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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城县电大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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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城县电大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结合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等要求,编制2019年度舒城县电大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在舒城县电大信息公开平台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舒城县电大联系(地址:城关镇梅河路459号;邮编:231300;联系电话:0564-8668490)。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我校认真贯彻落实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文件要求,紧紧围绕发展大局,结合电大教育事业发展实际,严格遵循“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有力推动我校信息公开纵深开展,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电大教育事业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我校积极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围绕工作动态、领导分工、公告通告、办事服务、办事公开等涉及群众切实利益和社会需要广泛知晓的内容,做到应公开、尽公开。我校依托舒城电大门户网站、县政府信息公开网,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和网上政务公开。把舒城电大门户网站列为公开信息的重要途径,开设校园公告、校园新闻、教学服务、教务管理等专栏,将有关信息及时公开在对应栏目。2019年共发布政务信息75条。

(二)依申请公开。我校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意见》,深入研究并妥善处理新情况、新问题,积极做好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严格执行政府工作信息依申请公开标准。2019年度我校未收到公开信息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了学校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具体工作专人干的工作机制,安排专人负责全校信息公开维护和更新,并认真做好年度报告编制、年度信息公开统计报表等数据统计和报送工作。二是完善工作机制,围绕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形式等,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审核、保密安全制度,要求遵循“谁公开、谁负责”和“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对拟公开的信息均应进行逐级审核,确保内容准确、表述规范,可公开,做到全程留痕、有据可查。三是配备素质高、能力强的同志担任拟公开信息的编辑撰写审核等工作。

(四)平台建设方面。一是定期安排网站平台的维护、更新,配合做好上级安全评估和审查。2019年在上级检测评估中,未发现问题。二是及时调整政务公开目录。根据《关于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调整工作的通知》(六政务公开办〔2019〕9号)精神以及县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的要求,我校在原有《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基础上,对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规范2019年版,认真编制调整、规范完善主动公开基本目录。三是强化网站建设,按照上级部门安排实时调整我校门户网站栏目,结合我校业务工作及其年度考核需要及时调整专题栏目和飘窗内容。

(五)监督保障方面。一是完善制度。2019年我校制定细化了各项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增强了制度的可操作性。二是部署落实。年初制定政务公开工作计划,将政务公开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责任细化到各科室,结合效能建设、电子政务等工作加以推进落实。三是多渠道监督。坚持内部监督和社会监督相结合体系,对外公布投诉举报电话,推进人民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及时反馈群众呼声。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舒城县电大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但与公众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主要是部分信息公开不够及时,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还需进一步细化和完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公开形式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

      下一步,县电大将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以求真务实的作风,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是进一步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切实提高广大职工对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作为加强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二是进一步加强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和监督,层层落实责任,确保把政务信息公开、办事公开工作落到实处。三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信息公开各项制度。规范和完善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形式,对涉及公众关心的重大民生问题应及时公开,同时有区别地抓好对内与对外公开,提高公开针对性、实效性。四是进一步做好政务信息公开资料建档工作,做到政务信息公开有据可查。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