,列入相应年度财政预算,按时拨付,确保足额到位。要认真落实办公地点、交通工具等工作条件。对于在普查期间确需值班、加班,可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支付相应的值班、加班补贴,确保普查工作如期顺利开展。各村(街)普查机构要加强普查经费管理,厉行节约,提高普查经费使用效率。

四、普查组织实施

人口普查是一项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技术要求高、工作难度大。各村(街)、各部门要按照“全镇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 认真做好我镇普查的组织实施工作。

(一)成立普查机构。成立千人桥镇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普查组织实施中重大问题的研究和决策。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统计站,具体负责普查的组织实施。各村(街)民委员会要在4月10日前成立普查工作小组。各村(街)民委员会要充分发挥作用,广泛引导、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并认真配合做好普查工作。

(二)明确工作职责。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工作职责,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普查工作。对普查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予以解决。镇宣统办负责组织人口普查宣传工作。镇派出所负责组织户口整顿工作。各级学校负责在校学生信息提供及普查宣传工作。镇财政分局负责普查经费保障工作。镇计生办负责提供出生人口相关行政记录。镇民政办负责提供死亡人口相关行政记录。镇国土所负责提供普查制图所需的地理信息资料。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要按照工作职责,配合做好相关政策协调和普查登记等工作;驻镇有关单位配合做好普查相关工作。

(三)组建“两员”队伍。把政治素质较好、业务水平较高、能熟练运用信息技术、有群众工作经验、热爱普查工作的人员,选聘到普查“两员”队伍中来。普查指导员需详细了解当地地情地貌,对普查工作进行协调布置、统一安排,组织本地区普查工作开展。普查员需熟练掌握电子设备采集设备(PAD或智能手机),坚持实事求是,严格按照普查方案规定的标准和范围,做好基础信息采集。

五、其他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推动。各村、各部门要充分认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重要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上级政府的部署要求上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加强组织领导、密切协作配合,推进人口普查各项工作有力有序开展。

(二)坚持依法普查。各村、各部门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按照普查方案规定,认真做好普查各项工作。人口普查取得的数据,严格限定用于普查目的,不得作为任何部门和单位对各级行政管理工作实施考核、奖惩的依据。普查中获得的能够识别或者推断单个普查对象身份的资料,不得作为对普查对象实施处罚等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

(三)确保数据质量。建立严格的岗位责任制,实施科学有序的系统管理,确保人口普查数据质量。建立健全普查数据质量追溯和问责机制,加大对普查工作中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和通报曝光力度,坚决杜绝人为干扰普查工作的现象,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准确。对普查中发现应当给予党纪政务处分或组织处理的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由统计机构按规定提出处分处理建议并及时移送任免机关、纪检监察机关或组织(人事)部门。

(四)提升信息化水平。采取电子化的方式开展普查登记,由普查员使用电子采集设备(PAD 或智能手机)入户登记普查对象信息、并联网实时上报,或由普查对象通过互联网自主填报等方式进行。广泛应用部门行政记录,推进大数据在普查中的应用,提高普查数据采集处理效能。全流程加强对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各村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严禁向任何机构、单位、个人泄露或出售公民个人信息。

(五)精心组织宣传。各村普查机构要会同宣传部门做好普查宣传的策划和组织工作。充分运用各种宣传手段,采取多种宣传形式,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广泛深入宣传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目的、意义、要求以及普查工作中涌现出的典型事迹,引导广大人民群众依法配合普查,如实申报普查项目,为普查工作顺利实施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六)强化督促指导。各村普查机构要按照普查方案确定的任务进度,制定科学的工作指导检查计划和验收标准,确保普查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通过实时调度、及时通报等措施,及时掌握普查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发现存在问题、及时研究解决方法,确保普查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附件:千人桥镇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020 年417

 

 

 

 

 

 

 

 

附件:

 

千人桥镇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长:  舒贵朝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  倪良玉   镇人大主席候选人

            张红旗   镇党委委员、党政办主任

成  员:  王爱国   镇社事中心主任

潘阳子   镇党政办副主任

马  云   镇经发办主任

苏礼长   镇派出所所长

杨海峰   镇国土所所长

唐国庆   镇人社所所长

吴祖祥   镇民政办主任

陶同萍   镇妇联主席

许  宁   镇市场监管所所长

王正德   镇司法所所长

王金林   镇财政分局局长

王智强   镇农综中心主任

张天宇   镇集镇办副主任

  罗勤权   镇农技站站长

孙婷婷   镇团委书记、组织干事

张  磊   镇首席统计员

李少云   千人桥中学校长

丁增武   千人桥中心校校长

 

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统计站,办公室主任由张磊同志兼任。

千人桥镇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pdf

千政[2020]53号千人桥镇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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